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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镇江市关于去杠杆推进市属产业集团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2日 政策文号:镇政发〔2016〕1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江市关于去杠杆推进市属产业集团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9日
镇江市关于去杠杆推进市属产业集团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重组4家市属集团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委改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市属产业集团发展定位没有完全落实、行政化运作痕迹明显、债务包袱沉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等突出问题,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去杠杆推进市属产业集团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市属产业集团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全市国有资本布局更趋合理,产业集团功能定位更加精准,主营业务发展更加突出,打造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企业家队伍。产业集团成为我市城市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企业市场主体竞争力明显增强。
——产业集团改革深化基本完成,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
——产业集团功能定位明晰,主业产业链更加拓展,债务总额有效控制,资产结构明显改善,经营质态显著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产业集团体制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营层的机制有效建立,外派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经营机制自主灵活、管理架构贴近市场、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得到创新。
——产业集团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统一监督管理,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产业集团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布局结构不断优化,经营性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超过30%,国有上市企业超过20家,股份市值超过1000亿,主导作用有效放大,引领和支撑作用充分发挥。
——产业集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1.界定功能明晰主业。进一步完善各产业集团发展定位,避免同业竞争,推动错位发展。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实行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核定各产业集团主业板块原则上不超过3个,列入《公司章程》和发展战略规划。国有控股集团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金融服务、资本运营三大板块,着重培育金融投资、资本运作和战略新兴产业,逐步转型为国有投资运营主体。城建产业集团着力向城市产业运营转型,重点培育城市片区开发、基础设施代建、城市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产业,逐步转型为城市产业投资运营主体。交通产业集团着力围绕路桥港和江海河联运,重点培育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铁路建设和现代物流产业,逐步转型为交通产业投资运营主体。文旅产业集团着力培育大旅游和大文化产业格局,整合文化旅游资源,运用互联网+旅游目的地的新型旅游业态和金融杠杆,实施旅游“走出去”战略,逐步转型为旅游文化产业投资运营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体育局、各产业集团)
2.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加大与各类资本的合资合作,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国有资本逐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综合运用增量投资和存量调整两种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性、先导性、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特色板块集聚,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聚。推动企业内部资源加快向主营业务和核心子公司集聚。(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产业集团)
3.打造现代物流企业。以索普港物流为平台,吸引央企、市属国企、民营资本共同出资组建物流集团,打造大型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力争三年内上市。全力推进大宗资源商品区域性集散地交易市场建设,加大政策扶持,扩大物流货源,整合长江与运河港口岸线资源,有效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国有控股集团、索普集团、恒顺集团)
4.做强绿色化工产业。以索普集团为生产技术平台,按照产业相近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手段整合相关国有化工企业,打造绿色化工产业链。顺应“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探索化工产业国际产能合作与“走出去”发展的新路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规划索普化工基地,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压缩化工产能规模,释放新增用地用于金港产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索普集团、国有控股集团、城建产业集团)
5.整合汽车产业资源。一是以国有控股集团和汽车产业投资公司为主体,整合相关国有企业股权。二是整合现有销售网络、渠道等市场资源,形成拳头积极抢占军品市场。三是积极对接市场,加快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的特种车辆的研发生产,有效盘活相关企业闲置的土地、厂房,释放剩余产能。四是加快汽车产业配套园区建设,积极配套北汽等整车企业,力争“十三五”末专用车及配套产业生产年产值突破20亿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国有控股集团)
(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6.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市场观念,加快“去行政化”步伐,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无缝对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法无授权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除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市国资委下达的年度经营绩效目标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和个人不得另行安排有资金投入的任务。促进企业不断创新完善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产业集团、索普集团、恒顺集团)
7.规范企业法人治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尽快优化配置董事会成员,全面引入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比例五年内逐步提高到50%。强化董事会内部有效制衡约束,建立健全董事会向出资人机构年度报告制度。根据《镇江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向产业集团派驻监事会,着力强化企业财务、重大决策、高管依法履职等重点关键环节的当期和事中监督,建立问题提醒和风险警示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晰决策边界、落实决策责任、规范决策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编办、各产业集团)
8.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国有企业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盈利模式创新和品牌战略,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形成创新优势。广泛开展“双升双降一提高”活动,全面实行对标管理和管理创新,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完善营销网络、创新营销模式,努力实现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产业集团)
9.完善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为重点,完善企业经营者薪酬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绩效考核结果与经营者的薪酬分配、奖惩任免紧密挂钩。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坚持收入总水平与企业效益相适应。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产业集团)
(三)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监管
10.完善国资监管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强化出资人监管,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职能,着力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逐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并按照产业相近原则统筹配置给各产业集团,增加企业有效资产。建立全部覆盖、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11.有效规范对外投资。严格按照功能界定和主业定位开展对外投资,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主业,投资导向侧重于高科技、高附加值和掌控城市资源的产业项目,把盈利能力作为投资的主要风向标。规范对外投资特别是 “三非”(非主业、非控股、非本地)投资决策程序,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投资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3级,设立子公司、三级公司等,必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产业集团)
12.规范担保行为。研究制定《镇江市市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为非国有企业担保,严禁为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融资担保。严格规范担保程序,把担保规模控制在合理、良性的范围内,有效防范担保链风险。(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产业集团)
13.完善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实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突出对企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职工监事、审计、纪检监察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健全与激励约束机制相配套的经济责任审计、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机制。建立健全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各产业集团)
(四)积极对接资本市场
14.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的融资目标,控制债务规模总量,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加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债务结构,压缩高成本融资,确保资金链的安全。整合市属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源,逐步补齐证券、信托等金融牌照短板,加快设立一定规模的全市国资系统产业发展母基金。逐步将产业集团的信用评级提升到AA+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产业集团)
15.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全面梳理优质资产、优势板块,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滚动培育30家上市后备企业,通过投资参股、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企业的改制上市,落实推进企业上市有功人员奖补政策。推进市属产业集团与市内上市公司捆绑对接,采取定向增发等方式,整合并购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支持暂不具备主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和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推进股权融资和股权合理流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产业集团、索普集团、恒顺集团)
(五)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6.清理“僵尸企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实行市属改制企业属地化管理。制定《镇江市清理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利用好国家处置僵尸企业的政策措施,发挥国有控股集团作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的作用,采取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手段,三年内彻底处置原煤炭、物资、贸易、轻工等行业的“僵尸企业”,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属地政府、各产业集团)
17.加快存量资产变现。产业集团在全面摸底清查现有土地、房屋中未能办理权证情况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通过高位协调、集中办公等方式,特事特办,年内补齐相关手续,减免相关税费,补办各类权证。同时,通过出售、出租、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各产业集团)
18.全面划转企业经营资产。按照《实施意见》文件明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要求,今年上半年全部划转到位。市公交公司、水业总公司、云神公司、高科公司等名义划入的并表企业,尽快实质性移交管理。停车场、广告灯箱、地下空间利用以及市体育馆、体育场、五环俱乐部等经营性资产先行划转并表,加快移交经营管理权。同时,加快土地调规,推进征润州滞洪区调整,支持形成有效可利用资产,剥离社会职能,推进公共管养移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润州区政府)
19.实行债务分类管理。对存量债务进一步甄别审计,按照政府性项目债务和自营性项目债务进行分类,并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化解。对已列入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予以置换。今后新增由产业集团实施的政府性项目主要通过PPP等方式实施,其他非PPP方式形成的政府性投资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通过资产变现、置换债务等方式有效降低政府性项目存量债务规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办、各产业集团)。
(六)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20.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双型”党支部创建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各产业集团)
21.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不同特点,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选聘经营层有机结合,创新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比例。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企业家精神,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补充“短板”人才,推行企业领导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充分利用省“333工程”、市“169工程”等通道,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各产业集团)
22.优化管理架构。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优化内部管理架构。规范领导人员管理,核定企业领导班子职数。对到产业集团任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再保留事业身份,享受企业相应待遇。按照“持证上岗、亲属回避、上收双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企业财务负责人选聘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建立招录计划审核和统一公开招录制度,实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定岗、定编、定责,严格控制人员规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国资委、市人社局)
2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国有企业巡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与企业考核、绩效薪酬挂钩。加强对企业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审查企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产业集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国资委、各产业集团)
24.强化转型发展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属产业集团转型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国资工作的市领导扎口负责,各产业集团党委也要建立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市相关部门和各产业集团要按照文件要求,把市属产业集团转型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上下协同、层层负责,通力合作、保障到位。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市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等方式,推动各部门落实到位。对转型发展相关工作设立专项考核指标,列入各相关责任部门、各市属产业集团主要负责人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委、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产业集团、索普集团、恒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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