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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镇江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确保中央和省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推进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以“服务农业转型升级、服务农民增收减负、让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强涉农收费和农资销售等情况的实时监管,严格督促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涉农“三乱”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涉农收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调研和联合督查,建立健全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物价局、质监局、国土局、工商局、商务局、供销社、监察局、纠风办
二、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稽查,严防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入治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劣药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
牵头单位:药监局、卫生局
责任单位:药监局、卫生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纠风办
三、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和规范政府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认真执行经费预算、审计监督等管理规定,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或民间组织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做到政府机关不参与、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不出席。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已经公布的《江苏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江苏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纠风办
四、进一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督促各辖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教辅材料征订、有偿补习班开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等政策,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5%以下。下半年组织开展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及时掌握学校规范收费动态,有效减少教育收费的越级投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文广新局、监察局、纠风办
五、进一步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工作任务:积极配合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订《镇江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镇江市医用耗材(低值)采购目录》,做好省招药品的市级遴选和医用耗材、低值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制定出台我市有关监管制度和违规处理办法,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医院示范窗口”评议活动,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和奖惩机制,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物价局、工商局、药监局、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
六、深入清理涉企乱收费、乱摊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工作任务: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深入开展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建立和完善规范监管、失信惩戒和相应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约束机制,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利用审批权力,通过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市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年内要实现彻底分开,全市脱钩率到达98%以上。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民政局、经信委、财政局、物价局、纠风办
七、进一步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抓好“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公路无“三乱”工作责任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重点解决辅警故意混淆着装和参与执法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纠正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委
八、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对各类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重点抽查和督察;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继续强化对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特别是加强我市对口援建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确保援建资金、项目、干部“三个安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监察局、纠风办
九、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全市《“三优一满意”(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乡镇(街道)的基层站(所、队),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窗口全面开展以“三优一满意”为主题的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强化对第一轮“人民满意示范站所”的综合考评,健全完善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站所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住建局、计生委、农委、人社局、水利局、司法局、民政局、安监局、 环保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邮政局、国土局、银监分局、文广新局、监察局、纠风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十、继续办好“行风热线”
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和程序,健全社情民意综合分析、重点投诉跟踪督办、上线情况考核通报、热线质量监听评估等工作制度,并推动电台、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督促各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进一步提高“一把手”上线率,投诉办结率,群众投诉实际问题解决率。同时,紧密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选择专题,确定主题,组织专题式访谈或户外直播,使行风热线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文广集团、监察局、纠风办、报社、电视台、电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卫生局、文广新局、药监局、安监局、银监分局、农委、民政局、科技局、物价局、审计局、住建局、教育局、计生委、水利局、旅游局、城管局、体育局、统计局、园林局、司法局、粮食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农发行、农联社,海关、检验检疫局、质监局,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表
序号
工作项目
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1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
的突出问题
上半年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下半年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加强涉农收费和农资销售等情况的实时监管,建立健全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涉农“三乱”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不发生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重大涉农收费案件。
农委
财政局
物价局
质监局
工商局
国土局
商务局
供销社
纠风办
2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
药品安全专项治理
药监、质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组织一次联合检查,严格落实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严防安全风险,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药监局
质监局
工商局
物价局
纠风办
3
 认真清理规范庆典、
研讨会、论坛活动
严格控制和规范政府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谋取私利等问题。
纠风办
市委办
政府办

序号
工作项目
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4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春秋两季分别在全市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督查月”和“规范教育收费查纠月”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收费行为。实行规范教育收费“随访制度”,及时掌握学校规范收费动态,有效减少教育乱收费的越级投诉。下半年组织对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我市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全年省以上教育乱收费投诉位于全省倒数之列。
教育局
财政局
物价局
审计局
文广新局
监察局
纠风办
5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上半年组织编纂《镇江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镇江市医用耗材(低值)采购目录》,做好省招药品的市级遴选和医用耗材、低值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下半年出台有关监管制度和违规处理办法,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医院示范窗口”评议活动,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和奖惩机制,下半年在全市推广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电子档案考评系统”,全市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比上年再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
卫生局
物价局
工商局
药监局
财政局
监察局
纠风办
6
清理涉企乱收费、乱摊派,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开展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全市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要实现彻底分开,脱钩率到达98%以上
监察局
民政局
物价局
财政局
经信委
纠风办

序号
工作项目
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7
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落实公路无“三乱”工作责任制,每季度组织一次明察暗访,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重点解决辅警故意混淆着装和参与执法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纠正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全年市以上公路“三乱”投诉同比下降10%以上。
纠风办
公安局
交通局
市农委
8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对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年内组织一次重点抽查和督察;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下半年对我市新投入运行的公积金资金管理及实时监控系统进行一次督查;继续强化对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一季度和下半年分别赴四川援建项目现场进行督查,确保我市援建资金、项目、干部“三个安全”。
人社局
公积金中心
民政局
发改委
财政局
审计局
住建局
监察局
纠风办
9
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在全市开展以“三优一满意”为主题的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强化对第一轮“人民满意示范站所”的综合考评,健全完善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站所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监察局
纠风办
有关部门、(行业)

序号
工作项目
目标任务及进度要求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10
继续办好“行风热线”
进一步健全社情民意综合分析、重点投诉跟踪督办、上线情况考核通报、热线质量监听评估等工作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各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进一步提高“一把手”上线率,投诉办结率,群众投诉实际问题解决率。同时,紧密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选择专题,确定主题,组织专题式访谈或户外直播,使行风热线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全年“一把手”上线率不低于70%,投诉办结率不低于96%。
监察局
文广集团纠风办
镇江日报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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