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下称《科学素质纲要》)和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以来,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跨越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奋斗目标,每年组织实施百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现了大联合大协作;通过命名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和基础工程实施,推进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通过编写《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导读》、编著出版科普图书、摄制科教片、创作和演出科普文艺节目,丰富了科普教育资源;通过全市的共同努力,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观在全市的树立和落实。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推动跨越发展与苏南其他市同步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迫切需要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科技、人才等发展的战略目标、任务与措施,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开拓创新,加大科学技术教育力度,丰富科技传播和普及的渠道,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总体目标
为适应“十二五”期间镇江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到2015年,使科学发展观得到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更加完善,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实施组织
由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陈建设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伟清和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赵振祥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计生委、镇江工商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农科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农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行动措施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围绕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大重点人群,主要完成以下具体任务、采取以下行动措施: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提高未成年人科学认知水平。结合我国国情和市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内容,促进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科学教育手段,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设置,着力提高学生善于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思辩能力。
(3)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的层次,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整体发展的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和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2.行动措施:
(1)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将科学启蒙教育融入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结合幼儿的特点,利用日常的科技现象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开发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和认知能力。
(2)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手段。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使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普遍提高,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进一步推广“做中学”的经验和成果,扩大科学教育方法创新与实验,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3)提升高中阶段科学教育层次。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扩大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范围,引导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强择业指导,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4)提高青少年科技活动水平。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市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 活动、科技馆进校园(社区)、走进实验室等科技传播行动,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金钥匙”科技竞赛、科技创新大赛、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和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水平,不断扩大参与面和社会影响力。
(5)营造崇尚科学的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和谐校园活动的同时,开展科学教育先进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活动。宣传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通过定期举办学校科技节、科普周等主题教育活动,设立科普教育画廊、板报,建立科普论坛和小院士讲堂,营造崇尚科学思想、热爱科技活动、积极参与其中的浓厚的科技文化氛围。
(6)建立青少年校外科技辅导站。发动社会力量、动员社会组织面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农民工子女,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我保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引导市民开展隔代科技教育心得和经验交流活动,使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同联合,形成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新手段、新方法,不但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而且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
(7)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家长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走近社会,养成热爱科学的良好习惯。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参与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妇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社科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提高农民科学发展意识。在农民中着重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倡导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努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促进广大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生产,实现增产增收致富,并将普及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工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4)提高农村妇女和茅山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行动措施:
(1)构筑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技推广机构和乡镇科协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新型的农业生产和流通服务组织,发展培育100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20个农技协;加强对农技推广员和专兼职科普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实用技术的推广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组织农业科技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服务“三农”活动,发挥结对专家、科技助理、科普员、“大学生村干部”在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保障机制。
(2)不断拓展农民培训渠道,大力培育有文化、讲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农民培训,使全市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致富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通过“两提三增”(提升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发展致富能力,集体增资产、农民增收入、班子增活力)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科技素质培训的影响力和惠及面,积极组织建设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农技课件和科教片资料库,建立菜单式培训教育体系,开设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培训课程,到2015年培训农民30万人次;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和致福工程培训,到2015年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9000期以上,培训农民30万人次,举办农民创业培训150期以上,培训1.3万人次,开展致福工程培训农民1万人次;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科所牵头,依托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现场会,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环节中的技术难题,到2015年对全市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开展250场次培训,培育农民土专家250人,3000个科技示范户(基地),辐射带动6万个农户;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到2015年培训合作经济组织成员5万人次;由市供销社牵头,组织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和技能鉴定,到2015年培训农产品经纪人及技能鉴定人数达7000名;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到2015年培训农村劳动力和失地农民12.5万人次,实现8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加强农村科普能力建设,为开展农村科普教育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农村科普“一站一栏一员”(科普宣传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建设,到2015年全市各乡镇建成3座标准科普画廊,各行政村“一站一栏一员”全部建成到位。结合新市镇建设,加强农家书屋的建设;结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加强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设;结合百千万兴农富民工程的实施,建立新的联系点;以农民夜校等为依托,建设农民科普学校,为广大农民接受技术培训、科普教育、从事科普活动提供阵地保障。
(4)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引领作用,发挥国家、省、市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不断培育新的典型,加快推进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设,凡获得国家、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建成科普惠农服务站,惠及更多农户。加强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动态管理,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科普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市有三分之一的乡镇达到省、市级科普示范乡镇的标准。
(5)加大科技兴农富农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大力开展强农富民主题实践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科协、市农委牵头,实施新一轮“百千万科技兴农富民工程”,组织动员百名科技专家,对接实施100个兴农富民项目,重点培育16个省级项目和24个市级项目,以点带面,辐射带动8000多个农户,2万多个农民实现科技致富,力争带动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增长20%以上;由市科协、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培育和资助一批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并择优向省科协、中国科协推荐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得到国家、省奖补资金的支持。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每年明确480名入户指导专家,每人挂钩10户,到2015年培育70个“一村一品”村,培育500个示范户;由市妇联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到2015年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500期,培训妇女5万人次,转移妇女劳动力4万人次。
(6)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科普活动,拓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的渠道。由全民科学素质相关成员单位牵头,以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戏送电影送科普下乡、百名教授上茅山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利用12316农业服务热线、科技兴农面对面、兴农富民一卡通等做法,创新内容与形式,探索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服务机制。继续实施节能减排科普行动,推广稻鸭共作、发酵床养猪和养鸡等清洁、高效的农业环保技术,大力推广草莓、桃、梨、葡萄等应时鲜果高效栽培技术,大力开展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和“剿杀一支黄花”等入侵物种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的科普活动。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农委、市科协。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镇江工商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农科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提高科学发展和健康生活的能力。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提高职业技能和创新创造能力。着力弘扬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围绕城镇化进程和新市镇建设的要求,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后的素质教育工作和技能培训。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做好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提高他们适应变化的能力。
2.行动措施: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培训课程,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加强对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市人社局等牵头,“十二五”期间,全市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次,培训高素质技能型人才3万余人次,开展创业培训2.5万人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00人次。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现代制造业、信息产业、能源、管理等领域,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长效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从单科型向复合型、从经验型向研究型、从传统型向创新型的转变,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十二五”期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10万人次。
(4)开展技术培训、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活动。发挥职工技能提升服务中心的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等活动,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继续深入开展“十万职工岗位练兵,万名选手专业比武,百个工种技能竞赛”活动,打造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的品牌和亮点。“十二五”期间,参与大练兵的职工达50万人次,使我市高级技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同时,围绕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通过职工学历培训、专业证书培训、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名师带高徒等多种形式,使3000名职工在学历上提高一个等次,12万名职工在技能上提升一个技术等级,1万名技术工人成为企业技术标兵。
(5)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职工学校、产品陈列室、研发中心等机构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广大职工和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讲究科学方法,端正科学态度,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
(2)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人群中位居前列。
2.行动措施:
(1)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公务员培训纲要》,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修课程之一, “十二五”期间,县处级领导干部至少全部轮训一次,培训乡科级干部5万余人次,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参训率达到98%。
(2)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基地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组织编写培训教材,举行专题讲座。
(3)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加强对科学素质的培训。
(4)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进一步丰富科学素质的有关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5)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编辑出版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通过举办科技论坛、科普报告会、科技讲座、科学素质竞赛和科学素质大讲堂等活动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院所和科普教育基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意识。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科普活动,带头参与科学技术的普及、科技成果的推广活动,用科技成果惠及更多的市民。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安全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关注隔代教育、科学育人,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2.行动措施:
(1)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实施健康镇江2015行动方案。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低碳生活、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学教育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普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设夜校,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面向老年人开展隔代教育的科学方法、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2)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提升市民学校的科普内涵,定期举办科普讲座和科技培训,建立长效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普画廊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定期更换制度,通过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寓教于乐的形式,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重视市民的关注热点和应急科普。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在科普教育中的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科普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3)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大力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楼宇、科普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主要任务: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4)开展健康镇江2015行动。出台健康镇江2015行动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防制与疾病管理、健康环境与健康社会三大工程,努力把镇江市建设成为百姓宜居、爱居、有幸福感的健康城市,市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均期望寿命得到提高。
2.行动措施:
(1)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驻镇高校增设科学教育专业,着力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对在职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提高和优化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内容。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学的直观性、趣味性和互动性。根据我市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指导,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教材的组织与编写,开发制作适合我市科学素质教育的电教片、科教片和课件。
(3)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变革,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学效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科技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4)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科普图书等。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现有科学教育网站要扩大科学教育资源的容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5)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程。成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健康教育工作专业人员,以健康镇江大讲堂、健康镇江社区行、学校行、企业行、农村行等形式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促进示范点和场景建设,通过专刊、专栏、网站、微博等,向市民普及健康知识;实施健康管理与疾病管理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市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体系,通过多种策略有效防制各类传染病,建立慢性病综合信息系统,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报告网络,进一步提高对妇幼、青少年儿童、劳动力人口、老年人群、重性精神病人群和残疾人相关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健康环境与健康社会工程。努力营造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农产品安全,整顿食品生产行业,加强食品流通管理,强化餐饮服务监管,落实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继续深化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市健康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智慧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能满足全市居民就医与健康档案查询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工程。构筑健康社会行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高效快速的信息报告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主要任务: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集成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2.主要措施:
(1)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的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政府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科普资源的机制。将科普作品纳入科技进步奖评审范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惠及面。由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农科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协等部门牵头,拍摄制作一批适合镇江区域特点的高效农业科教片、课件,编印一批适合农村(业)科普教育的科普读物。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推动科技项目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借鉴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建立科普资源共享交流平台。组织和购置一批国内外优秀科普影视资料光盘,建立科普光盘库,采取免费借用的方式,提供给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军营等单位使用;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创建农村远程教育示范点争创的考核内容;有效集成各辖市区和市全民科学素质成员单位、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市级学会协会、企事业科协及相关单位的科普场馆设施、科普宣传车、科普展教品、科普器材、科普人才队伍等科普资源,以分散存储、统一菜单服务为资源共享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鼓励各类科技、教育等资源有效转化为科普资源。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提供给基层。
(4)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地基层单位交流。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增加图书馆、文化馆、活动中心等场所和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科普内容。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建立健全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
1.主要任务:
(1)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2)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3)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2.主要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落实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大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镇江电视台、各辖市电视台引进选购一批国内外优秀的科教片,在合适的时段播出,增加科普节目的播出时间,继续办好“科普大篷车”专栏;市、辖市区广播电台要开辟科普专题节目和特色专栏;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报纸要开辟科普专栏(版);门户网站、各成员单位专业网站、镇江公众科技网、各辖市区科普网站等的科普专栏内容与版面要大幅度增加,及时更新内容,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继续办好长途客运大巴科普影视,打造科技传播新亮点。鼓励江天集团在新添置的客运班车配齐科普影视光盘,使科普教育惠及更多往返镇江的旅客。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优化各媒体科普专栏、专题的选题和内容,进一步提高质量,培育收视(收听)率高、读者量大、影响范围广的专栏、专题和专版,使其成为科学素质教育的品牌栏目。
(3)加大新兴媒体开展科技传播的力度。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培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鼓励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发挥网络科普联盟的作用,加强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
(4)建立大众传媒科普应急机制。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科协、镇江报业集团、市文广集团。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主要任务:
(1)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2)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大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市整体布局。
(3)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2.主要措施:
(1)加快镇江科技馆建设。按照《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力争建成富有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技馆;各辖市可在整合区域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规模适度的专业、主题科普场馆;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鼓励、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特色)或产业科技类博物馆(园)。
(2)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将社区科普画廊建设纳入到社区建设规划的审批内容,新开发建设的居民小区都要配套一座以上科普画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进电子科普画廊的建设,“十二五”期间,市区力争建成一定数量的电子科普画廊;加强科普宣传车的功能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科技馆的作用,有条件的辖市也要争取配置一辆科普大篷车。
(3)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对原命名的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实施动态管理,要再培育和命名一批市级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使市级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总数达到30家左右,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开辟公园科普角、科普长廊,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4)拓展基层科普设施服务能力。推动辖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乡镇、行政村、街道、社区的科普活动站(室)要不断充实科普设施和功能,拓展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接受站点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村、社区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的管理和维护,宣传内容每年更新6次以上。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
(十)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
(1)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2)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3)培育一批有一定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和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2.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两年开展一次科技园丁评比表彰工作。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2)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乡镇科技助理、村科普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业务骨干、农村科技、科普带头人、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技推广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3)建立健全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建立健全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普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惠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学校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5)加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6)加强全民科学素质教育讲师团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充实全民科学素质教育讲师团队伍,将具有专业特长、热心科普公益事业且表达能力强的农民土专家吸纳到讲师团队伍中来。优化全民科学素质教育讲师团讲座课题配置,选择一批社会需求的热点课题,吸引一批表达能力强的老科技工作者、高校职校教师、科研人员、基层业务骨干等充实到讲师团队伍中来。讲师团成员、讲座课题、课件通过公众科技网向社会公布,供市民选用。
(7)加快高端科普人才培养。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端科普创作与设计人才、团队与组织。鼓励和支持科技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的研发与设计。依托有条件的科技社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普场馆、传媒机构,扶持建设科普创作与设计培训实践基地。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媒体、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结合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培养一批策划、设计、制作、传播能力强的科普传媒人才。加大中青年科普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交流,培育和造就一批科普研究领军人才。
3.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社科联、市农科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市行政学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市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和检查。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管委会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或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3.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每年组织实施100项行动计划,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承担起协助做好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责任。
(二)健全经费投入体系。
1.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按照高于国家和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对人均科普经费的要求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安排《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专项基金,由各级科协掌握使用,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应配套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经费。
2.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3.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建立监测评估体系
1.为加大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查力度,建立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督查辖市区政府、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2.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对辖市区、市局、市直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实施年度《全民科学素质百项行动计划》,年初由各成员单位、各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进行申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3.编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简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4.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工作,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