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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21号),进一步巩固农业保险发展成果,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保险支农惠农水平的提高,经研究,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完善机制,提升服务,创新发展,实现主要种植业品种(包括水稻、小麦、油菜)保险覆盖面达95%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应保尽保”、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达50%以上、受灾投保农业经营主体“应赔尽赔”,农业保险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得分在全省位次“保六争五”。
二、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在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辖市(区)为单位,按照“联办共保”模式,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政府和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各50%。2011年各地与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签订的“联办共保”服务协议行届期满,要尽快做好协议的签订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义务,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协议周期一般为3年。
保险机构宜保持相对稳定,变更保险机构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文件须报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每个辖市(区)只能选择一家保险机构,重点考量保险机构所具备的条件及依法合规经营情况,把握好三方面条件:一是把握经营主体资质要求。保险机构须具备《农业保险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农业保险条例〉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75号)、《关于规范全省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63号)等规定要求。二是把握市场准入程序。依次履行拟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报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招标公告并发放投标邀请函、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比选和招标及综合评定、市级复评、报省核准、签订协议八项程序。三是把握退出程序和办法。建立健全针对保险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工作考核,对绩效评价较差、群众满意率低、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考核指标完成不好的保险机构应进行调整。保险机构退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市场后,应履行完与农户已签保单责任。
三、认真履行职责
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条例》,按照“五公开、三到户”要求规范开展承保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坚持按保险条款和出险事实、责任理赔,严格执行一卡通“转账直赔到户”制度,提高农民的满意度。切实树立为农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保险服务体系,计提的管理费用于服务网络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60%。加强与各类高效设施农业生产主体的联系,积极主动开展多形式的保险服务。针对实际,加强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新险种开发,逐步提高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占比。建立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理赔便利化机制,养殖业保险从报案到赔付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适应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针对农民生产实际需求,逐步推进农业保险由保险服务向保险和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转变,积极开展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和保市场价值的探索。发展家庭财产险、人身意外险及相关责任险等农村小额保险,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筹集、核算、使用与管理,切实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监督检查,每年对辖区内抽查的覆盖面不低于50%。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工作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对各类虚假投保、虚假理赔、截留挪用保费资金及理赔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各辖市(区)农险办要根据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历年农业保险理赔情况统计分析,结合农业风险损失和农险经营状况,研究制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开展“农业保险服务示范镇”创建,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积极引导从事高效设施农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单位参加并带动农户参加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组织对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进行自查,每年10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农险办,并适时组织外部审计力量进行抽查审计。加强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主要用于农业保险的组织、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并向基层倾斜,原则上用于镇农业保险服务组织的比例不低于70%。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工作领导,对各地农业保险规范经营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农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切实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培训工作,加大农业保险政策、保险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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