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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市跨越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市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均不突破省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十年“双下降”,争创省级先进集体。
三、工作措施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为主线,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为载体,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新突破,安全文化和安全理念的新提升,安全科技和保障体系的新发展,企业本质安全度新提高。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贯彻国发〔2010〕23号和苏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镇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深入开展安全培训。一是加强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是强化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规范培训课程,保证培训质量,员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三是加强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保证受训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对班组长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班组长培训率必须达到100%。
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1+3”监控体系建设。一是在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年内全部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炼钢、炼铁和轧钢冶金企业80%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船舶修造企业以《镇江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验收细则》为标准,60%以上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装备制造企业对照相关行业标准,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二是国家暂时没有出台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和国家总局2010年139号文的要求,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制度,并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三是继续开展“1+3”监控体系推广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实现100%,其他中小企业达到80%。
4.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卫生条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继续推进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年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
(二)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三月份定为“隐患排查治理月”,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及时确定和上报二级以上重大隐患,实行一患一档,挂牌督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机制和长效机制。
2.在继续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冶金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同时,深入开展装备制造业专项整治,制定一般装备制造业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切实提高装备制造业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1.各级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明确阶段性执法重点。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经济、行政、司法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人员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3.严肃事故查处,推行重大案件和死亡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凡责任事故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举办事故单位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警示教育培训班,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法
1.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认真做好建筑行业安全监理中介服务试点工作,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管理专家代理制、专家巡诊制、区域内企业联查联动、行业内企业互查等多种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使每个企业都能得到有效监管,消除监管盲区。
2.全面实施国家安监总局“金安”二期工程,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并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产品,强化信息技术及其他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3.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上的运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要完善现有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并在全省联网;重型工程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全市企业信息平台,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设备的实时监控;强制推行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装置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安监站建设。三月底前实现人员、装备、经费和办公设施四落实,解决基层安监工作无人管问题。二是强化基层安监人员培训。通过和江苏大学环境工程学院联办方式,用一年时间对全系统安监人员进行一次系统性培训,提高基层安监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乡镇安监站制度建设。加大考核力度,规范监管行为,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四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监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住建、交通、水利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安监人员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好部门管理职责。五是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市属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各辖市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保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六进”(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相关文件制作成册,下发到每个单位和企业。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民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继续办好市民安全大讲堂,将事故案例制作成展板在各地、各单位巡展,通过身边教训教育人,起到应有的警示警醒作用。
2.加强安全社区示范点建设。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辖市区至少建立2个市级示范社区,全市创建2-3家省级示范社区,在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力争实现国家级示范社区零的突破。
3.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各地、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1+3”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树立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扬,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七)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省级消防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建设。
2.推进市与各辖市区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精度和自动化水平,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企业信息库和应急救援物资库;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体系、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风压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立。
4.完成除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以外的9个应急救援子预案的修订。上半年组织一次高层建筑火灾消防应急救援演练,下半年组织一次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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