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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镇江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镇江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1〕40号文件《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简称《意见》)为核心,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为重点,以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委会和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构筑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持续稳定下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国务院《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活动,研究制定《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多层次的学习会、研讨会、培训班,将学习和贯彻活动落实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每一个企业、每一位从业人员,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办公会、企业的生产例会、班组长会议上。上半年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一期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培训班,着重宣贯国务院〔2010〕23号文和国务院《意见》二个文件。
二是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线,延伸安全月活动效果,推行行业和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周”、“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制度,打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日常宣传教育要深入基层、企业、工地,在重点乡镇(社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厂矿、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
三是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积极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的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参照《镇江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试行)》,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试点来开展创建工作,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督促和帮助企业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树立起一批安全先进班组、安全员工,助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化管理,力争每一位员工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根本性转变。
四是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以安全社区建设为平台,实施社区安全环境建设,关注社区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提高社区成员预防和应对事故伤害能力。上半年各辖市区开展安全社区试点,下半年全面推广,年底前全市要创建10个安全社区。通过安全社区建设,剖析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症结,研究对策,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探索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建设的途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
五是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围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采取跟踪报道、典型宣传,经验交流,全方位、立体化展现我市安监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安全监管战线的新形象。利用移动通讯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短信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拓展培训范围,在严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教育行为。到2012年底,对全市高危行业的班组长全部轮训一遍;与有关部门合作,完善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将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纳入培训课程之中,以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构筑安全生产责任网,明确和落实各责任主体责任。1.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核心,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与整改等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2.严格落实对事故多发地区和部门的通报、约谈、警告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考核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推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在全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所有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危化品企业基本达标。交通、建筑、冶金、机械、造船等其它行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将评审结果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上半年将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创建达标活动,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向规范化迈进。
三是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各地实施网格化管理,对所辖区域进行条块划分,形成区、镇(街道、部门)、村(居)三层安全网格分级管理,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员,确保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有关方针政策得到及时传达、有效落实,确保每一个企业都能得到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要强化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联席会及工作例会制度,每个季度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在鼓励基层监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自学的基础上,开展全行业的业务练兵活动,以不断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年底前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要全面进行一次业务考核,业务水平不达标的要限期改正,短期内无法达标的要及时调整出安监系统。要加强乡镇安监机构的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出台《镇江市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行为,大力提升基层安监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推行乡镇委托执法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安监站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主力军的作用。
(三)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建筑施工:以重点施工工序、起重设备、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等为专项整治重点,建立治理档案,一个工地一个档案,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工程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施工企业安全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交通运输:认真贯彻省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安监四部门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意见,研究出台《水路、陆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校车安全条例》的实施意见。化工:在全市所有涉及危化品的相关企业内,加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宣贯落实力度;在主城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加油(气)站、危化品储罐及罐车强制推行阻隔防爆技术;全面推动涉及重点监管的危化品企业生产、储存、使用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非煤矿山:健全和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建设;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探矿企业的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到2012年底,在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达到70%;全面实施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科学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察,深入开展电梯和气瓶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上报制度,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月度零申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析;2.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企业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和隐患排查定期分析制度,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措施,全面掌握属地企业的隐患排查状况;3.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定期组织专家会诊,帮促企业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危化、冶金、建筑施工、非煤矿山企业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专家会诊,全年不少于4次,其他行业全年不少于2次。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性作用。1.严格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通过大检查查找隐患,“举一反三”,分析和研究那些深层次、倾向性的问题,总结和研究出有针对性的举措,积极构建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大检查工作机制;2.在大检查的方式方法上,要积极探索企业互查等方式,为同一或相近行业内的企业搭建交流平台;3.充分发挥专家和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大检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大检查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四是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风险应对能力。1.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并逐步延伸到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和组织;高危行业要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2.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做到全员参与,面对新工艺、新问题要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论证,并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全年组织二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特别要注重组织群众广泛参与。企业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车间(工段)、班组的应急演练要经常化。
五是加大事故查处和行政执法力度。1.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媒体应对、案审等方面的程序、要求等作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正确”;2.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事故单位和事故频发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成本;3.加强对重伤事故中暴露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未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打击力度;4.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管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5.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6.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地方、部门、区域间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
(四)加快科技兴安步伐,全面启动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
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强领导和引导,出台《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工作方案》;要认真组织试点工作,每个辖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选择一个试点企业,加以推进;要建立推进激励机制,将企业对物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应用纳入考核范围;上半年将举办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专题培训班。
以镇江“云神工程”为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库。运用物联网技术,依托“云神工程”,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冶金、船舶修造等工矿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并在全市高危行业逐步推广。
(五)重视职业健康,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积极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快理顺职业病防治职责,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二是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发放严格执行社会公示制度,对新建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联合工商部门推行准入机制。三是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建大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对有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加强“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四是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队伍建设。在100家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中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试点;认真组织试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专家队伍;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五是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力度。推进12个试点乡镇的企业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和完善职业危害双基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瞒报企业进行采取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乡镇安监站职业危害基础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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