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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2010年是全面落实《镇江市振兴旅游业发展三年(2008-2010年)行动纲要》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推进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在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过程中提升新认识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这是我国旅游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首次明确了旅游业是战略性支柱产业,充分肯定了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求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对于我市扩大对外开放、拉动居民消费、增加财政收入、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经济、拓展就业空间、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广大涉旅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牢固树立旅游业是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不断推进镇江旅游业跨越发展,实现镇江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转变。
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要突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这一重点,紧紧围绕“中国世博旅游年”这一主题,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按照市委五届九次全委会提出的“跨越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旅游融合发展质量,确保全面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跨越发展、后发先至作出贡献。
二、再加压力,在全面完成《纲要》目标前提下取得新增长
(一)全年接待游客266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60亿元。
(二)全年各类旅游项目综合投入80亿元。
(三)新建景区景点10个。A级旅游景区达29家,其中4A级(含)以上7家。
(四)开工、在建、改造五星级标准饭店8家。旅游星级饭店达50家,力争创成五星级饭店1家。
(五)推进全国百强旅行社创建工作,培育亿元旅行社。
(六)编制全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
三、突出重点,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基础上谋求新突破
(一)严密组织,全面对接上海世博,发挥世博对旅游经济的拉动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抓住这一机遇,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对接上海世博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在对接世博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活动,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旅游标牌标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火车站等重点场所设置大型旅游广告宣传牌。对入选世博主题体验之旅示范点的景区、世博长三角精品旅游推荐线路和江苏世博之旅精品旅游线路,以及重点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等旅游服务场所进行检查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活动。组织“走进上海社区”和“世博友谊日”活动,组织镇江市民参观世博,吸引世博嘉宾游览镇江,参加世博主题体验之旅市长专访、旅游局长对话及示范点采访,争创最受欢迎的世博主题体验之旅示范点。四是加强宣传推介。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重点宣传入选世博主题体验之旅示范点的景区、世博长三角精品旅游推荐线路和江苏世博之旅精品旅游线路,营造浓厚的世博氛围。完善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长三角城市旅游网站资源共享。五是规范服务标准。全市各旅行社、饭店宾馆、景区景点要以游客满意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以优质的服务接待世博游客,展示镇江文明形象。六是做好安保工作。制定《镇江市上海世博会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世博期间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二)科学决策,强势推进重点项目,发挥项目对旅游经济的带动作用。充实重点旅游项目库,跟踪指导项目单位包装完善旅游项目,编制《镇江市旅游招商指南》,争取金融机构对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包装推荐重点旅游项目入选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项目计划,争取旅游发展基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推进8家五星级标准饭店和“三山”、南山、宝华山、茅山风景区等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丹阳嘉山风景区综合旅游开发、文化科技产业园和眼镜城,句容茅山翡翠国际度假村暨文化一条街项目、九龙山风景区整体开发和赤山湖国际生态水城,扬中江鲜城和长江鲜境西沙生态农业园,丹徒十里长山农业生态示范园,润州中国死海欢乐世界等重点旅游项目。务实谋划吴文化村落项目。高起点、高标准兴建新的景区景点,增强趣味性、互动性、参与性和吸引力,力争推出一批富有镇江特色的游艇旅游、温泉旅游、自驾旅游、骑车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以及经济型酒店、乡村旅社、汽车旅馆和度假营地等新业态旅游项目和产品。
(三)整合资源,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发挥推介对旅游经济的推动作用。运用市场化、社会化理念和机制,整合资源,集中财力,突出宣传镇江城市整体形象。强化媒体促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开设旅游公益性栏目;组织制作具有收藏价值的镇江风景明信片;发挥《西津渡》、《沉香》等影视作品对镇江旅游的推介作用。加强与境内外旅游城市、旅游组织的合作互动,争取承办全国旅游风光片大赛。认真办好春风又绿江南岸镇江旅游节和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
(四)优化环境,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发挥品牌对旅游经济的促动作用。严格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和旅游餐饮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落实执行力。加快涉旅企业改组改制,鼓励有条件旅行社开展境外合作,争取列入国家试点,支持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增强竞争实力。推进规划展示馆、醋文化博物馆、西津渡、丹阳眼镜城等景区景点开展创A工作,加大“三山”风景区和茅山风景区创5A的推进力度;推进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引导社会饭店按照星级饭店标准不断规范,支持发展商务型连锁酒店;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旅游点评星工作,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引导企业自主开发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富有旅游元素的高、中、低档特色旅游商品,在小商品市场设置镇江旅游商品专区,精心培育、推广镇江“三怪”、丹阳眼镜、句容茅山老鹅、扬中竹编等有代表性的地方旅游商品品牌,推进旅游工艺品比赛获奖作品的成果转化。
四、加强领导,在协力推进融合发展工作中实现新跨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意见》实施这一契机,因地制宜,突出优势,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深度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合作,促进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二)加强政策研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促进旅游发展各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具体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宣传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人才培训。围绕旅游人才“百千万工程”,将旅游人才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旅游高层次管理人员、商务酒店管理人员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以及小语种导游的培养和储备,创新规范导游词,做好旅游职业资格、职称审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促进旅游行业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解落实《意见》和《纲要》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推进时间,落实责任人员,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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