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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全市农业招商和农产品展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4〕9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市农业招商及展销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全市农业招商和农产品展销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2014年全市农业招商和
农产品展销活动工作方案
 
市农业招商和展销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省筹备办统一部署,2014年我市将组团参加由农业部、省政府等牵头举办的农产品展销及招商活动。为切实做好农业招商和农产品展销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展示与销售相结合、产品贸易合作与招商引资相结合等方式,宣传推介全市现代农业资源和发展成果,大力推介全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拓宽引资渠道,促进产销对接,吸引更多客商投资镇江农业、参与农产品营销,促进农业“三集”发展,提升全市农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筹备办下达的农产品展销、客商邀请、项目签约等各项任务,具体目标由市农业招商和展销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解下达。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农业招商和展销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具体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第十六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省政府主办)
1.活动时间:9月26—28日。
2.活动地点:盐城国际会展中心。
3.参加人员:市领导、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展企业负责人等。
(二)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部主办)
1.活动时间:初定10月。
2.活动地点:待定。
3.参加人员:市领导、市农委负责人,有关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展企业负责人等。
(三)第十二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省政府主办)
1.活动时间:11月下旬
2.活动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
3.参加人员:市领导、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展企业负责人等。
(四)2014中国镇江现代农业项目推介会(市政府主办)
1.活动目标:以农业园区招商为重点,确保市级重点园区均有签约项目,县级园区或园区外也要落实一批签约项目。总签约项目50个以上,其中大会集中签约项目25个,签约投资总额30亿元以上,邀请客商100名。
2.活动时间:11月下旬。
3.活动地点:上海。
4.参加人员:市领导、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各辖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人;30家重点农业园区负责人;客商、签约代表、记者等。
(五)中国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农业部主办)
1.活动时间: 9月下旬。
2.活动地点:合肥。
3.参加人员:市农委负责人、参展企业等。
(六)其它农产品展销
境外和境内的其它农产品展销活动,按照省里和市里统一要求,另行安排部署。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筹备工作,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充分利用展会和推介会的平台扩大对外交流,确保实现农业招商和农产品展销目标。市筹备工作由市农委牵头,负责各项活动的筹备落实。各地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目标,按照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参展和招商活动。
2.提高工作水平。市农委要认真谋划,制定好活动具体方案,组织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积极参展。各地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省、市筹备办将对各地的产品展销、项目签约、客商邀请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保障工作经费。2014年农产品展销、农业招商任务重,活动较多,参与面广,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各地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各项农业参展和招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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