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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集聚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命名海安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等5家服务业集聚区为第二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希望受命名的集聚示范区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着力促进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争当新一轮苏中发展“领头雁”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二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名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附件
第二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名单
海安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
南通洋口港现代物流产业园
海门张謇文化旅游景区
启东天汾电动工具商贸城
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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