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2006年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市开发区争先晋位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推进集约开发和产业集聚进程,实现全市利用外资的新跨越和综合竞争力的新提升,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市开发区中开展争先晋位考核评比活动。现制定考核评比办法如下:一、考评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二、考评指标(一)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额、商务部审核注册外资实际到账额、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指标)。(二)主导产业集聚度。指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的分类划分,考评本区排前三位的3个行业增加值和占所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三、考评标准(一)当年经商务部审核注册外资实际到账额排名应保持或高于2005年度在全省的位次。(二)当年四项指标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开发区前15位的,四项指标累计应晋升2位以上;综合指标排名进入前30位的,累计应晋升4位以上;综合指标排名进入前50位的,累计应晋升8位以上;综合指标排名列50位之后的,累计应晋升12位以上。四、考评奖励(一)对达到考评内容要求的开发区,市政府授予"2006年度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称号,并给予开发区领导班子3万元奖金。(二)对"争先晋位先进开发区",按2006年四项指标在全省累计晋升位数除以2005年在全省累计排位数,对得分排前三名的开发区再分别给予开发区领导班子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三)对产业集聚度占比排名第一、第二的开发区,市政府授予"2006年产业集聚先进开发区"称号,并给予开发区领导班子2万元奖励。五、附则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实施,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批。五项考评指标中,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额、商务部审核注册外资到帐额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主导产业集聚度由开发区所在地政府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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