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推进市级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苏政发〔2017〕1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文件要求,强化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责任,推动市级(含市本级及区属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运作合理压缩融资平台公司的层级与数量,努力降低融资平台公司负债比率。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优化功能配置与资源资产注入,突出做强主业,加快将融资平台公司逐步转型为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实体化运作的国有企业。支持培育具有上市潜力的公用事业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发展,逐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债务重组。逐步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国有企业新增债务原则上一律由企业自求平衡,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二、妥善分类处置存量政府性债务全面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当前承担的存量政府性债务,合理划分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责任。对原以统借统还方式形成的存量债务,列出2018~2020年分段分类处置计划。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债务,能一次性结账的要加快结算清偿;凡不能一次性结账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制定存量债务化解处置方案,报财政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对确定为企业市场化融资形成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要通过改善经营状况、提高资产收益、盘活变现部分资产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化解。三、以市场化方式承接政府投资项目鼓励和推动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时,可通过获取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获取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等方式,制定和落实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形成立项决策规范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投融资闭环体系,实现投资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参与市场化竞争中发展壮大。四、规范国有企业市场化融资行为转型后的国有企业可通过资本运作整合国有资产,调整优化股权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和经营水平,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努力扩大经营性现金流,提高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推动转型后的国有企业规范内部决策程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企业债、引进社会资本参股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融资。五、拓宽担保渠道实现平稳过渡做大国有担保平台,鼓励国有担保、再担保机构依法依规为国有企业提供市场化的融资担保服务,实现融资担保平稳过渡,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存量债务化解过程中,要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沟通协商,依法合规分类处置,切实防范处置风险中的风险。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后,要不断增强公司经营实力,在防范自身经营风险的同时,还要防止经营风险转换为政府性债务风险。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步建立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区分不同类别资产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考核机制,通过考核引导融资平台公司加大自营业务比率,提高实体化运作程度,成为相对独立的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七、加强市场化转型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要根据本意见制订完善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经市国资委初审,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对授权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出资及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属市级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工作,各区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属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9号)精神执行,相关融资平台公司在3年内退出市级管理。同时要加大区属市级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工作力度,按照《市本级及区属市级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任务表》(见附件)的要求,在10月底前制订相应的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和时间表,经市国资委初审,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县(市)区要参照本意见同时制定本县(市)区的相应办法并组织实施。附件:市本级及区属市级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任务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1日
 
附件
市本级及区属市级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任务表



 序号
 具体事项
 目标任务


 一
 清理存量债务
 1.合理划分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责任。


 2.全面清理核实原以统借统还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存量债务。


 ①对原统借统还的存量债务,列出2018~2020年分段分类处置计划。


 ②对已承接的政府投资项目,能一次性结账的要加快结算清偿与平台化债工作;凡不能一次性结账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制定存量债务化解处置方案,报财政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③对确定为企业市场化融资形成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要通过改善经营状况、提高资产收益、盘活变现部分资产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化解。


 二
 整改违规事项
 1.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国发〔2014〕43号;财预〔2017〕50号、62号、87号;苏政发〔2017〕124号等)“严禁”和“不得”要求,整改违规事项。


 2.区属市级融资平台公司,要按照通政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制订存量债务偿债计划,整改违规事项。


 三
 规范承接政府项目流程
 1.项目论证。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先制定项目资金平衡方案按权限报批。


 2.项目立项。项目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办理立项程序。


 3.签订合同。签订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4.项目融资。形成企业为主体,“借、用、还”相统一的投融资闭环体系,实现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
 制订实施方案
 1.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10月底前制订市场化转型方案经市国资委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2.各区督促区属市级融资平台公司10月底前,制订相应市场化转型方案和转型时间表,经市国资委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通政发[2017]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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