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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1〕22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服务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镇江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先后颁布实施。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先后成为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申请专利量34959件,较“十五”期间的5156件增长了5.8倍;专利授权量为16281件,较“十五”期间的2258件增长6.2倍;其中全市累计申请发明专利5530件,发明专利授权达867件,比“十五”期间的462件和69件分别增长了11.0倍和11.6倍;商标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累计新申请注册商标15769件,新核准注册商标5718件,新认定驰名商标11件,全市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总数分别达到15件、160件和372件;新申请植物新品种20件,新获得授权植物品种权15件;新增版权登记209件,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164件,有7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7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实施软件正版化工程,全面实现了政府办公软件正版化。
(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
“十一五”期间,市知识产权、工商、版权、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连续5年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对全市30多家重点商贸流通、药品经销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查处假冒专利产品累计217种。市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专利纠纷调处和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共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50多件,立案31件,结案率100%,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专利)执法先进集体。镇江市工商局积极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案件616件,罚没款590万元。市文广新局加大对侵权、盗版活动的打击力度,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共计划91万册(张、盒)。2007年,全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2008年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工作,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得到了显著增强。市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42件,审结41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达16803万元。市农林、质监、药监、公安、海关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开展了相关执法活动,成效显著。
(三)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我市以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为目的,强化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十一五”期间,我市企业先后承担了62个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有87家企业贯彻实施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程》,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意识明显提高,培育了40余家年申请专利超百件的专利大户。全市累计组织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项目739项,据不完全统计,实现销售340.6亿元,利税51亿元。开展了专利质押贷款试点,推进银企对接成效显著,成为全国第三批“质押融资试点城市”。通过开展重点行业的专利分析和预警,企业运用知识产权预警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能力明显提高,主动维权、积极应诉案例明显增多,一批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诉讼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四)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政策性文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设立专利专项经费,鼓励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科技工作相结合,与领导的政绩考核相挂钩,将知识产权发展指标纳入到“镇江市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状”和“镇江市辖市(区)、局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知识产权工作顺利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3家省内知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镇设立了办事机构。江苏大学成立了“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江苏科技大学建立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全市建立了32家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和流动站,遴选75名市级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培训了500多名知识产权工程师,成立了镇江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较少、专业人才匮乏、管理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给我市“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全球进入后金融危机期,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进程加快,世界主要国家纷纷确立以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依靠知识创新推动发展的竞争日益激烈,通过知识产权运营进行全球产业链的整合,抢占新的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我国进入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人才战略并列为我国发展的三大战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的战略性资源,被推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我省是外向型经济大省,对外依存度高,正处于第三次转型,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关键阶段,经济增长对知识产权的贡献需求日益增强,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未来五年,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完成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升级,进一步突出创新驱动战略,把创新作为转变经济方式的根本动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人才引领、创新驱动转变。《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市GDP将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翻番,五大新兴产业销售力争翻2番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2.5%以上,百亿元GDP专利授权达到360件,科技进步贡献率60%,全市科技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省、全国先进水平。
为此,自主创新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型经济深度结合必然要求知识产权工作对此形成强有力支撑。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强化创新驱动的知识产权导向,以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为抓手,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重点,以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突破口,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为基础,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数量、提升知识产权质量、优化知识产权结构,为我市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实现“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根据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诚信守法、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协调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能力较强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全面融入创新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5年,专利申请达到20000件,专利授权10000件。“十二五”期间发明专利授权比“十一五”翻两番,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省内先进水平,百亿元GDP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达到70%以上,新兴产业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3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总量中的比例超过30%,国际专利申请稳步提高。
——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企业有效注册商标力争达到225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230件;市知名商标达到500件;集体商标6件;地理标志5件,建立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8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涉外商标增长率达到15%;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
——版权登记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年均增长25%,到2015年,全市版权登记量超过330件。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至2015年,年产值突破600亿元。
——其他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提高。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量逐年提升;企业在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参与率有较大增长;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明显加强。
四、重点任务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的发展定位,实施“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从源头上抓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通过知识产权创造,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高端化,促进新兴产业的爆发式增长。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上取得突破。大力扶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推进创意产业企业实施版权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参与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机制,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推进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科技计划对知识产权产出的引导作用,围绕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等主导产业做强,实现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等新兴产业做大,实现规模化,创造一批形成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围绕汽车零部件、船舶及配套设备、眼镜等特色产业做精,实现品牌化,创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知识产权,提升“产业集群”的发展内涵。促进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产出,提高科技研发机构的专利产出,促进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加大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力度,重点发展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和房地产等商标品牌,培育一批品牌商业街。继续实施镇江市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到2015年,由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00件以上,其中年增幅不低于30%,实现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的拥有。
发挥驻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潜能。鼓励驻镇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和奖励体系,从体制、机制、资金等各方面为科研人员发明创造提供优良的环境,使高校、科研机构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产出的密集区。支持和引导高校、院所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知识产权联合体,通过产学研合作将高校知识产权创造优势转化为地方产业发展优势。
(二)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
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引导企业采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或以无形资产入股或作为注册资本创办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兼并重组和投融资的重要要素。加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对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项目支持力度,助推新兴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实现新兴产业由制造能力向创造能力的转变。
加强商标培育工作。加大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业商标推进力度, 引导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镇江市知名商标,形成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加强商标的创牌经营。推动涉农企业和农户注册和使用商标,开展“一镇一品”争创活动,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引导涉外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拥有商标的企业开展利用商标权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提高自主商标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发展版权产业。扶持动漫、网络传媒、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版权产业发展,加强自主原创软件创作、登记和保护。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新闻出版业。支持“凤凰智慧产业园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指导版权贸易,推进版权资产的市场化运作。加强镇江市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的挖掘,在保护与传承的同时,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历史文化的融合。
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培育与利用,发展我市丘陵地区的特色高效农业。拓展高效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农业生物工程、基因、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改良和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林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光普高效农药新产品。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扶持政策,挖掘和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提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发挥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和商务合作中的特殊作用。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快辖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市、辖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和效率。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健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海关备案等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专利纠纷调处,确保行政执法高效、及时、公平、公正。推进商贸流通企业“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培育“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示范企业。加强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查处盗版、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加强人民法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研究和完善网络域名、地理标志产品、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各类展会和外出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监管和服务。
增强企事业单位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企事业单位学习和掌握国际规则,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综合管理体系,主动开展维权行动。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预警研究。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研究,培育完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机制,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专利预警分析,对与我市重点企业密切相关的竞争对手和研发机构进行专利情报分析与技术跟踪。加强面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专利分析人才培养,鼓励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成立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全国统一的12330维权电话。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中小企业给予援助,建立知识产权重点监测体系,选择一批出口量大,产业竞争性强的规模企业,开展重点维权服务。
(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将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项目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使科技创新平台成为科研开发和发明专利的孵化器。进一步推动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的专利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的创新起点和水平。在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财政扶持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根据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的要求,推进辖区内各类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支持辖市(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百强县(市)。
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以专利审议为核心的重大经济活动审议试点工作。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及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知识产权前置审查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参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和完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
建立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加强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协调新兴产业发展中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组织专家开展行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开展联盟内行业与企业的知识产权预警,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应主动服务于全市科技创新、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以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抓手,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为引导,全面推进我市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鼓励企业加强以决策咨询、研究开发、专利情报分析等为内容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以及以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等为内容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价考核制度。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建立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版权登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对经济贡献率等知识产权发展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建立健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准确反映全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分析和各项指标的统计监测。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向市场化、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创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培育或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价值评估、风险投资等紧缺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全市专利代理机构达到8家以上,各辖市至少建立1家以上独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全市企业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服务,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建立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指导企业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建立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建立专利展示交易中心。指导辖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专利转让与许可、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发挥驻镇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支撑作用。支持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文献资料丰富,人才集中以及学科种类齐全的优势,建设面向企业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投资入股和兼并重组。鼓励风险投资公司和民间装备开展以专利转化为主要内容的投融资业务。以知识产权质押为突破口,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试点,引导金融机构进入知识产权转化利用领域,开展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等服务。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力度,形成由政府推动、需求导向的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大力实施“11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和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完善知识产权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的培养和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流动站)”的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培养或引进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引导企业建立员工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培养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运用人才,提高科技人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末,使每个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都有1-2名知识产权工程师,建立100个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流动站),培养1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后备人才,培养或引进30名以上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七)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倡导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围绕“4.26”知识产权宣传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和科技创新特色学校。发挥新闻媒体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五年计划,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中增设知识产权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参与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热情。引导企业构建富有特色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通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我市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运行效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按照《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的要求,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构建市及各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标志的创新评价机制,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在对辖市区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考核中的权重。
(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应依法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工作高效运转。政府项目资金优先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或产品倾斜,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转化实施和产业化,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政机关购置正版软件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杜绝侵权、假冒和盗版产品。制订相应鼓励政策,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风险补偿,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三)完善激励机制
加大知识产权的奖励力度。对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取得重大成就、知识产权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组织“镇江市优秀专利奖”的评选,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优秀版权作品给予表彰或奖励。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先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发明(设计)人的“一奖两酬”的规定,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激发职务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四)确保政策落实
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产业、抓好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定知识产权投融资等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扶持重大知识产权的推广应用和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转化。完善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年费给予补贴。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逐步建立版权登记和版权产业发展奖励政策,加强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落实。
 
附录:
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主要工作内容与指标
 


序号
工作 内容
指 标


1
专利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 到2015年,专利申请达到20000件,专利授权10000件,发明专利申请4400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 “十二五”累计专利申请67000件、授权30000件、发明专利申请13400件;发明专利授权比“十一五”翻两番。 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达到7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总量中的比例超过30%。


2
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到2015年,全市有效商标注册达到225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230件、市知名商标达到500件、集体商标6件、地理标志5件; 建立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8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 涉外商标增长率达到15%;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


3
版权
版权登记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年均增长25%; 到2015年,全市版权登记量达到330件,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300件; “十二五”期间,累计版权登记量达到1200件,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000件; 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至2015年,年产值突破600亿元。


4
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创造
推进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实施镇江市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强化科技计划对知识产权产出的引导作用; 到2015年,由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00件以上,其中年增幅不低于30%。


5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实施“11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江苏科技大学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办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人、专利情报检索等各类培训班。 “十二五”期间,新增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30名以上,培养10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和1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后备人才。 建立100个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流动站),开展市县联合区域知识产权能力培养。


6
中介机构与平台建设
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资产评估、风险投资等紧缺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到2015年,全市专利代理机构达到8家以上,各辖市至少建立1家以上独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建立包括专利、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服务。


7
知识产权计划项目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突破计划、新兴产业专利实施计划等各类计划项目的引导,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及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


8
百企贯标工程
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开展百企贯标工程; “十二五”期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证; 全市通过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300家以上。


9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 “十二五”期间,镇江新区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 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评估与考核以及“十二五”知识产权规划实施与推进; 完善专利奖励与资助政策; 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 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10
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
健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海关备案等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建立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开通12330维权服务热线,设立知识产权维权资金,建立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专家库; 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查处盗版、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联系点。


11
知识产权预警
开展重点领域或者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与研究,完成海洋工程与船舶、碳纤维、工程机械、薄膜太阳能等预警分析; 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研究和分析,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12
知识产权审议
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以专利审议为核心重大经济活动审议试点工作;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及风险评估制度,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强化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知识产权前置审查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重点加强和完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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