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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镇江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镇政办发〔2020〕53号),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大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特别受新冠疫情冲击,经济恢复特别是产业链恢复面临严峻挑战,岗位需求缩减、线下“春招”停摆,就业渠道收窄、竞争压力增大,客观上形成了“就业难,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更难”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6月3日,国务院专题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胡春华两位副总理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随后召开了续会,马欣、惠建林副省长分别作了讲话,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6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苏政发〔2020〕44号文件(简称省11条)。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文件会议精神,结合镇江实际,出台了《镇江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主要从扩大岗位供给、鼓励创新创业、提升就业能力、优化招聘服务、精准就业援助、压实工作责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十条措施。一是扩大岗位供给。主要包括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挖掘企业用人潜力、加大事业单位招聘、拓宽基层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五条政策措施。二是鼓励创新创业。明确了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700人、评估认定1-2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遴选25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等目标任务。三是精准就业援助。明确依托基层人社平台,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一调查登记,8月底前全部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6月底前,对湖北籍以及低保、残疾等六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位。四是提升就业能力。重点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五是提供就业服务。密集组织网上招、线下招、校园招、赴外招、巡回招等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40场次,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六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要强化促进就业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督查激励的重要内容,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亮点措施
1.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省11条明确: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我市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加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省11条明确:今明两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其中:今年招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为助力乡村振兴,我市明确: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招募规模,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用人需求。
3.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省11条明确:全年募集见就业习岗位不少于5万个,结合省厅下达目标,我市明确全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3500个,帮助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处)
 
相关政策:(镇政办发〔2020〕53号)关于印发镇江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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