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组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国资委:你委2018年3月14日《关于组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通国资发〔2018〕57号)收悉。根据2018年2月11日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51次会议和2018年1月18日十五届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快我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充分发挥南通机场在我市产业、城市、交通转型升级和建设上海北大门战略中的作用,同意依法组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做好机场集团组建的有关工作,并加快推进南通机场集团与上海机场集团等战略合作。二、组建方式(一)将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东机场”)全部权益(以审计结果为准)剥离,由市国资委对兴东机场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更名为“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二)机场集团对内部资源资产进行整合重组。按照“业务相近、功能趋同、优势互补”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机场集团加快内部资源资产整合重组,形成航空物流、航空配餐、航空旅游、空港传媒、空港酒店等功能性业务板块。三、机场集团的功能定位为:南通机场建设、运营和管理,提升机场能级,发展临空产业,扩大南通城市门户服务功能,逐步将南通机场打造成为长三角北翼区域中心机场和重要航空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场运营管理,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经营出租机场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航空货运,航空配餐,广告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展服务,经营其它与航空运输有关的业务和相关延伸服务等。四、机场集团现有注册资本9.8亿元。后期市政府根据机场集团业务建设发展需要和功能定位,通过市财政资金和优质资源注入等形式对机场集团进行增资。市财政资金首期增资不少于3亿元。五、机场集团为市属一类企业,按照《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机场集团党委会(纪委)、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运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确保临空产业健康发展。特此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
通政复[2018]027.pdf

江苏南通产业园区

江苏南通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南通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