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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民生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民生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徐政办发〔201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2年,全市各地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民生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7%,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根据物价上涨因素按规定发放物价补贴;“三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规范运作。
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均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2.根据上报统计,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五保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7%,开发区为58%;丰县、睢宁县、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平均供养标准达到人均纯收入的50%,沛县(47%)、邳州(45%)、开发区(44%)未达到。
3.睢宁县、邳州市、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开发区均按要求发放7个月的物价补贴,丰县、沛县、新沂市未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
4.各地对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残疾人给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低保边缘群体和因重大病、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八类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情况: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开发区救助比例为50%,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救助比例为55%;对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情况:沛县、睢宁县、铜山区、贾汪区救助比例为55%,丰县、邳州市、新沂市救助比例为60%,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开发区救助比例65%;各县(市)区
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均为100%。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主城区65%、县(市)区40%的社区(村)达到省和谐社区标准;主城区60%、县(市)区40%的社区(村)达到“一委一居一站(中心)一办”社区服务管理模式要求;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500人。
完成情况:
1.城市和谐社区达标率为67.8%,农村和谐社区达标率为43.7%,完成质量较高的:沛县、邳州市、新沂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2.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贾汪区出台以政府名义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正式文件,其它区出台了政府购买单项服务的文件。
3.全市共培训专业社会工作人才7625人。其中,丰县801人、沛县1000人,邳州市799人,睢宁县、新沂市、铜山区、开发区各500人,贾汪区540人,鼓楼区1061人,云龙区879人,泉山区545人。
(三)加快福利普惠步伐。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按规定标准每月向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为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
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均为726元/月,睢宁县、邳州市孤儿集中养育标准为1210元/月。
2.沛县、睢宁县、铜山区达到“三无”人员供养规定标准,其它县(市)区未达到规定标准。
3.2012年全市共发放尊老金10827万元,发放人数21万人,其中:80-89岁老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贾汪区每人每月发放30元,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铜山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开发区每人每月发放60元;90-99岁老人,各地均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100岁以上老人,均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
4.各县(市)区全部为特殊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
(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将双拥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10月底前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安置率100%;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市主城区提高20%,县(市)区提高25%;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率85%以上,“双证”获取率、就业率均达95%以上;确保涉军群体稳定。
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分别将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各地均按规定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和抗日老战士短期疗养工作。落实医疗待遇,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市居民医疗保险。
3.全市全年共接收4245名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均发放到位;重点对象指令性安置除丰县未完成外,其它县(市)区均按时完成。主城区和其它县(市)区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分别提高20%和25%。全市3494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达93.57%,各县(市)区均达到85%以上;“双证”获取率、就业率均达95%以上。
4.涉军群体总体稳定,未发生有影响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用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资金逐年增加,基本满足民政事业发展需求。
完成情况:各县(市)区用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资金较2011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依托福利机构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儿童福利院。
完成情况:各县(市)均成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除睢宁县均未建成儿童福利院。
2.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年底前建成救助管理站。
完成情况:各县(市)均有救助管理站并投入使用。
3.按照民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成1所满足本地需求的救灾物资储备库。
完成情况:各县(市)区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4.建设XX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其中县(市、区)不低于3000平方米,镇(街道)不低于1500平方米,社区不低于400平方米。
完成情况:全市共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28个,于12月底全面完成竣工任务并投入使用。各县市区均完成了建设任务,其中,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铜山区、贾汪区超额完成;完成质量较高的有:沛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5.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成1所15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完成XX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其中XX个达到省3A以上标准。
完成情况:各县(市)分别建成一所15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全部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部分县(市)区未完成省3A服务中心数,其中,邳州市应完成省3A级任务数6个,完成3个;铜山区应完成省3A级任务数5个,完成4个;鼓楼区应完成省3A级任务数2个,完成1个;云龙区应完成省3A级任务数2个,完成1个;泉山区应完成省3A级任务数3个,完成1个;开发区应完成省3A级任务数2个,完成1个。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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