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的通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的通报
徐政办发〔201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徐政办发〔2016〕207号),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办”)组织4个核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计入考核排名,下同)和45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级部门“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实施了考评。
考评采取“日常考核、现场核查、专项评价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根据各单位通过“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报送材料情况,集中进行评估和打分;现场核查通过抽查重大行政决策、许可、处罚、复议案卷,依据对应标准进行评分;专项评价邀请市编办、政务办、市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等单位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运行、市政府交办工作、政务公开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外部评议包括“县(市)区与相关市直机关互评、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两项分值。
为更加客观、公正衡量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本次考核实施分类考核,对“考核对象、核查内容、指标分值”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准确划分;同时继续坚持“弱台帐、简程序、强基层、重评议”的做法,重点考核基础工作和共性指标内容,外部评议增加了办事大厅现场随机走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访;鼓励开展特色工作,设置加分栏目,引导有能力的地区和单位创新工作展示亮点。
二、总体评价
2016年,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企业设立并联审批、不动产登记、中介服务管理、电子监察”等9大系统网上审批服务新平台建成运行,46个部门、309个审批事项实现“审批材料网上一次告知、办件网上流转、全程在线审批、先审后验”,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务快递”,审批材料上门收取、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有效减少了群众往返次数。邳州市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6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丰县制定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报省待批;新沂市涉建项目“四个一”工程被评为全省简政放权工作优秀典型案例,并在全国县级层面首家出台驾驶员办证“三免费”惠民新政;睢宁县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首批选取8个镇开展试点,下放13个领域权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行政审批局(筹),采取“1+X”模式开展行政许可(其他)事项审批,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二)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严格
市政府制定出台《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147号),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了五大法定程序操作规则,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及终身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法制机构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形成工作机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基本得到遵守。睢宁县、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泉山区、铜山区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邳州市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扩大听证参与面,被评为“江苏省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市城管局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机制。
(三)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重点围绕“生态文明、转型升级、民生幸福、社会和谐”等方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出台《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对87件2016年以前实施、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梳理,对《徐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等一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泉山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铜山区重大协议由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统一会商把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统一编号存档;贾汪区撰写的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被省法制办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采用。
(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鼓楼区建立常态化执法公示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回访活动;铜山区将2016年确定为规范执法示范年,组织区城管局探索实施“固定证据—送达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规范执法路径;市公安局构建了以案管中心(室)为主导的执法管理体系,以“现场执法记录仪+执法标准化手册”为核心的规范化现场执法体系,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市城管局制定了《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6年版)》,细化、量化了128项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徐州地税局明确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及处理程序,统一规范处罚文书制作模板,与国税局实现同一事项同一处罚标准。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积极开展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市食药监局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最严”,对假劣食品药品“零容忍”,案件查办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市文广新局先后立案查处“3.11”侵犯图书著作权等一批案件,市版权局荣获“2016年度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全市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健全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逐项分解落实法定职权,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合、便于执行的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体系。泉山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坚持每月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例行随机抽考,增强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地、市各有关部门2016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70件、政协委员提案408件,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生民计改善”等方面充分吸纳代表委员建议意见,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强化监督问责。以推进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为抓手,建立新闻媒体和“零障碍”联动工作机制,清理办事障碍5290项,优化办事流程1580项。通过《政风热线》省市联动直播活动,共问责党员干部66人,党政纪处分36人。三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以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城乡建设局实现全年行政处罚零错案、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6年全市开展审计项目442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7亿元,向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件,规范政府重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覆盖全部247家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实现“信息共享、案件报备、预警提示、跟踪监督”。泉山区充分发挥“两法衔接”牵头单位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落实工作要求,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有力促进了“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争议化解效果进一步突显
一方面,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责任追究。组织各地、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省、市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提高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技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复议中发现的主体不合法、程序(文书)不规范等违法或不当情节,及时向被申请人指出,涉及重大案件制发书面建议函,督促其整改。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10件,办结570件,其中确认违法18件,撤销36件,责令履行18件,纠错率达12.6%。邳州市被省政府法制办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铜山区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制度;贾汪区集中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近两年来的复议和败诉案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另一方面,突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市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中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有效形成“统一领导、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机制。2016年,全市各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2915件,调解成功4045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4.3%;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7131件。云龙区制发《行政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调解法律文书,建立行政调解报告制度和行政调解信息月报制度,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七)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通过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8名市政府新任命领导干部均参加任前法律考试,参考率达100%。各县(市)、区政府均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杠杆和导向作用;丰县依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举办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
三、存在问题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管服”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影响企业、公民办事效率的相关规定修改和废止不够及时、彻底,社会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政府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的宣传、解释、后评估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查询不够方便快捷,对社会公众的指引规范作用仍需加强。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地区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缺乏探索性实践,少数部门在决策事项认定上打“擦边球”,试图规避决策程序。部分地区、部门决策事项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针对社会关注问题回应不及时、不到位,决策的后续监管、实施后评估和跟踪问责等方面有待加强和落实。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地区和部门还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协作现象,个别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放,“行政执法程序不透明、不规范”(20.6%)、“政府管的太多,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作用”(16.4%)和“行政执法不公平、不公正”(16.4%)分别位列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独立调查群众反映问题的前三位。
四是权力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部分地区、部门对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督力度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部分基层机关办事不够透明,行政问责力度还需加大。
五是基层法制机构力量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地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乡镇(街道)尚未普遍设置法制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依法行政推进力度较弱。
四、考核结果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
县(市):邳州市、铜山区、丰县
市辖区:泉山区、鼓楼区
市级机关:市交通运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徐州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
(二)2016年度全市先进法制工作机构
贾汪区法制办、新沂市法制办、云龙区法制办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市国土局法规监察处、市质监局法规处、市消防支队法制科、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市人防办政策法规处、市园林局政策法规处、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依法行政工作路径,为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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