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提升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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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提升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0〕 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市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下滑,7个县(市)区在全省综合排名靠后。为着力解决问题,推动争先进位,现将改善提升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发展中回归本源,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以高质量金融运行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照《江苏省金融生态县创建评价办法》和金融生态优秀县标准,不断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2020年为金融生态环境突破年,力争2-3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前40名,7个县(市)区全部成为省金融生态达标县;2021年为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年,力争2-3个县(市)区保持全省前40名,其中1-2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前30名;2022年为金融生态环境深化年,争创2-3个省金融生态优秀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坚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双轮驱动,有效发挥银行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保持县域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特别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普惠金融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有序推进绿色信贷增量扩面,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和钢铁、水泥、焦化、热电行业布局调整过程中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利用联合授信和债委会工作机制,加快落实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对暂时出现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健全完善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构建覆盖信贷、融资担保、租赁、转贷等环节的综合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发挥市、县两级应急周转资金作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助力小微企业转贷续贷;扩大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发挥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功能,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3.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扶持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政策意见,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涉及农商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担保机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到位。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降费、奖励、补偿、支持等多种有效方式,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二)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运行水平
4.健全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制定地方金融产业发展规划,
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加大县域分支机构网点建设,规范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构建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有效满足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分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5.大力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推动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逐年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引导商业银行争取更多政策资源,加大对当地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制定实施推进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政策措施,加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特别是县域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主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以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作用,稳步提升县域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6.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进县(市)区加快发展保险业务,逐步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加大对保险增信业务的监管,促进县域保险市场稳健经营。积极推进保险业务创新,深入开展“保险+信贷”合作,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建立政银保风险共担机制,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三)强化风险防控,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7.加快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全面做好市区农商行改革扫尾工作,严防不良贷款反弹,扎实巩固改革成果。探索实施不良贷款处置分级协调机制,利用政策手段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力争县域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核心资本,利用新型资本工具补充非核心资本,支持有条件的法人农商行适当降低分红比例,增加内源资本补充,提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分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8.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推动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避免期限过度错配、资金来源稳定性下降和流动性管理滞后等问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金融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主动负债渠道;加强金融机构资金调配,确保按时足额给付到位,防范满期给付风险;制定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9.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发挥债务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加强乡镇债务风险管控,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提高债券资金
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审计局]
10.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风险排查处置、广告资讯清理、刑事打击、陈案处置等工作,完善非法集资陈案善后处置工作机制,持续压降非法金融活动案发数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加强金融市场主体监管。强化对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道德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分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四)强化联动机制,持续优化金融信用和法制环境
12.推行金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培养“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信用意识,实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非法集资“黑名单”制度,将失信“黑名单”企业和个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失信档案并曝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探索建立优质民营企业增信新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13.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健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力度,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督促、实现担保物权等程序,探索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大金融胜诉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快处置一批故意隐匿、转移资产、“假倒闭、假破产”典型案件,做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徐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创建合力,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工作体系。
(二)加强政策激励。支持3-4个县(市)区创建金融生态优秀县。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综合经济部门在财政政策、货币信贷政策、机构网点设置、申报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发行金融创新产品、培育上市(挂牌)企业
等方面,对创建金融生态优秀县的县(市)区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市级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对创建金融生态优秀县的县(市)区予以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整体进展和重点任务进行动态监控和检查督查,适时总结评估;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卓有成效的县(市)区进行表扬激励,对创建不力、金融生态环境出现重大问题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警示。
附件:徐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徐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徐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剑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广州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文炜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闫 军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 雷 徐州银保监分局局长
成 员:张儒昌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吕 伟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 森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单云娟 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
冯文婕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委
刘秀梅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为祎 市工信局副局长
孙益龙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敬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季洪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翔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杨建勇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李新宇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锐英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绪明 市国资委副主任
顾嘉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任书香 市统计局副局长
詹 龙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书全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顾苏滨 徐州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刘圣庆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 峰 徐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承担市级层面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金融委办公室协调机制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秦文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圣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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