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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1〕 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房地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强市场分析监测,切实提高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工作效率与决策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设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能够实现统一、规范作业和高效、透明服务,大大增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全市房地产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系统建设好、应用好。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我市作为全国90个房地产市场月报重点城市之一,应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专用数据库建设工作,实现与全省、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目标,并逐步建立“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服务平台”的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二)主要内容
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以房屋权属登记数据及产籍数据为基础,建立市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实现全市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
(三)阶段任务
?1. 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主城区房产档案数字化工作,并实现与房产测绘成果的有效关联,基本完成住房信息数据的整理工作,建成主城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专用数据库。市内主城区登记系统、网上备案系统按数据标准实现数据实时上报。
2. 2011年6月底前,铜山区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
3. 2011年7月底前,贾汪区、睢宁县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
4. 2011年9月底前,新沂市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
5. 2011年11月底前,邳州市、丰县、沛县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
6. 2011年12月底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完成各自住房历史信息数据的整理、录入、清理和关联工作,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和专用数据库建设工作,初步实现市、县(市、区)的数据整合。
7. 2011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部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建成全市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正式开通运行,实现全市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
(四)工作要求
1. 编制统一建设方案,加强指导和检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专用数据库建设及联网工作,并牵头制定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整体建设方案,制定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房产历史档案与数据整理标准,加强对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技术培训工作。 同时,配合省住建厅做好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2. 完善信息基础数据,夯实系统建设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以通过房屋普查、专项调查或补充调查等形式,结合现有房屋登记系统掌握的数据,对尚未纳入登记、房屋已灭失但尚未注销登记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弥补现有房屋登记数据中的漏洞,全面掌握现有住房的基本情况,夯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基础。
3. 积极开展测绘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房产基础测绘工作,科学运用测绘成果,实现数据、测绘图形、档案之间的关联,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为后期进入市GIS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做好前期准备。
三、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都要成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按期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
(二)落实建设经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抓紧落实到位,确保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与购置、硬件配备、档案整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多渠道筹措房地产业信息化建设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三)科学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布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进行系统衔接、数据采集和整理分析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系统建设任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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