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5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2〕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 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旅游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好每一个节假日,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
每逢重大节假日都是企业产销、群众集聚、游客出行的高峰时期,也是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把人民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把防范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事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的日常管理制度,结合地区及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及防范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环保、食品、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可控。
二、立足节假日实际,突出监管重点,全力确保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日常安全检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节假日期间各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群众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防控各类安全事故。
(一)以饮水安全为重点,严格环境污染治理,认真做好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针对环境安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污染隐患。一要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防止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确保全市供水安全。二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国、省、市控等重点环境污染源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分级监管原则,督促各企业做好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三要高度重视化工、放射源、重金属等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行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在细致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环境风险预案。四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继续保持对扬尘、燃煤设施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结合、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促进空气环境质量的好转。五要高度重视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最大可能地消除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和污染事故。
(二)以“六大放心工程”为载体,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一是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场所和部位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火锅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三是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米面粮油等大宗食品的监管,坚决防止节假日市场出现企业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是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节假日期间违法问题重新出现。六是加强对庙会灯会、农村集市等临时餐饮业态,以及年夜饭、团圆饭、婚宴、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七是加大对机场、火车站、水运码头、汽车客运站及周边区域排查力度,严密排查食品供应销售、餐饮单位,切实加强旅客集中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利用我市“放心菜篮子”工程、放心粮油工程、放心早餐工程、放心肉体系工程、放心消费“双百”工程、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程等搭建的消费及监管平台,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提供保障,引导群众到信誉度较高的食品商家消费。
(三)以客运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有机统一为目标,制定2012年节假日旅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旅游市场繁荣有序。一是重点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工作。由于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集中雨雪天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行为,严禁使用“黑车”,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旅游客运交通安全。二是强化对旅游消费环境、导游服务秩序的整治。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三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旅游企业法人和总经理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排查自身安全隐患,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四是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导游人员要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驾驶人员、游客的温馨提示,密切关注团队用餐、购物、游览时的安全工作。星级饭店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食品中毒工作。景区要做好游客高峰期间的疏导,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加强组织领导,着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抓好检查督查和落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监管制度,结合节假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确保全市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
(三)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搞好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切实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环境风险源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要认真做好应急监测、数据分析等基础工作,确保节假日监测处置系统正常运转。
(四)要严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强化监测预警,保持信息畅通,对涉及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的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节假日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节假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信息,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要密切关注舆情,强化正面宣传,妥善处理涉及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的负面信息及恶意炒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氛围,增强公众节假日期间的消费信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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