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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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4〕 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的目标,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现就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实施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检验监测体系、品牌认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积极组织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省级名牌产品(农副产品)和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力度,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
?2004-2007年,全市每年制(修)订农业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25-30项;新建国家级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10个,实施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20个;培育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7-9个;每年完成农产品商标注册15-20个,通过农产品品牌认证30-40个;每年培训具备专业技术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推广人员200-250人。
三、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要围绕全市12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当地主导产品、名特优产品,加快标准的制订步伐。对标龄较长、不适应当前农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和技术规程,要认真进行清理,及时进行修订,使之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和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出口创汇企业制定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提高标准化水平。各县(市)、贾汪区每年制(修)订农业标准不少于3项。
?(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各地要强化农业标准化意识,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以产业化推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各地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产地环境标准要求,以实施标准化为抓手,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要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通过标准化把示范基地、企业和农民紧密联系起来,提高标准实施的到位率。要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实行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标准化控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计量、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满足新形势下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需要。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农业开发项目区要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机结合,开发项目优先安排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要坚持集中连片,统一作物布局,具备一定面积规模,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区,制定一个标准,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每个县(市)要争取新建1个国家级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认定。
?(四)积极推行认证制度。农业标准化是实施认证和培育名牌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以产品认证为重点,积极推进认证制度,实行产品认证与体系认证相结合。产品认证要以扩大农产品商标注册为基础,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产品(农副产品)“四位一体”,整体推进。每个县(市)每年至少要完成农产品商标注册2个以上,申报认定农产品品牌5个以上。要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单位、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和ISO9000、ISO1400等体系认证,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接轨。
?(五)规范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检测体系是农业标准化的基础设施。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对现有检测资源的整合,积极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开展检测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门类齐全的多元化农产品检测体系。要加快市级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三个检测中心建设和完善。各县(市)要根据产业特点,有所侧重地建设检测站。规范和加强农产品检测制度,逐步推行生产单位自律检测、社会中介机构受托检测、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增强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水平。
?(六)强化重点领域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围绕治理农产品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和安全,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范的实施;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严格按标准对农业投入品进行检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每个县(市)至少要抓1个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和1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
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高、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规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由分管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质监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情况汇总等。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便于开展工作。质监部门是农业标准化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牵头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的审核发布,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农业和林牧渔业部门主要是抓好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农产品品牌的申报认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市场检测和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农机、农业开发、工商、环保、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
?(二)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投入激励机制。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积极向省争取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要把农业标准制定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建立农业标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领导小组下达年度重点考核指标,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区领导小组,分别给予1-3万元的奖励。对争取新批的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里通过农田水利经费的形式,每个给予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农业开发项目区内品牌申报的检测费用,开发资金可给予一定补贴。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农副产品)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每个分别给予3000-8000元的奖励补助。各县(市)区也要配套进行奖励补助。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出口数额和自建生产基地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给予优先申报项目、财政贴息贷款等鼓励政策。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农业标准化教育与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懂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业人才。标准化管理人员、农业管理人员和农业基层技术人员,是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的骨干力量。要坚持有计划、分层次对他们进行标准化知识培训。每个县(市)每年至少要抓好一期30人以上的培训班。特别要注意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带头人,普及标准化知识,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四)提高全社会农业标准化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要通过印发资料、技术讲座等形式,尽快将农业标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手中。要培育和发展农业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各级各类标准化组织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咨询服务,扩大服务咨询覆盖面。要重视农业标准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和整合,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数据库,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构建及时、准确、高效、权威、便捷的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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