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及“十八大”期间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及“十八大”期间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大”也召开在即。为切实抓好当前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双节”及党的“十八大”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
中秋国庆节日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是企业产销、群众集聚、游客出行的高峰时期,也是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风险集中、事故高发的敏感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把人民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把防范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事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的日常管理制度,结合地区及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及防范措施,确保节日及“十八大”前后环保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可控。
二、消除污染隐患,认真抓好环境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污染隐患。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四项排查”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列入全市“四项排查”工作的环境信访问题,要安排专人包挂负责、加大处置力度,逐个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环境信访事件和污染事故。二要认真做好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强化重点断面水质检测和预警,封堵重点断面河流干支流排污口,严控沿线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要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防止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保障全市供水安全。四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保持对扬尘、燃煤设施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结合、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五要抓好国、省、市控等重点环境污染源的安全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分级监管原则,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化工、放射源、重金属等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行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在细致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应对环境风险预案。
三、强化景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有机统一为目标,以景区安全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旅游市场繁荣有序。一是强化景区安全。要针对今年中秋国庆节日时间长、游客量大等特点,周密制定景区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强化安全防范,对景区车船、码头、停车场、工程设施、消防设施等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抓好旅游客运安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行为,严禁使用“黑车”,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旅游客运交通安全。三是强化旅游消费环境秩序整治。要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要督促导游人员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密切关注团队用餐、购物、游览期间的安全。星级饭店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食品中毒工作。四是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旅游企业法人和总经理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
四、加强组织领导,着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监管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严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强化监测预警,保持信息畅通,对涉及环境安全和旅游安全的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四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节假日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安全、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密切关注舆情,强化正面宣传,妥善处理涉及环境安全、旅游安全的负面信息及恶意炒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氛围,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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