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徐州准海国际港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权限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21〕10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徐州准海国际港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权限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1〕108号
铜山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快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建设发展,进一步规范其管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高房屋征收效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暂行)》(徐政发〔2011〕64号)规定,结合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明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征收主体与实施主体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原属铜山区和泉山区行政区划内的,铜山区政府、泉山区政府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应以各区政府名义征收,具体征收工作由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涉及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决定等法律文书用章,由铜山区政府、泉山区政府刻制“房屋征收与补偿专用章”,交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在征收工作中依法使用。
二、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职责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关,具体负责管理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实施工作,包括确定征收范围线、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落实征收资金足额到位、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征收补偿方案、签订及履行补偿协议等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裁决等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征收事项引发对外法律责任仍由征收主体承担,故徐州准海国际港务区可与铜山区、泉山区另行签订协议明确协作配合机制。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支持淮海国际港务区建设改革创新试验区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快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沟通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加强对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征收工作无缝对接。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征收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屋征收实施全流程、全节点监管,定期进行自查自检和评估,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4386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