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5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8〕2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8〕2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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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7〕50号)、《省政府关于取消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7〕14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9项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请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尽快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停止审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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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9项)
2.对应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1项)
附件1
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9项)
序号
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权力名称
市级对应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权力类别
市级行使部门
处理决定
取消依据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1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其他
市教育局
取消审批后,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国发〔2017〕7号
2
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类企业资质核准
物业服务资质的核准0100184014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
行政许可
市房管局
取消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发〔2017〕7号
苏政发〔2017〕50号
3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相关活动的方案批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行政许可
市规划局
取消审批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强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在规划中对相关建设和活动提出保护要求,加大规划执行监督力度,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保护范围内相关活动的监管。
国发〔2017〕7号
苏政发〔2017〕50号
4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010025700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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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市水利局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国发〔2017〕7号
5
地质勘查乙级、丙级资质审批
地质勘查乙级、丙级资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苏政发〔2016〕117号)
行政许可
市国土资源局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信息,要求其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3.对为市场提供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苏政发〔2017〕142号
6
渔业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渔业无线电台研制、生产、设置、进口许可
渔业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0100415001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国无管〔1996〕13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
行政许可
市农委
取消审批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渔业船舶出 厂检验环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检查渔业船舶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的环境和条 件,并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2.在渔业船舶营运环节,要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苏政发〔2017〕142号
7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3〕149号
。
行政许可
市农委
取消审批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苏政发〔2017〕142号
8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司法部令82号)
行政许可
市司法局
调整为备案管理。取消审批后,实行备案管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备案了解掌握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港澳律师信息,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
苏政发〔2017〕50号
9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许可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1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
行政许可
市质监局
取消。取消审批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把关,采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苏政发〔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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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对应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项)
序号
中介事项
许可事项
部门
设定依据
中介机构
收费标准
服务时间
规范要求
1
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4号令)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
无具体要求
市场调节价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规定时限执行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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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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