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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春运工作部署,全力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今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16年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春运组织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于1月22日前将相关组织体系和工作方案报市春运办(电话:85863000,85863002)。
二、着力保障运力需求。据预测,我市春运期间将发送旅客约1167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左右。今年春运将呈现节前客流平稳、节后客流高峰持续时间长、阶段性低温和雨雪雾霾天气影响春运等特点。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千方百计增加运力,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增开铁路车次、客运班车和民航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加大农村道路运力投入力度,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要做好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运力统筹,既要发挥铁路和民航的长途运输优势、公路的中短途运输优势,又要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要安排好火车站和夜间的公交运力。
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油品供应企业要确保春运车辆燃油供应。邮政、快递企业要保证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
三、着力强化安全监管。运输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谐,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强化春运安全责任体系,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全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打造“平安春运”。
春运之前,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单位对投入春运的车、船、飞机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安检查危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行为。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把冬季防冻、防滑、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每台运输车辆和每个驾驶人员。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要深入考核驾驶员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各运输单位对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接送学生、危险品运输的车辆进行集中梳理检查,凡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要督促各运输单位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各运输单位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及时发现、制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客运站春运安全管理,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运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要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甩客”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违规载客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把整治长途客车超载、倒客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要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和救生措施。公安部门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公安部门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市繁华道路等地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设立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及重点路段、桥梁的巡查和养护,确保道路完好畅通。海事、航道等部门对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水运安全畅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量及路面状况监测,及时发布道路交通状况信息,并做好在恶劣气候下的安全保障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要抓好新开通线路和新投入机车车辆的养护管理,加强行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实时监控,加大现场检查巡视力度,强化春运人员岗前培训,狠抓作业标准化,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非运输船舶载客。航空公司要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运行控制,做好机务维修,确保飞行安全。
四、着力提升应急能力。要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或调整时互相通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公安、铁路和气象部门,在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
五、着力增强服务意识。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工商、物价、铁路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运价、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组织好民工有序流动,满足民工运输需求。城管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治理。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和预报,与市春运办建立突发气象灾害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气象信息通报渠道畅通,便于各单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在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及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基础上,充分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微信购票、自助取售票等便捷售票渠道,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
六、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春运办和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积极关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投诉案件,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6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春运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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