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4〕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6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重要人口调查,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2010年以来全国人口数量、素质、构成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大规模人口调查有利于准确把握市情市况,深入研究人口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对统筹解决民生问题,妥善安排好人民群众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明确人口抽样调查的内容和时点
此次调查将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共抽取约3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人口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数据质量,立足关键环节,创新调查方式,下大力气抓好人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徐州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于2015年3月底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被抽中的镇(街道)要于2015年5月底前组建调查工作机构。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特别是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协助做好入户登记工作,确保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此次人口调查项目多、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主动借鉴历次人口调查的成功经验,严格遵循“质量第一”的要求,认真研究、主动应对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给人口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带来的各种影响,制定落实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调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坚持依法调查。人口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级调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选聘工作,原则上,调查指导员由镇(街道)统计人员担任,调查员由村(居)委会会计、大学生村官等工作人员担任;“两员”也可面向社会招聘,但要确保招聘人员质量。要全面落实“两员”补贴,加强“两员”培训管理,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各地要根据分级负担原则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内容和有关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徐州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徐州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军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钱 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孔令驹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钟毅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宝民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齐 飞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忠沛市财政局副局长
米 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兆峰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樊 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苗 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胡传峰市卫生局副局长
康高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
徐永星徐州工商局副局长
闫 亮市统计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闫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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