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21〕1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推动徐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将徐州市政务服务网作为企业开办总入口,完善“一网受理、数据共享”的企业开办全程“零见面”审批模式,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一体化集成服务。建立开办企业“全链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推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
(二)稳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全市范围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2个工作日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集成办理”的服务模式。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在更广领域运用。通过免费寄递服务或自助终端打印发放营业执照,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
(三)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以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原则,进一步放宽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限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对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管理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管理。
(四)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法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禁限用字词库实时维护,不断优化系统功能,以智慧优服务,丰富对企业的告知提示内容,提升对不适宜字词的分析和识别能力。落实“谁申报、谁承诺、谁担责”原则,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通过率。多渠道加强企业登记的后续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五)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做好省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督促获证企业保持生产许可规定条件、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合格。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将化肥产品由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对获证企业有效期届满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作出保证质量安全承诺的企业,实行免实地核查。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宣传解读,加强指导企业申办许可证,帮助企业便利取证。
(六)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指导市内企业到指定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检测,便利企业申请认证检测,督促指导相关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接受已有合格评定结果、拓展在线服务等措施,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缩短认证证书办理时间,降低认证成本,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好认证服务及技术支持,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培训,精简优化认证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跟踪认证流程,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费用。
(七)积极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将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评审等应急措施长效化。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将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资质认定后监管力度。
(八)推进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以企业标准“领跑者”为标杆,促进更多企业制定和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引导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九)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大力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归集涉企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各执法监管部门归集的数据类型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联合惩戒等,归集类型为提供其中2类以上的部门总数占归集部门数量比例不断提升,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归集公示的案件数占归集案件总数的比例不断提升。
(十)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企业年报宣传与引导,进一步落实年报“多报合一”政策。强化信用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加强失信惩戒。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告知承诺信用管理、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建设,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为构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打下基础。
(十一)推进实施智慧监管。积极推进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在特殊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监管监测。加强信息归集,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形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景画像,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充分发挥现有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校外培训、检验检测、人力资源市场等领域加快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力度,在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研究,依托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探索,鼓励企业建立追溯系统和制度,推动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督促企业改进,着力防范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十二)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审慎包容、鼓励创新,坚持指导规范与执法监管并重,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平台经济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治作用,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并按照《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要求,重点打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发展线上经济。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制止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发挥徐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法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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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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