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7〕6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7〕60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市,推动“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建设,经多方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决定2017年组织实施52个文化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37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31亿元。其中:文化艺术旅游业项目23个,年度计划投资33.15亿元;影视动漫设计业项目17个,年度计划投资15.56亿元;出版印刷发行业项目1个,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工美文娱制造业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3.6亿元;前期推进项目5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把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每个项目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都目标具体、责任明确,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良好建设氛围。
二要增强服务保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当好服务项目建设的“店小二”,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条块联动、形成推进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保姆式、一条龙服务。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全过程、全方位跟踪调度,动态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四要完善督查考核。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立项目推进情况月报告制度,按照专人每月按时将项目计划、资金落实、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推进措施等信息,以项目进展报表形式报送市文产办。市文产办要严格执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制度,以严格的督查管理、严密的督查考核,促进全市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5896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