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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政办发〔2013〕22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精神,结合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以建设区域教育中心为引领,以创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抓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奋斗目标
到2020年,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支持在徐高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全面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要求。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到2015年,对照《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县(市、区)监测指标》(以下简称《监测指标》),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县级示范区;铜山区、贾汪区、沛县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得分达75分以上,丰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综合得分达60分以上。
第二阶段:到2018年,对照省定《监测指标》,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综合得分达92分以上,铜山区、贾汪区、沛县、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丰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综合得分达75分以上。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贾汪区2017年,沛县2018年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县级示范区。
第三阶段:到2020年,对照省定《监测指标》,全市所有县(市、区)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80%,综合得分均达90分以上。丰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县级示范区。
四、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强化政府职责,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和示范区建设,围绕“增量提质”总体思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强化农村幼儿园和城区薄弱幼儿园建设管理。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加快新建、改建普惠性幼儿园进程,到2015年,全市新建、改建幼儿园298所,所有幼儿园均为合格幼儿园,90%左右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到2020年,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初步建立,学前1年免费教育基本实现。推进学前教育提优工程。加大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省优质幼儿园2015年达到70%、2020年达到90%以上。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全面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育儿观,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课程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建成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编制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对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每一所学校的软件、硬件建设。对生均教育教学资源不达标的学校,要采取调整施教区范围、缩减招生规模等措施使其尽快达标。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办学点的扶持力度。控制学校规模,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小班化办学。健全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比例,严格控制择校生数量。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三)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消除超规模、大班额现象。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引导学校结合自身办学传统和学科优势,打造办学特色;发挥名校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四星级高中在其他普通高中举办“特色班”、“实验班”。加强内涵建设,健全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四星级高中教学水平视导督导机制,形成覆盖所有普通高中的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化实验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优质高中创建力度,到2015年,全市新创建四星级高中13所,35%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四星级标准,90%左右的普通高中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全覆盖。
(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办学体制、发展方式、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以高校、职业院校和龙头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打造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职教集团,构建中职、高职、本科有效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集约发展推动品牌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业学校信息化,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深入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扩大中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培养规模,推行中等职业教育“2.5+0.5”、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5+0.5”人才培养模式。到2015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8所;2020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15所,中高等职业学校95%左右的专业课内容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衔接,基本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五)增强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鼓励在徐高校发挥学科比较优势,实现错位竞争、特色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支持在徐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培育建设一批代表学科发展方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前景好、潜力大的优势学科。支持在徐高校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加强人才联合培养、融合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围绕徐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完善自主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相配套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江苏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等研发创业基地建设,围绕工程机械、能源资源、食品加工、物联网和文化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广泛开展专利研发和自主创业。支持在徐高校教学联合体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深度优化与共享,并逐步把苏北和淮海经济区高校纳入联合体辐射范围。
(六)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推进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在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别举办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校,建立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城市社区教育着重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农村社区教育着重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知识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语言文字服务体系。到2015年,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率分别达65%和50%,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率达3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达45%;到2020年,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率分别达到80%和60%,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率达40%,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达55%。
(七)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实施中小学布局优化工程,制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建设,加快中小学建设步伐,2013—201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29所,新建、改扩建学校须达到省定现代化学校标准,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完善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相关制度,配套学校(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应当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与新建小区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扎实推进校舍加固重建新三年规划,2013—2015年全市加固重建校舍421.8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全部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建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大教育数据中心、资源中心和应用中心建设力度,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强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核心业务中的有效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到2015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85%以上;到2020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90%以上。
(八)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深化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加强中小学课程建设,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精品课程,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数达到班级数的50%左右,在校生每学年选修不少于1门校本课程。深化“合作学习”、“有效教学策略”等领域的研究,形成具有徐州特色的教改经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等各学段的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各学段、各环节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形成质量检测与分析的大数据系统,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落实课程安排公开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健康第一,开齐上好体育课、艺术课及各类实践课程,开展体教结合和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每个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特长和2项体育运动技能。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公告制度和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90%和10%以上。高度重视学校文化和特色建设,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教育内涵,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和独特办学风格。
(九)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核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人员,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政策。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定期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按规定比例适当增加专任教师编制。推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和新任校长岗前培训制度,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建设教科研训“四位一体”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健全每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大专率达90%、小学教师本科率达60%、初中教师本科率达95%,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5%、12%和20%以上。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鼓励设立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进教育领军人才,对地方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编制上优先安排。实施“优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补充机制,通过设置特级教师特殊岗位,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潜质的教师开展定向培养培训,力争到2015年,每所农村中小学都要有市级名优骨干教师,全市在职特级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2‰,中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68%和78%;力争到2020年,每所乡镇中心初中和小学都有1名特级教师,中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75%和85%以上。按照不低于中小学、幼儿园核定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用于教师培训的部分不低于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十)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健全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治理结构。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初高中分设,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学校或初中班,到2015年,形成市主城区普通高中由市统一举办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由区统一举办管理的格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积极探索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发展的办学模式,各县(市、区)组建若干个教育集团,集团内部学校统一学科进度、教研活动和管理要求,实行捆绑考核,快速提升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资源股份制、集团化发展。到2015年,主城区重点扶持建设4—5个幼教集团,打造徐州幼教品牌。进一步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定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奖补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通过制定实施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出资办学,并享受招商引资的政策待遇,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深化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促进绩效分配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学岗位和长期在农村偏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倾斜,真正拉开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以“县有校用”为导向,加快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结合义务学校集团化办学,探索起始年级教师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实现常态流动。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2届,教师包括骨干教师原则上按照每年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交流。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进,大力推进“招校引教”,吸引海外知名教育机构来徐投资办学;鼓励、支持品牌学校与国际知名学校开展合作办学,重点扶持建设2—3所国际学校。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加快引进世界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管理经验。
五、职责分工
(一)市有关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和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各校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2.市编办。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结合生源变化趋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求,科学核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教师和管理人员、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人员,落实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机构编制标准,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布局与结构的要求。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教育现代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在规划中优先安排,保证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推动教育布局结构的优化完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布局与结构的要求。
4.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统筹考虑教育发展需求。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信息化水平的要求。
5.市科技局。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支持引导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推动高校应用研究成果转化。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产学研结合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要求。
6.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教育经费,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督促各地将教育现代化所需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并按序时进度安排,确保教育经费符合“三增长”法定要求。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投入水平的要求。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引进、教师流动等相关政策,支持学校在高层次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方面扩大办学自主权。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师资水平的要求。
8.市规划局。指导各地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规划建设中配建学校,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布局与结构的要求。
9.市国土资源局。把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各级各类学校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供给。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布局与结构的要求。
10.市城乡建设局。指导各地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11.市审计局。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教育现代化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12.市统计局。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年度监测,共同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发布工作。
13.市外办。支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协同做好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教师参加境外培训和外籍教师管理等教育涉外工作。重点落实指标体系中有关国际化水平的要求。
14.其他部门。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制定本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攻关,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编制、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保、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外事、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各地要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调度,掌握本地区教育现代化达成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听取1—2次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创建方案,排出建设项目和进度安排,落实各部门创建责任,确保创建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多渠道筹措教育现代化建设资金,确保教育经费符合“三增长”法定要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落实土地出让收益10%计提教育资金政策,并全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形成重点向学校内涵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投入的导向,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至8倍的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小学教育标准的50%以上。建立教育债务化解控制机制,积极化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完善考核机制。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细则,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和年度报告制度,将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目标考核,按照序时进度和目标任务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以年度目标的达成确保全市按序时进度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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