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2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5〕5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政办发〔201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9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职责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现就我市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出发点,以推动全民健身、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原则,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设施普及、制度完善、组织健全、活动丰富、服务便利、城乡一体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市本级和6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到2016年,全市全面完成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
——城乡体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建成以县(市)区全民健身中心、镇(街道)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较大居民区和自然村健身点为主体的城乡四级健身设施网络,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及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向公众有序开放。
——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更加完善。加大体育社团扶持力度,推动各类体育协会和俱乐部向基层延伸,覆盖不同行业和人群,全市各级各类体育社团超过1200个,3A级以上协会达20家。
——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更加广泛。继续深入开展“五大健身计划”,重点支持武术、徐州广场舞、健步走等特色活动,扶持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36%以上,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升。
——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更加便利。建成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数字化场馆等信息服务平台,国民体质监测网络覆盖到镇(街道),全市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0人以上,每个健身站点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以上。
二、重点内容
(三)加快建设公共体育设施。1.优化设施布局。把公共体育设施纳入本级城乡整体规划建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经费投入,促使公共体育设施在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均衡协调配置。根据全市人口居住分布情况,科学布局各级各类体育设施,重点完善和提升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场所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体育设施。2.兼顾不同人群需求。大力建设门球场、篮球场、室外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等设施,自行车道、健身步道等慢行系统,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健身场地,以及无障碍体育设施,满足青少年儿童、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多样化健身需求。3.促进设施全面覆盖。各县(市)区全部建成“新四个一工程”;各镇(街道)全部建成健身活动中心,达到“三室一场一路径”标准;各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两室一场一路径”。继续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在新建小区、有条件的老小区、较大自然村以及公园、绿地、广场等配建健身设施,打造一批设施完善、活动丰富、服务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示范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四)大力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1.强化政策支持。制定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计划,出台财政支持、人才建设、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相关政策,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对市、县(市)区级体育社团的扶持和规范管理力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提升其承接公共体育服务能力。2.壮大管理力量。加强各级体育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体育总会,倡导行政村(社区)设置公共体育服务公益岗。增加全市健身站点数量(达到每万人5个以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强化其对健身活动的指导服务,确保每万人拥有30位以上、每个行政村(社区)拥有2位以上、每个健身站点拥有3位以上。3.提升社团质量。推进体育社团向基层延伸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建有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至少2个单项运动协会,逐步达到每个行政村(社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不少于2个。积极引导支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组建体育协会,发展会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社团“三化”、“五有”建设,支持A级体育社团创建,建成3A级以上体育社团20家以上,在办公用房、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五)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促进健身活动制度化。市、县(市)区每四年举办一届综合型运动会和全民健身运动会,镇(街道)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节,行政村(社区)定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推动健身活动普及化。继续深入开展快乐工作、舞动乡村、幸福社区、阳光校园、武乡徐州“五大健身计划”,依托传统节日、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点鲜明的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扩大有组织的健身人群。3.突出健身活动特色化。挖掘推广蹴鞠、舞龙舞狮、健身落子等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汉风舞韵”徐州广场舞、中华五禽操等新优健身项目,重点支持“汉风武魂”武术系列赛事和健身活动,规范引导和科学指导城市健步走活动,积极落实“三大球振兴计划”,努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六)努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1.拓展科学健身宣传平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应开设全民健身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橱窗画廊、公益广告栏和LED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组建以体育科研人员、教师、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科学健身指导讲师团,定期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和健身项目培训班。2.开发智慧体育服务系统。完善市全民健身服务网,丰富功能、充实内容,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在线查询和指导。开发推广健步走手机服务系统,在公园、广场、绿地和有条件的社区试点推进体育设施二维码服务。引入电商平台参与场馆服务,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场馆信息化水平,建立以徐州奥体中心为龙头的数字场馆服务系统。3.推进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添置测试设备、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扩展服务功能。依托体育场馆、健身会馆等健身服务机构,推广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积极开展体质监测“六进”活动,让居民享受更便利的监测服务。
(七)积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多元化。1.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政策和采购目录,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等关系,建立运转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现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逐步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2.推进资源共享。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专门服务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每年应按照规定免费向公众提供一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校开放率达50%以上。实施职工医保“专属健身卡”健身消费服务,扩大定点健身场馆范围和服务内容。3.繁荣体育产业。改革完善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政策,加大支持体育健身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拓宽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推进体育产业与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丰富经营项目和内容,以徐州奥体中心为龙头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体育产业集团,探索大型体育场馆集业余训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商业开发四位一体的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
(八)逐步拓展公共体育服务内涵。1.促进竞技体育集约发展。按照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要求,更新青少年体育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竞技体育发展内涵和综合效益。坚持竞技人才培养高线标准,深入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培养输送一批优秀尖子运动员,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冠军、奥运冠军和体育明星。保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质量和数量全省领先,加快建设吕梁湖划船运动基地,稳步发展体育中心和水上运动中心,把市体育运动学校打造成为全省一流、国内领先的现代化后备人才训练基地。2.推进教体融合发展。加快建立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管的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大力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发展,积极实施名校办名队、教练员进校园等工程,完善高中、初中、小学与市、县两级业余训练网络衔接融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保证在校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1小时,实施校园足球联赛、武术进校园等活动计划,创新体育课教学模式,加大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开展“一校一品”特色健身活动,创新各类竞赛活动组织形式,为青少年学生创造更多竞赛平台和便利的健身条件。3.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申办有吸引力、影响力的国际性、区域性重大赛事,全力打造具有徐州特色的赛事品牌。推进市级体育竞赛改革,不断完善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提高办赛质量和综合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欣赏和参与高水平体育赛事的需求。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助推足球运动加快发展,建立市、县(市)区、校三级足球联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国立雄狮篮球俱乐部加快发展。4.加快打造国际武术文化名城。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武术文化名城的意见,研究制定名城建设目标体系、工作路径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快建设步伐。积极申办第七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办好2015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和全国首届传统武术精英赛,创建武术段位制国际培训考试基地。加紧挖掘抢救整理徐州传统武术文化资源,编撰《徐州武林志》、录制徐州武术专题片,开展徐州武术传承人、武术世家、武术名家评选授予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武术协会、各类武术俱乐部和习练指导站建设,扩大武术习练人群。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中心镇、幸福家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促进民生幸福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成立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本辖区的示范区建设工作。体育部门要根据省级示范区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提出本级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并加强创建工作统筹协调。财政、金融、规划和土地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示范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要积极协作,对照创建指标任务,加强服务指导,形成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十)创新体制机制。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建立有利于保障供给、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开放体育市场,放宽赛事活动举办准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共同推进工作、共享建设成果。
(十一)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结合本地区特点和优势,探索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予以相应表彰奖励。市体育局要加强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明确创建步骤,分解创建任务,做好县级创建工作审核把关,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文明健身理念。要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示范区创建的经验做法,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努力开创我市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新局面。
附件:1.徐州市创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2.徐州市本级创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分解明细表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
徐州市创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示范区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建办法》)、《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指标体系(1.0版)》(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创建责任,制定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示范区《创建办法》和《指标体系》,坚持标准,拾遗补缺,加快推进我市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底,市本级和6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到2016年,全市全面完成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2月—2015年3月)
根据省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方案、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创建职责,做好工作部署,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5年3月—2015年7月)
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供给,拓展公共体育服务内涵,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营造创建工作良好环境。做好创建台帐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三)初步建成阶段(2015年7月—2015年9月)
做好自查和完善工作,迎接省体育局与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检查评估,确保市本级及60%的县(市)区创建成功。
(四)全面完成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12月)
对市本级及先行建成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建设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按照省创建要求,组织尚未完成县(市)区积极申报,确保2016年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创建任务。
三、任务分解
(一)加快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1.把公共体育设施纳入本级城乡整体规划建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经费投入,促使公共体育设施在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均衡协调配置。根据全市人口居住分布情况,科学布局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设施,重点完善和提升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场所体育设施的配套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体育设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大力建设门球场、篮球场、室外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等设施,自行车道、健身步道等慢行系统,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健身场地,以及无障碍体育设施,满足青少年儿童、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多样化健身需求。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
3.各县(市)区全部建成“新四个一工程”;各镇(街道)全部建成健身活动中心,达到“三室一场一路径”;各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两室一场一路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继续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在新建小区、有条件的老小区、较大自然村以及公园、绿地、广场等配建健身设施,打造一批设施完善、活动丰富、服务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示范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农委、市市政园林局、市房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
(二)大力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
5.制定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计划,出台财政支持、人才队伍、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相关政策,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对市、县(市)区级体育社团的扶持和规范管理力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提升其承接公共体育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加强各级体育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体育总会,倡导行政村(社区)设置公共体育服务公益岗。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增加全市健身站点数量,达到每万人5个以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强化其对健身活动的指导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万人拥有30位以上、每个行政村(社区)拥有2位以上、每个健身站点拥有3位以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推进体育社团向基层延伸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建有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至少2个单项运动协会,逐步达到每个行政村(社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不少于2个。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积极引导支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组建体育协会,发展会员,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老龄办、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等
10.大力推进体育社团“三化”、“五有”建设,支持A级体育社团创建,建成3A级以上体育社团20家以上,在办公用房、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1.市、县(市)区每四年举办一届综合型运动会和全民健身运动会,镇(街道)每两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节,行政村(社区)定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继续深入开展快乐工作、舞动乡村、幸福社区、阳光校园、武乡徐州“五大健身计划”,依托传统节日、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点鲜明的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扩大有组织的健身人群。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市民宗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13.挖掘推广蹴鞠、舞龙舞狮、健身落子等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汉风舞韵”徐州广场舞、中华五禽操等新优健身项目,重点支持“汉风武魂”武术系列赛事和健身活动,规范引导和科学指导城市健步走活动,积极落实“三大球振兴计划”,努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农委、市老龄办、团市委、市妇联等
(四)努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4.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应开设全民健身宣传专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充分利用橱窗画廊、公益广告栏和LED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
16.组建以体育科研人员、教师、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科学健身指导讲师团,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和健身项目培训班。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17.完善市全民健身服务网,丰富功能、充实内容,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在线查询和指导。开发推广健步走手机服务系统,在公园、广场、绿地和有条件的社区试点推进体育设施二维码服务。引入电商平台参与场馆服务,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场馆信息化水平,建立以徐州奥体中心为龙头的数字场馆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添置测试设备、培训工作人员,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扩展服务功能。依托体育场馆、健身会馆等健身服务机构,推广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积极开展体质监测“六进”活动,让居民享受更便利的监测服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多元化
19.加快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政策和采购目录,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等关系,建立运转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现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逐步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专门服务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1.深入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校开放率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实施职工医保“专属健身卡”健身消费服务,扩大定点健身场馆范围和服务内容。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
23.改革完善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政策,加大支持体育健身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体育服务领域。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24.拓宽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推进体育产业与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25.努力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产业化经营,不断丰富经营项目和内容,以徐州奥体中心为龙头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体育产业集团,探索大型体育场馆集业余训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商业开发四位一体的运营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奥体中心运营管理公司
26.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性高危体育项目,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逐步拓展公共体育服务内涵
27.按照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要求,更新青少年体育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竞技体育发展内涵和综合效益。坚持竞技人才培养高线标准,深入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培养输送一批优秀尖子运动员,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冠军、奥运冠军和体育明星。保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质量和数量全省领先,加快建设吕梁湖划船运动基地,稳步发展体育中心和水上运动中心,把市体育运动学校打造成为全省一流、国内领先的现代化后备人才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28.加快建立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管的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大力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发展,积极实施名校办名队、教练员进校园等工程,完善高中、初中、小学与市、县两级业余训练网络衔接融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29.保证在校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1小时,实施校园足球联赛、武术进校园等活动计划,创新体育课教学模式,加大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开展“一校一品”特色健身活动,创新各类竞赛活动组织形式,为青少年学生创造更多竞赛平台和便利的健身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30.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申办有吸引力、影响力的国际性、区域性重大赛事,全力打造具有徐州特色的赛事品牌。推进市级体育竞赛改革,不断完善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提高办赛质量和综合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欣赏和参与高水平体育赛事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助推足球运动加快发展,建立市、县(市)区、校三级足球联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3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国立雄狮篮球俱乐部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33.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武术文化名城的意见,研究制定名城建设目标体系、工作路径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快建设步伐。积极申办第七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办好2015年全国太极拳公开赛和全国首届传统武术精英赛,创建武术段位制国际培训考试基地。加紧挖掘抢救整理徐州传统武术文化资源,编撰《徐州武林志》、录制徐州武术专题片,开展徐州武术传承人、武术世家、武术名家评选授予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武术协会、各类武术俱乐部和习练指导站建设,扩大武术习练人群。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保障
34.把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中心镇、幸福家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促进民生幸福的重要举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房管局、市文明办
35.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本辖区的示范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6.体育部门要根据省级示范区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提出本级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并加强创建工作统筹协调。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7.财政、金融、规划和土地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示范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要积极协作,对照创建指标任务,加强服务指导,形成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徐州市国税局、徐州地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委
38.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建立有利于保障供给、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开放体育市场,放宽赛事活动举办准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共同推进工作、共享建设成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9.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结合本地区特点和优势,探索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予以相应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0.市体育局要加强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明确创建工作步骤,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做好县级创建工作审核把关,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1.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文明健身理念。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2.要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示范区创建的经验做法,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努力开创我市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新局面。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徐州市本级创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责任分解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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