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5〕 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7月28日经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9月23日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05年11月9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增强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 《徐州市消防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消防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市消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职责以及建设、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行为和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我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消防安全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条例》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对于依法规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对于依法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
? 学习宣传《条例》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各地、各单位必须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强化消防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计划,提出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市政府决定,11月1日—11月30日为全市《条例》集中宣传月。要以全国第十四个“119”消防日为契机,把《条例》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11月9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二是要充分发挥交通、消防、工商、学校、共青团、工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和团体的作用。把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延伸到每个街道、学校、居委会、村镇,延伸到每个工商企业、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结合本地实际,运用生动的事例、案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播、电视、报刊要开辟专题或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使宣传活动既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又深入持久,具有实效。四是要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班,分层次组织学习辅导。
三、学用结合,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 各地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劲东风,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11月8日前、12月8日前分别将“宣传月”活动安排情况、“宣传月”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市消防支队办公室。
附件:《徐州市消防条例》宣传标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 ? ? ? ? ? ? ? ? ? ? ? ? ? ? ? 《徐州市消防条例》宣传标语
?1.热烈祝贺《徐州市消防条例》颁布实施
?2.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3.《徐州市消防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消防法规
? 4.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5.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6.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7.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自觉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8.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9.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全市消防工作
? 10.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
? 11.消除火灾隐患,建设平安徐州
? 1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3.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14.落实防火措施,减少火灾危害
15.消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16.维护消防设施,保障公共安全
17.严厉打击消防违法犯罪行为
18.预防火灾,人人有责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9255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