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徐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要点安排,紧密结合徐州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强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徐州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0〕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进一步夯实“三农”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组织对全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配合做好全省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试点工作,严肃追究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债务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涉农收费和农资销售等情况的监督监管,认真查办加重农民负担的信访投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新增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文件(中纪发〔2010〕4号)、省纪委文件(苏纪发〔2010〕3号)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对中央和省检查组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重点抓好对中央和省新增第四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查找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廉洁。
(三)抓好涉企收费和各种摊派的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和基金项目目录,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审批和公示制度,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巧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企业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义务,但要规范,要合理。按照“四个严禁”的要求,任何单位向国有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经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政府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认真执行经费预算、审计监督等管理规定,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和论坛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或民间组织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做到政府机关不参与、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不出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加强对已公布的《江苏省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和《江苏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试点工作,深入治理在服务和收费行为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抓好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指导和扎实推进沛县、鼓楼区试点工作,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下半年在全市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清理规范工作,推进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全部实现“五分”: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资产分清、职能分明,做到规范一批、改组一批、撤销一批、发展一批,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督促建立和完善规范监管、失信惩戒和相应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监督检查和推进制度建设并重,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规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组织对省《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强制征订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开办有偿补习班、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健全完善规范教育收费各项制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活动。
(七)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强化对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情况的督查,推动扩大试点范围,落实年内60%的县(市、区)推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标,进一步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建立健全市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全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全面开展医用耗材(市级目录)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不断加大挂网药品动态监管力度,对全市集中采购情况进行网上实时监管。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市县(市、区)联合巡查,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违规违纪行为。
(八)巩固扩大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成果,着力打造“和谐交通”鲜明品牌。坚持市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查处公路河道“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设站(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继续巩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健全市内道路交通标识、电子设备设置和使用规定,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公路河道“三乱”问题。
(九)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入治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劣药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资金监管长效机制。针对我市援建工作基本结束的实际,合力加强对对口援建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总结宣传我市廉洁高效管理使用对口援建资金物资的经验做法。督促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一)深入推进“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总结市级“行风热线”开播六周年来的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开播成果。完善“行风热线”相关工作规则和程序,健全社情民意综合分析、重点投诉跟踪督办、上线情况考核通报、热线质量监听评估等工作制度,推动市、县(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使政风行风热线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扩大政风行风热线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二)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实行市县联动,深入开展群众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以下促上,以点带面,着力推进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的“服务标准化”、“群众信得过”的部门和行业创建工作,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监管责任,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三)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暨电子监察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市级信息系统功能完善和优化,针对市级信息系统开通运行后存在的信息传输和功能不够完善的问题,加快组织开发信息传输的接口改造、系统功能完善提高和二次开发建设工作,确保市级信息系统运行平稳、安全、高效。加快推进县(市、区)级信息系统建设,认真组织做好软件开发实施工作,确保县(市、区)信息系统建设按期完成。
(十四)切实加强纠风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纠风工作整体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纠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纠风干部的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纠风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部门各行业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级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全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把推动中央和省、市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要位置,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纠风部门要围绕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重要环节,统一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法制化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体制机制上的漏洞,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深化改革,切实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规范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暨电子监察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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