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0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3〕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生态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抓手,突出“大气质量提升、断面水质达标、环境安全稳定、涉重企业整治、重点指标考核”五个重点,细化节点,强化措施,抓好序时,确保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污染减排完成省控目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超过95%、完成全市2/3生态镇创建任务。围绕这一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是明确发展导向,消除结构性污染。加快工业企业的“退城入园”,先完成主城区化工企业的关停转迁,再完成主城区非化工工业企业的搬迁。加快推进市区大公交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推行低碳环保出行,坚持城市轻轨、公交车辆、公共自行车“三位一体”战略,加快发展出行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编制禁止发展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的目录,严控制钢铁、焦化、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建立环保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治理PM2.5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落实限行措施,淘汰老旧车辆,尽快在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禁行黄标车和无标车。严控城区餐饮油烟、煤烟污染并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点抓好煤炭堆场监管,规范仓储式煤炭堆场建设标准,尽快搬迁三环路内露天煤炭堆场。明确施工扬尘管理责任和措施,有序推进扬尘控制工作,施工工地要严格控制扬尘,正在拆迁的工地要定期洒水,拆迁完成的地块要种草种树,防止扬尘污染空气。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严格监管,全面禁烧。逐步建立与周边省市的禁烧联动机制,减少周边地区环境污染对我市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三是加强监测预警,推进污染治理。所有县市都要完成大气自动监测站改造,实现PM2.5监测全覆盖。实施全时段、全项目、全方位、全天候的大气质量监测监控,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以便更好地为治理工作提供正确的、科学的依据。同时,利用淮海经济区一体化平台,与周边相邻城市建立信息沟通、预警通报、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二、持续推进重点断面水质达标。一是实施综合整治。加强沿河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实行“一厂一管”达标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重点断面干流支流围网养鱼、沿河养鸡养鸭等坚决予以取缔或搬迁。加强对生活污水排放的治理,对沿线所有生活排污口进行截污处理,绝不能出现污水直排现象。加强重点断面保护区管理,全面封堵各类排污口、取缔各类污染源、清除各类垃圾,禁止采砂、停靠船舶,不得设置影响水质的码头,禁止堆存工业废弃物、畜禽粪便和生活垃圾等,禁止新建、扩建与水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深入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对镇、村的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启动所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理工作。实施断面长制度,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省下达的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治污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督促各地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70%、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60%。三是消除黑臭河流。对黑臭河流下力气进行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消除河流黑臭现象。重点整治市区丁万河、屯头河、拾屯河、三八河、荆马河、房亭河,丰县丰沛运河、白衣河、复新河,沛县铁路西河,睢宁徐洪河、徐沙河、小睢河、闫河,邳州六保河,新沂沭河、新墨河、臧圩河,铜山区藕河、琅溪河、闫河、柳新河、桃园河、苏北堤河等,力争到2015年,全部消除黑臭现象。
三、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按照“确保完成,留有余地,支持发展,改善环境”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早抓项目。督促减排工程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加强对电力企业脱硝工程、钢铁企业烟气治理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运营管理,确保按期发挥减排效益。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帮助企业提档升级,源头控制,实现双赢。二是平衡总量。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总量分配台账,加强分类管理,确保区域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三是强化支撑。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做好减排监测工作方案、比对监测及有效性审核工作,严格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严格落实环统制度,切实提高环境统计的切合性、严谨性,全方位提供减排核查的台
账和数据支撑。
四、扎实推进“两个生态创建”。坚持“质量为先、创建为民”导向,大力推进生态创建活动,确保完成省定序时任务。一是确保完成年度指标。生态市创建确保完成30个国家级生态镇创建任务,沛县、铜山、贾汪完成省级生态县(区)创建任务, 邳州、新沂完成创模省级评估验收;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确保23项考核指标达标,并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夯实基础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全市所有建制镇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垃圾收运体系、医疗卫生两废处理体系、农贸市场标准化”“四项基础工程”全覆盖。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严格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域规划,坚守“生态红线”,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四是严格督查调度。加强对创建进度、指标进展情况的调度,强化工程项目进度的督查督办,定期分析解决相关制约因素,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目标。
五、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稳定。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妥善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信访问题。一是继续涉重整治。重点整治铅污染、医疗废弃物污染和危险废弃物等方面突出问题,凡是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一律实施关闭。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对全市重点企业、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企业环境责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开展第三轮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对重点化工园区逐个清查、逐个验收、逐个过关,确保安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耗能排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程监测监督。四是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源头控制,特别是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五是完善维稳机制。坚持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平台,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同时,加大对挂牌督办、转办和交办案件的办理力度。
六、努力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努力在构建良好环境公共关系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全力打造环境宣传平台。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展一批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树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典型,不断扩大生态文化的影响力。二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公众树立节约环保、适度消费的观念,减少消费对生态的破坏,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社会责任,以建设生态文明的实际行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城乡居民养成生态、低碳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三是深化生态创建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成功经验,坚持“创建为民”的工作导向,扎实开展“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生态市”的创建工作,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七、切实抓好环保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环境监测队伍的监测预警能力、科研保障能力;从提高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和学习能力、思想作风、反腐倡廉及机关制度建设,树立环保干部职工“大局、责任、服务、争先”四种意识。同时通过制度建设和目标考核,把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努力打造环保部门“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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