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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若干措施》《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若干措施》《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若干措施》《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居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徐州市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到2023年末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力争高于全省平均增幅,现就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1.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扩容。坚定“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不动摇,持续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高质量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加快培育壮大“343”创新产业集群,狠抓制造业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园区提档和集群打造,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建立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增长联动机制、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确保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持续实施“555”引才工程、彭城英才计划,年内引进领军人才500人、专门人才5000人、高校毕业生50000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以下各项工作均包含属地责任,不再一一列出〕
2.提高就业服务效能。主动对接“343”创新产业集群、各领域重大项目、急需紧缺用工行业企业,打造现场招聘、特色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多元一体”的求职招聘对接服务平台,大规模、高频次、分行业、分专场开展系列特色招聘会和直播活动,促进供需高效匹配对接。全年采集发布招聘岗位不少于30万岗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1000场,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岗位不少于5000岗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精准帮扶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落实“一人(家)一策”就业援助制。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新创设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500人,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建设50个规范化、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落实“徐州市劳务品牌推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按省、市、县三级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地方劳务品牌。全年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为2.5万余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3亿元以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3.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聚焦重点领域和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做大培训规模。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落实政府阶梯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及补贴标准目录,引导培训资金优先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和数字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进一步扩充优质职教资源,争创一批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提升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内涵质量。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争创省联合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实现“县县有高职”的目标。推动中职扩容工程,新增校舍面积32万平方,新增学位1万个。促进淮海经济区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召开联盟年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题研讨会,举办第一届淮海经济区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打造“彭城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品牌。全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40%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稳岗率9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
4.健全工资增长和保障机制。开展工资专项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行动,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分类发布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行业、职业工资价位信息,为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薪酬指引服务。持续推进国企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稳慎发布市属企业工资指导线、非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和调控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逐步调整优化工资收入结构,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刚性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为重点,加强“四流合一”全过程监管,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推广徐州市欠薪线索反映二维码,拓宽欠薪线索反映渠道,提升欠薪案件办理质效。健全工资支付举报投诉案件联动查处机制和欠薪争议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劳动保障监察员人均“双随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数50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0%,案件调解率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公安局)
二、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拓宽经营净收入增长渠道
5.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丰富“跨省通办”应用场景,拓展“一网通办”内容,不断扩大政务服务网服务内容供给。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能,企业登记、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办理累计不超过0.5个工作日。开展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公开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同等享受政策支持。全面落实金融惠企各项政策措施,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长15%、制造业贷款增长10%。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快发展,2023年全市累计达136万户,当年新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超过10万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6.落实创新创业举措。聚焦大学生、农民、退役军人等七大重点群体,全面做好各类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少于20亿元。以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等国家级载体为抓手,促进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增量。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和系列创业活动,营造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鼓励职工创新创业,全年完成“工惠贷”1亿元,促进职工稳岗就业2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总工会)
7.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贷精准支持,推出富民创业贷、小微贷、苏科贷等政银合作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行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下。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数据支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持续扩大“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范围,不断深化“市县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优化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流程。加大涉企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乱收费行为治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进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继续加大涉企保证金清理力度,取消不在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的项目。持续排查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徐州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国资委、工商联、总工会)
8.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试点城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快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餐饮、示范景区。深化“徐州商圈”建设,加快推进德基广场、君太百货等重大商贸项目建设,支持户部山、彭城商业步行街争创全国示范改造提升试点,优化社区商业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镇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精心组织开展“淮海新消费”等主题活动,扩大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促进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接触性消费回暖,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首店经济、会展经济等新业态。精心办好汉文化旅游节,持续开展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文旅企业给予一定消费补贴,以消费拉动经营性收入稳步提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促进转移净收入逐步提高
9.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精准扩面,进一步优化结构,推动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引导灵活就业人员主动接续缴费。统筹推进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引导被征地农民将安置补助费纳入社保。同步开展“1+5”工伤保险扩面,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全面落实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进一步规范转移接续等待遇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8.5%以上。持续完善长护险制度,大力推广“江苏医惠保1号”“惠徐保”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断增强参保群众抵御大病重病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徐州市税务局)
10.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核定和养老金待遇调整。按照不低于8%的增幅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2023年从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08元。配合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适时调整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稳步增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比2022年提高30元。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待遇保障水平,将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B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居家上门服务项目,满足部分失能人需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徐享颐养”幸福品牌,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扩大“惠工保”职工互助保障覆盖面,新增参保职工1万人,向1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线产业工人赠送职工互助保障,发放职工互助保障金600万元以上。开展普惠性职工疗休养活动,年内补贴一线职工疗休养2000人,组织150名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总工会)
11.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兜底保障措施。按照困难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完善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依据“逢进必核”原则,对新纳入低保做到100%核对。延伸专项救助覆盖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纳入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对在不同阶段就学的困难学生按规定给予教育救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重点加强融合教育资源教师持证上岗培训力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以上。保障困难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00套以上,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为1035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房准入收入线标准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动态监测机制,当物价指数达到3%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
四、积极开源补足短板,助推财产净收入持续提高
12.拓展居民投资渠道。鼓励拓宽居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理财渠道,降低投资门槛和交易费用。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功能,鼓励居民通过购买保险分散资产配置,年末全市保险深度达到3.2%,保险密度达到3050元/人。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全年商品房销售量增长不低于12%。积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半年发布一次房屋租赁指导价格,促进租赁价格在合理区间,提高房屋租赁收益。(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
13.保障居民财产权益。优化投资理财环境,规范投资理财渠道和交易方式,开展理财市场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加大对居民投资理财合法权益保护。规范金融广告,督促整改虚假宣传、夸大收益等行为,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宣传周、金融服务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开展重点宣传,增强居民投资风险防范能力。加大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征地、拆迁以及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
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为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力争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增幅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水平,现就促进农民增收提出如下措施。
一、促进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1.稳定农民就业。引导各类园区、帮扶车间、产业扶贫基地、中小微企业等平台吸纳农民就业,对吸纳一定数量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贴;各地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并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护中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年内培育省级劳务品牌5个。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6万人。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年内学历提升1.5万人。创造就业机会,组织本地劳动力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就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务工增收;加强各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利用,优先安排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弱劳动力。加强农民工工资调控引导,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学习教育、居住用房等权利,年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以下各项工作均包含属地责任,不再一一列出〕
2.支持创新创业注入活力。建设创业载体,依托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高新技术园、物流园,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数字农业农村基地、规模种养基地等,建设各类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强化创业服务,实施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建一批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探索“平台+导师+创客”服务模式。深化“新农菁英”培育发展计划,支持青年扎根乡村创业创新。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民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旅游经济”,年内扶持农民自主创业92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
二、做强乡村产业,挖掘增收潜力
3.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50万亩、产量100亿斤以上。保障“菜篮子”供应,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615万亩、产量2000万吨左右,能繁母猪稳定在24万头左右、规模养殖场保有量稳定在1300家以上。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国家植物品种测试徐州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辐射淮海经济区的工厂化种苗繁育基地,力争在优质食味水稻、抗赤霉病小麦、优质设施果蔬等品种创新上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加快建设高标准“吨粮田”,年内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9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68万亩。实施农机化“两大行动”,推动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大力发展日光能温室、植物工厂和集约化畜禽养殖,加快配套建设产地冷藏、冷链物流、数字农业等设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农科院)
4.建设特色创新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20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交易额)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聚焦绿色蔬菜、优质稻麦、高效水果、规模生猪、生态肉禽五大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建强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抢抓中央厨房、预制菜等新型食品加工业发展风口,力争全年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产值突破900亿元。大力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继续办好“亲近田园·寻味乡趣”乡村休闲旅游活动,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档升级,全年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达到70亿以上。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聚力做大做强“农香徐来”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高市域公用品牌的市场影响力,遴选5—8个农业品牌纳入“江苏精品”培育计划,力争“农香徐来”市域公用品牌授权产品销售额突破1亿元,年内获证绿色食品50个、有机农产品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工信局)
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稳步健全,力争年内全市新增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占比达到14.6%。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小农户建立更具稳定性的利益粘合机制,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稳步完善,生产经营能力和生产总规模得到巩固提升,年内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2550家以上,同一农产品行业中的家庭农场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集群发展。大力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新建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以上。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各类服务主体加强联合合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总社)
6.强化“两带”引领示范。推进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示范带建设,聚焦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四大类重点工程,年内谋划重点项目108个,打造一批富有黄河故道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和“水美乡村”。推进五环路都市农业示范带建设,年内谋划重点项目37个,通过连接若干循环旅游线路,实现景、镇、村、路有效衔接,构建“聚力亮点、以线串点、织线带面”的城郊都市农业风景线。高水平建设铜山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睢宁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沛县省级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启动市级农业示范园区创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示范园1—2个,新增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2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
三、提高财产收益,激发增收动能
7.稳妥推进“三块地”改革。承包地改革方面,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宅基地改革方面,深入推进沛县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成功经验,积极引导城郊农民利用闲置房发展“房东经济”,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及时总结沛县、新沂市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深入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优先盘活利用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多形式盘活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积极探索物业租赁、资产盘活、生产服务、“飞地”经济、农旅融合、入股合作等多种发展路径,确保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针对现有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启动“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年内实现300个左右村达标,通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整改,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省农村集体资产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作用,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行为,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实现线上交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落实支持政策,填实增收洼地
9.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引导农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加快建立实施“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低收入人口县域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防贫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做好重点人群帮扶,推动农民工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合理确定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农民工失业救助体系。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长效机制,加大低收入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新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应贷尽贷,指导和帮助贷款户用好信贷资金、做好增收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
10.严格落实支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不减。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稳步提高、逐步优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和结构。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补等政策落实机制,加大对优质优价粮食收购、储备的支持力度。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推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向粮食生产倾斜,及时向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棉花补贴、稻谷补贴、农机具购置等补贴。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能,进一步推广农业信贷担保、“苏农贷”“供销U贷”等支农专属金融产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启动“富农易贷”推广提升行动,用信余额突破20亿元。产粮大县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全覆盖,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纳入现行农业保险政策范围,鼓励扩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农险产品供给,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1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
五、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增收保障
1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组建、调整相应工作机构,县、镇两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市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行业支持农民增收的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2.强化调度研判。市级层面进一步强化监测调度,加强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监测,定期分析研判,找准短板弱项,明确主攻方向,完善政策措施。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强化对农民收入的统计调查,优化住户调查外部环境,逐年提高记账补贴,强化住户调查工作规范,严控数据质量,严防弄虚作假。
13.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营造促进农民增收良好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等方面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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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


解读:

1. 市人社局:《2023年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 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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