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5〕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管理的通知》和《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全力组织好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物流标准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点带面、由易到难”的原则,以徐州现代商圈建设为契机,以提升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为目标,以标准托盘(1.2m×1.0m)(含周转箱等标准化设备,下同)循环共用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物流园区、骨干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标准托盘生产和服务商的引领作用,推动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升级改造,促进商贸流通业、制造业供应链各环节物流标准的一贯化,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徐州现代商圈企业合作,推动区域物流标准化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区域商贸流通业组织化程度。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试点,我市物流标准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物流标准化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具体目标如下:
(一)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初步确立。引进和培育2-3家标准化托盘池5万块以上的托盘生产运营商;试点企业标准化托盘使用率达到80%以上,托盘租赁率达到50%以上,带盘运输率提高10%以上,供应链协同作业效率提高8%以上。
(二)物流设施设备标准水平明显改善。以标准托盘、周转箱、物流车等为切入点,引导快消品、农产品、药品、食品冷链、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对物流过程中的设施设备进行统一改造和标准化管理,试点企业标准仓使用率达到50%以上。
(三)公共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大幅提升。骨干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标准化升级,基本实现信息无缝对接和诚信认证共享,物流业诚信生态圈初具形态。标准托盘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营,有效提升标准托盘使用率和循环利用水平。
(四)社会物流标准化氛围进一步浓厚。试点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开展贯标活动,试点期间制修订地方物流标准不少于2个,承担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1个;广泛开展物流贯标宣传活动,社会和企业认知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构建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
1.以骨干物流园区为依托,推动物流企业标准托盘流转和循环共用。物流园区是推动标准托盘流转和循环共用的重要载体。试点期间,将重点鼓励和支持我市骨干物流园区通过集中采购或租赁一批标准托盘,对现有非标准托盘进行标准化更新,依托园区信息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全面推动标准托盘在园区物流、仓储企业间流转和循环共用。
2.以大型连锁企业为抓手,推动供应链标准托盘流转和循环共用。大型连锁企业是推动标准托盘流转和循环共用最直接载体。试点期间,将重点鼓励和支持我市骨干连锁企业发挥其供应链主导优势,带动一批上游供应商参与标准托盘共用体系建设,并通过增加标准货架、拖盘笼、分拣输送、电动托盘车等硬件配置,推动物流全环节标准化。
3.以专业托盘服务商为载体,构建标准托盘社会循环共用体系。试点期间,将引进和培育2-3家标准托盘专业生产和服务商,全面参与我市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通过发挥专业服务商的市场主导作用,从标准托盘租赁、维修、保养、调度、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为托盘循环共用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其在港口、码头、机场、公铁路货运站、大中型批零中心和主要交通要道口,建立托盘租赁、回收、维护和更新的服务站点,建立完善的托盘公共服务网络,加速托盘在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循环。
(二)加快推进物流基础设施标准化升级
以标准托盘引用推广为牵引,通过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促进提升相关配套物流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水平。试点期间,重点鼓励和支持与标准托盘关联的仓库、货架、叉车、月台、配送车辆等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更新与改造,促进上下游设备的衔接;支持仓储、加工、包装、分拣、配送的流程服务标准化,实现物流设施单元化与集约化的协同;支持农药、药品、生鲜等领域冷链物流标准应用,推广温控、储能、节能等新技术标准;支持标准化物流设备服务商扩大租赁和包装循环利用等业务,创新技术与经营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健全和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规范
1.统一平台建设标准。鼓励和支持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按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指南》(GB/T22263)、《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开发指南》(GB/T23830-2009)、《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18578-2008)等国家标准以及商务部印发的《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案例指引》,统一平台的技术接口标准,完善操作流程及服务规范,实现可公开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开展联盟合作,按照“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合作机制,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2.增强平台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平台企业应用物联网、电子商务等先进技术,完善平台撮合交易、保险、融资、仓储地图、政务咨询、诚信等服务功能,增强平台的辐射能力和大范围资源整合能力,积极与政府部门和协会信息系统对接,提高全社会物流需求和供给的匹配效率,解决生产、流通和消费组织化程度不高、物流企业“小弱散”问题。
3.建设物流诚信体系。鼓励和支持平台企业推进物流信息标准化工作和商贸物流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广实名制、会员制、公证制、实时交易评价制、司法调解制和黑名单制,做到物流诚信信息社会共享,逐步形成物流业诚信生态圈,促进解决物流企业交易信息不对称、失信成本低等问题。
(四)进一步夯实物流标准化工作基础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试点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开展贯标活动;支持试点企业在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物流企业标准体系,形成核心竞争力;支持物流标准尤其是基础类和服务类标准的实施,推广先进案例和创新模式。开展物流需求、规模、投资、费用、价格等指标的统计分析,重点加强对托盘市场的运行统计,开展托盘质量认证,指导行业发展;开展物流贯标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和企业认知度。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鉴于当前我市物流标准化基础较为薄弱,试点时间设定为3年。前两年为试点项目实施期,试点项目分两批推进;第三年为巩固提升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试点项目实施期
1.2015年8月—2015年9月:市商务局牵头制定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联合市质监局、财政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遴选、评审并确定第一批试点企业和项目;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2015年10月—2016年9月: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推进第一批试点项目实施;联合市质监局、财政局及第三方机构对第一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完成第一批资金拨付,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
3.2016年10月—2016年11月:市商务局联合市质监局、财政局遴选、评审并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和项目。
4.2016年12月—2017年11月: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推进第二批试点项目实施;联合市质监局、财政局及第三方机构对第二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完成第二批资金拨付,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对因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经请示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验收,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巩固提升期:
2017年12月—2018年7月:市商务局联合市质监局、财政局全面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商贸物流主要设施设备标准化汇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商务、质监、发改、经信、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试点工作牵头和日常协调。委托市现代物流与产业服务协会组建物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为物流标准制修订、推广及试点项目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物流标准化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评估物流标准化发展水平和成效,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各单位要将物流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范畴,集中力量和资源予以重点推进。市财政局、商务局要研究制定《徐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管理和使用好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在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以保障试点工作(专家组评审、项目验收等)顺利推进。
(三)加强典型培育,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支撑作用,培育物流标准推广典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物流标准化案例库和优秀成果推广平台,适时组织商贸物流企业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以典型示范带动物流标准推广。市级各类媒体要加大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有针对性的开展商贸物流从业人员技术培训、竞赛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标准业务水平。
附件: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徐州市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民 市长
副组长:王安顺 副市长
成 员:陈堂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山 市发改委主任
徐善春 市经信委主任
李京城 市财政局局长
蔡前锋 市交通局局长
臧晓鹏 市商务局局长
吉 镇 市工商局局长
施劲松 市质监局局长
白新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新宇?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臧晓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新宇同志任副主任。试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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