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0〕11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七日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交通运输局,挂市港口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 (三)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应急处置的职责;加强全市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
(四)增加航空产业的行业管理职责。
(五)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市港口管理局职责、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航道(船闸)、港口、地方铁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采集、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五)负责全市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通航水域及其他所辖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 (七)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地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依法对民用机场、航空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督查、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计划处(徐州市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航道、港口、枢纽、地方铁路、民用机场、交通物流、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参与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民用机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投资计划;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扶贫项目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三)财务与审计处
?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
(四)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规划和起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五)工程科技处
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单位履约行为考核和信用管理;指导交通工程质量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节能减排工作。
(六)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拟订安全规章制度;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的职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直属单位和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 (七)宣传教育处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和文明创建工作。
(八)运输处
?参与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城市轨道、民航等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客运设施建设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服务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物流业的发展;参与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九)航空处
参与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承担航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综合协调;对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和重大航空任务的实施;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全市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徐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正处级)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对内称局战备处。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兼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1名;正副处长(主任)25名(含负责行政许可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副处长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2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团委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 (二)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并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市规划局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工作;市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
?六、附则
?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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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政办发〔201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七日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交通运输局,挂市港口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 (三)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应急处置的职责;加强全市公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
(四)增加航空产业的行业管理职责。
(五)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市港口管理局职责、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航道(船闸)、港口、地方铁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采集、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五)负责全市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通航水域及其他所辖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 (七)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地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依法对民用机场、航空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督查、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计划处(徐州市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航道、港口、枢纽、地方铁路、民用机场、交通物流、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参与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民用机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投资计划;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扶贫项目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三)财务与审计处
?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
(四)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规划和起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五)工程科技处
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单位履约行为考核和信用管理;指导交通工程质量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节能减排工作。
(六)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拟订安全规章制度;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的职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直属单位和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 (七)宣传教育处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和文明创建工作。
(八)运输处
?参与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城市轨道、民航等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客运设施建设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服务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物流业的发展;参与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九)航空处
参与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承担航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综合协调;对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和重大航空任务的实施;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全市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徐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正处级)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对内称局战备处。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兼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1名;正副处长(主任)25名(含负责行政许可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副处长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2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团委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 (二)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并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市规划局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工作;市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
?六、附则
?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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