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3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07〕16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7〕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徐州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为强化我市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现制订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年度内在市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项目。
二、考核指标
签约项目的数量、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
三、指标确认条件
1、履约率是指是否履行签约的合同或协议,内容是否调整或更改,合作双方主体是否变更,协议转签合同需提供新的合同文本等,以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为主要依据。
?2、开工情况需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及现场勘察。
?3、资金到位率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到账单据、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增资项目亦需提供)。其它相关材料:经投资主管部门(市发改委、经贸委)批准的该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证;外经贸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证或用地意见书;项目合同及企业章程等有效佐证材料。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签约项目的形象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在分值设定上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其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设置50%的权重、资金到账设置30%的权重,签约项目数量设置10%的权重,合同履约率设置10%的权重,满分为100分。形象进度的认定以现场勘察为主,资金到账以银行出具的资金到账单据和查看项目单位财务台账认定。对工程建设跨年度的项目考核分段进行考核,即:资金到位总额减去上年度实际到账资金数作为当年度列入考核的到账资金数,但形象进度按实际完成情况考核。
五、计分办法
(一)基本分(满分为100分)责任单位基本得分=签约项目数量得分+履约率得分+开工率得分+资金到位率得分1、签约项目数量得分=(单位项目数-项目最少数)×10/(项目最多数-项目最少数),满分为10分。签约项目数量倒数第一名不但不得分还要从总得分中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2、履约率得分=(履约合同数/签约项目数)×10,满分为10分。履约率最低的不得分还要扣总得分中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3、开工率得分=各单个项目得分之和/责任单位签约项目数,满分为50分。单个项目得分计算:单个项目得分=形象进度得分+投资额完成情况得分。A单个项目形象进度最高得分为40分,其中:新上项目完成五通一平占比20%,完成七通一平占比30%,完成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占比50%,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占比80%,全面投产运营占比100%。利用原有厂房或设施改造类项目,完成改造及装璜占比50%,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占比80%,全面投产运营占比100%。服务业类项目比照以上二类项目计算分值。单个项目形象进度得分=该项目认定的形象进度完成程度(百分比表示)×40,超额完成按完成计。B投资额完成情况得分=(实际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0,最高得分为10分。4、资金到位率得分=(到位资金数/协议引资额)×30,满分为30分,列倒数第一名扣5分,倒数第二名扣3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超协议引资额完成按完成计。
(二)加分事项1、引进内资1亿元人民币(含1亿),外资1000万美元(含1000万)以下项目不得加分。2、引进内资1—3亿元人民币(含3亿),外资1—3000万美元(含3000万)的项目,每个项目加5分。3、引进内资3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10分。责任单位总得分=责任单位基本得分+加分得分
六、奖项设置
设置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三个档次: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以上所需奖励资金按税收级次(部门按隶属关系)由市、县(市)、区各自承担。
七、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审计局参与,考核实行量化分析,设定分值,通过现场勘察,查看形象进度和账面到账资金,结合合同(协议)履约情况进行综合统计确定成绩。
2、实行月报表、季通报、半年督查、全年考核奖惩制度。
3、各责任单位每月填报《徐州市? 年度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展情况表》和相关材料一式六份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外经处)。联系电话:83735665、83702114传真:83736069 E-mail: wjc@mailxzgovcn
4、考核小组于次年1月15日后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5、市考核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认定意见上报市政府审批。
八、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过程管理,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项目,提高项目的"三率",同时积极配合市考核小组工作,按月、季、年度认真组织自查上报,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2、市考核小组要进一步加大对签约项目的督查力度,每月末调度一次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末督查一次。协调各地各部门为未开工项目创造条件,促其尽快开工建设,并对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附件:《徐州市年度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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