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2〕2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市创建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主线,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着力点,强化污染防控,加强环境监测,严格环境执法,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控目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超过90%,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超过95%,完成生态市总体创建三分之一以上任务。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1.严格执行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加大结构减排力度,结合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和涉重企业、化工企业综合整治,落实淘汰企业关闭和搬迁工作。加强管理减排,继续加大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国家核查要求完成2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加强已投运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提高大庙污水处理厂等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2.推进工程治理。完善电力脱硫改造,全面实施脱硝工程,开展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硝、脱硫工程建设。完成江苏新大纸业等33家企业治理工程,完成荆马河污水处理厂一期等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28家。制定机动车减排实施方案和淘汰计划,积极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
3. 加强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按照“确保完成、留有余地、支持发展、改善环境”的总体思路,推进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制度和季度核查制度,做好环境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及在线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做好环境统计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等在减排核查核算、排污收费中的应用。
二、继续加大流域治理力度
4.确保重点断面稳定达标。重点实施复新河等13条河流和微山湖、骆马湖、京杭运河“两湖一河”湿地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工程,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继续实施重点断面水质达标“一票否决”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南水北调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机制。
5.巩固断面保护区建设成果。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准,加强国控、省控断面保护区管理工作,颁布实施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清理断面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划定主要河流船舶停靠区域,所有考核断面全部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彻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
6.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启用全市区域尾水导流工程,加强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各地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70%,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60%。深入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对镇、村的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理工作。
三、持续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7.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和《“十二五”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徐州市2012年度蓝天工程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8.突出重点治理。重点围绕有效控制PM2.5,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逐步控制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燃放。加强PM2.5监测能力建设,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
9.颁布实施相关规划。颁布实施《徐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全市所有建制镇完成乡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实施。修订实施《徐州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11—2020)(试行)》,完成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
10.全面加快创建进程。严格按照全市生态市创建规划和目标责任状要求,重点围绕镇、村生态创建工作,完成34个国家级生态镇创建任务,并配套完成镇级污水处理厂、垃圾收运体系、镇级医院两废处理设施及镇级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完成54个省级生态镇申报以及517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任务。总体上要确保2012年完成生态市总体创建任务的三分之一。
五、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11.加强重点行业监管。继续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铅污染、医疗废弃物污染和危险废弃物等方面突出问题,凡是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一律实施关闭。
12.全面提升行业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对全市重点企业、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企业环境责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13.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耗能排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程监测监督。
?14.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化源头控制,特别是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
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15.强化考核。出台2012年环保工作考核方案,突出考核引领作用,考核方案要兼顾全面和重点、兼顾阶段性和连续性、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明确。通过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明确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16.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市固废处置中心完成年度总投资4000万元,确保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市环境监控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3000万元,确保今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17.强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建设全因子监测站1个,增加大气臭氧、PM2.5、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初步建立徐州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体系。完成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功能区噪声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自动监测设施,对特殊路段和区域增加设置禁鸣标识。
18.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队伍人员和力量,加强基层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在全市所有建制镇设置基层环保机构,构建市、县、镇三级环境管理网络。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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