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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徐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7〕19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徐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7〕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7年徐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徐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7年,徐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公平正义,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努力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为发挥“三个作用”,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有力支撑。
一、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创新网络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部门应对网络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能力。强化网上交易管理,组织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强化邮件、快件渠道重点执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整治,深入开展“剑网行动”,继续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行动,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强化交易平台监管,继续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指导网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对网站完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传播渠道。深化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合作,借助电商大数据资源,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二)持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针对重要节庆时点和春耕、夏种等重要时段,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农村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相结合,严肃查处含量不合格、标识不规范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及非法添加违禁成分行为。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持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
(三)认真落实“清风”行动徐州市2017年实施计划。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围绕出口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输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专市场的监管,强化涉外展会、交易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国际规则,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应对纠纷能力,积极开展海外维权。
二、围绕民生热点,加强监管执法
(四)加强生产领域质量监管执法。把区域集中整治作为质量和品牌提升行动的重点内容,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深入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治理。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四品一械”产品、无证生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针对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对消毒剂、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等重点产品的抽检。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强化车用燃油监管,重点加强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监管与专项检查,对非标油、走私油进行综合治理,加大道路运输环节稽查抽检力度,加强成品油零售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开设黑加油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积极拓展案源,主动发现线索,严肃查处通过投诉举报、虚假广告监测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做好无害化销毁工作。指导各地公布并定期更新本地区具有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名录。加大侵权假冒高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力度,将假劣农药、药品等危险废物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销毁,防止二次污染。侵权假冒商品销毁情况应及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探索建立假劣农资销毁长效机制,制定假劣农资统一储存和销毁办法。
三、查处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
(七)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和老字号商标保护力度,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秋风2017”专项行动,着力查缴盗版文学作品、少儿读物、教材教辅,从严查处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培训机构擅自编印教材教辅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版权重点企业、印刷复制发行企业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文化市场抽查、暗访和交叉执法检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种子种苗工作,继续开展打击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政执法活动。
(八)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持续开展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健全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正版化自查、软件采购、管理维护、年度报告、考核评议常态化。加快推进市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效果。
四、推进执法协作,强化司法保护
(九)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跨地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海关区域执法合作,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主体实施口岸“漂移”。加强海关、工商、知识产权、邮政部门在进出口环节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协作。
(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完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程序,明确移送案件证据要求,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加快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录入比率,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加大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线索移交和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相关税收违法行为。
(十一)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发挥政府网站、诚信徐州网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时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互联网渠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集中公开。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绩效考核,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十二)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以情报导侦带动全面打假工作,完善集群战役发起、组织模式和“一体化”作战机制,对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着力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和督办,适时公布打击侵权假冒参考案例。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依法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
五、加强机制建设,推动社会共治
(十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设徐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深入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组织市内重点新闻网站、各级政府网站等,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加强网络宣传。推动打击侵权假冒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做好集中宣传,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知晓度。
(十四)推进信用建设和联合惩戒。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黑名单发布制度。发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力度,扩大平台互联互通范围。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完善全市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推进食品药品、农资领域、快递行业、林木种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政企合作。深化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合作,借助电商大数据资源,提升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
(十六)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作用。整合行业组织力量,加强行业统计、维权服务和信用评价,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十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作用,切实抓好政策制定、执法协调、督查督办、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八)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健全重要工作督查制度,对重点专项整治要组织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推动打击侵权假冒任务落实。建立完善重点案件督办制度,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反响强烈、跨地区和部门的侵权假冒案件,加强协调督办,增强打击效果。对侵权假冒问题突出的地区,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十九)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调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技能。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执法经费和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经费的财政保障,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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