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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6〕4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6〕44号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 ?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的实施意见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确保2019年全面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路、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立足“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徐州”的发展定位,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以“装备再制造、新能源生产应用、资源综合利用”为着力点,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推动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全力打造具有徐州特色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城市体系和社会体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制定、投入引导、市场规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合力推进的发展格局。 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创新政策激励机制,建立环保监管、市场准入等“倒逼”机制,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的引进、研发,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持续创新能力。 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全面推进和示范引领相结合,突出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积极探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和措施,切实提升循环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三)建设目标 到2019年,全市基本形成“以再制造和新能源为工业特色、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农业核心、现代物流为服务业重点”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绿色化、循环化城市体系,率先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餐厨废弃物利用社会体系,切实提高商贸流通领域循环化程度,普遍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循环经济发展基本实现由各类试点示范支撑转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全面驱动。 ——资源产出水平大幅提高。资源产出率达到3750元/吨以上(含3750元/吨,下同),能源产出率达到15600元/吨以上,水资源产出率达到160元/吨以上,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25400万元/平方千米以上。 ——资源消耗“减量化”目标全面完成。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年度节能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2.84吨/万元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增加到0.61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9%。 ——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8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100%、65%和94%,矿产资源回采率达到74.8%,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达到65%,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达到62%。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达到省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污泥资源化处置率达到100%。 ——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健全完善,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20%,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85平方米/人以上,城镇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8%,城区再生资源规范回收比例达到85%。 ? 徐州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表 ?


类型
项目
指标或水平
基准值
中期 目标值
终期 目标值
提高 比例


2014年
2017年
2019年

一、必选指标


综合性指标
(1)资源产出率(元/吨)
3200
3450
3750
17.2%


(2)能源产出率(元/吨标煤)
13500
14500
15600
15.6%


(3)水资源产出率(元/吨)
118
142
160
35.6%


(4)建设用地产出率(万元/平方千米)
18572
22500
25400
36.8%


单项评价指标
(5)工业用水重复率(%)
86
89
91.5
6.4%


(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1.5
94
95
3.8%


(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85
89
92
8.2%


(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15
18
20
33.3%


(9)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60
75
85
41.7%


(1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43
50
70
62.8%


二、自选指标


减量化
1、节水情况
(1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元)
16.67
14.32
12.84
23.0%


(12)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5
0.605
0.615
5.1%


再利用和资源化
2、能源开采综合利用
(13)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90.2
98
100
10.9%


3、矿产资源开采与综合利用
(14)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56
60
65
16.1%


(15)矿产资源回采率(%)
73
74
74.8
2.5%


4、建筑垃圾利用
(16)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
89
92
94
5.6%


基础 设施
5、道路及城市绿地
(17)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16.21
16.5
16.85
3.9%


6、排水及污水处理回用系统
(18)新城区雨污分流,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


(19)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比例(%)
90
98
100
11.1%


7、再生资源及生活垃圾收集
(20)城区再生资源规范回收比例(%)
75
80
85
13.3%


(21)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比例(%)
5
15
25
400.0%


8、餐厨废弃物资源化
(22)餐饮企业废弃物集中回收率(%)
43
55
65
51.2%


绿色 消费
9、绿色产品推广
(23)城镇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
80
90
98
22.5%


10、可再生能源
(2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5.8
8.0
9.0
55.2%


11、绿色出行
(25)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
0
11
19
/


保障 条件 ?
12、宣传
(26)制作播放循环经济公益片,宣传材料



/


13、教育
(27)中小学课外教育中有明确的循环经济内容



/


三、特色指标
(28)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
50
56
62
24%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综合实施“上大压小、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兼并重组”等多项措施,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大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物联网、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推进工业经济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2.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逐步扩展清洁生产审核范围至市控重点企业,对重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推进自备电厂、热电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和钢铁、石化、建材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实施燃煤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示范工程。全面提升污染源预警监控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鼓励开展电机系统、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粮工艺技术和设施装备。推动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大力推广典型行业再利用和资源化。综合开发利用城区塌陷地和工矿废弃地,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探索贾汪资源全面枯竭片区、沛北资源濒临枯竭片区、铜山资源稳定开发片区转型发展新模式。延伸煤化工产业链,鼓励引进粗苯精加工和焦炉煤气制LNG项目。加强钢铁企业余热余压、废渣、废水、废钢的资源化利用,提高电厂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5.构建绿色循环制造体系。编制实施《中国制造2025徐州行动纲要》,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依托徐工、卡特彼勒、中天仕名等龙头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的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6.大力推广新能源。优先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电厂并网发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7.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建设一批年收储量5000吨以上,集秸秆打包、收储、转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秸秆收储转运中心,确保全市秸秆收储量达到40万吨以上。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多种原料发展特大型沼气工程。推广使用“堆肥处理、工厂化有机肥生产、好氧发酵农田直接施用”等技术,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农委) (二)全面推行园区循环化改造 8.加快国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支持邳州经济开发区、丰县经济开发区、新沂经济开发区充分利用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项目结构优化,实现园区自身的循环、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丰县、邳州市、新沂市人民政府) 9.全面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加快实施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沛县经济开发区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创省级以上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大力推进睢宁经济开发区、徐州工业园区、泉山经济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沛县、睢宁、贾汪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建设各具特色的循环型园区。鼓励各地规划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区,重点打造徐州低碳产业园、徐州清洁技术产业园、中德东方鲁尔生态产业园、沛县龙固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典型园区,推动贾汪区青山泉镇、江庄镇等工业集中区建成徐州循环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 (三)完善绿色循环化城市体系 11.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新城区、沛县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等工作。不断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在各示范区、示范项目中推广建筑用能管理系统。率先在全市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沛县人民政府,新城区管委会) 12.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健全完善城市公交体系,加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工程,规划实施“八纵八横一环”的公交优先车道网络,增设一批公共自行车换乘站点,统筹实施航空、铁路、公路客运与城市轨道、城市公交的零距离换乘,推进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到2019年,全市公交车辆万人拥有率达到15标台/万人,公用自行车租赁点设置250个,租赁规模达到9000辆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轨道公司) 13.加大水环境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加快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体系。推进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同步规划建设再生水管网。完善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城市雨水吸纳和排除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 (四)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14.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国家再生资源试点城市建设,改造、规范现有回收站点,提升回收分拣中心功能,完善回收交易市场。到2019年,全市基本建立涵盖372个回收站点(车)、29个回收站、4个分拣中心、1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和1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的回收网络,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加工利用的“三位一体”。(责任单位: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15.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徐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用,制定、监督、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反应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合理利益。依托回收网络,逐步推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16.建设“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启动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发通过微信和手机APP预约上门回收废品服务的智能软件,为社区提供从线上到线下的标准化回收服务。简化家庭废品回收流程,培养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循环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17.构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推进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加快建成使用徐州市大彭垃圾处理厂日处理366吨餐厨废弃物、30吨废弃油脂的处置设施,打通餐厨废弃物前端收运、中端处理、末端处置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18.继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完善运行机制,优化管理模式,大幅提高“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等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 (五)构建循环型流通模式 19.构建现代物流网络。积极创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打造区域物流中心。优化物流产业布局,积极发展沿运河临港物流集聚带、北三环物流集聚带和西三环物流集聚带。加快推进徐州综合物流园、徐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亿吨大港”物流基地等重点园区建设,引导物流企业向园区集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 20.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合理规划仓库布局,鼓励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仓储损耗。完善仓储设施节能环保标准,支持利用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 21.优化配送体系。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新能源车辆,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积极申报“全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加快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处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2.发展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动电子商务“沙集模式”推广升级,加快推进农村物流信息化,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资源整合和供应链全程优化,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优质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 23.积极发展绿色流通业。开展绿色流通试点,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引导企业绿色采购,鼓励建设集门店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包装物与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24.推进零售批发企业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零售批发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商品,对废弃包装物、废弃食品、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严格执行“限塑令”,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六)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 25.鼓励节能低碳产品生产。大力支持江苏高德莱照明科技公司节能灯、江苏北玻节能玻璃科技公司镂艺玻璃、淮海控股集团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等项目的建成投产,引导企业研发生产节能、低碳、绿色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6.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力度。支持零售批发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促进产品再利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7.鼓励提供绿色服务。倡导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剃须刀等用品,鼓励企业开设绿色客房并给予消费者相应优惠。推进旅游景区管理绿色化,引导景区内采用风光互补照明系统,使用新能源车作为代步工具,开发绿色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8.培养节约理念。开展节能专题宣传活动,引导企事业单位、家庭使用“节水阀、延时自闭龙头、红外传感用水装置”等节水型器具,培养公众节水、节纸、节粮、节电的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29.深化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学校普及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加快“徐州市环境协会、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和教育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城管局) (七)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30.强化项目支撑。围绕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统筹规划实施“减量化、再利用及资源化,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循环经济平台建设和节能低碳产品生产”等五大类重点项目,强化项目调度和工作推进,确保完成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 31.完善政策集成。进一步整合要素资源,制定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价格、财政、金融信贷等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省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执行差别化定价,积极鼓励绿色循环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 32.创新投融资机制。健全资金多元化运作机制,通过“争取上级支持、财政投入、企业融资、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资金需求。支持循环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债权融资产品的发行提供担保业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等项目,市产业发展基金优先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办) 33.健全评价体系。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健全完善区域主要物质资源消费量的测算方法和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方法,探索建立以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等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协调推进和督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创建任务,编制年度计划,健全工作机制,研究推进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制定时间节点和控制目标,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负责将项目完成情况按季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监督考核。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有关资源、环境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督查督办,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指标压降不到位、项目实施进度慢的单位进行通报。(三)营造工作氛围。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大力普及循环经济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现代生态价值观,增强全民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消费观念,为示范城市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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