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24〕3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落实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同时,扎实做好项目、资金、试点示范等谋划论证和申报争取,切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多支持。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4〕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
1.促进大宗商品消费。落实国家、省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开展“淮海新消费”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2024年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1500场次以上。组织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居家装等销售企业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引导相关企业制定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便利包”。2024年力争汽车换新超3万辆、家电更新超20万台,争取上级电动自行车、家居家装以旧换新专项补贴资金均不低于1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板块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消费新场景,支持重点商圈、高品位步行街建设,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店、进口商品直销等业态,支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2024年引进首店80家。推广徐州美食、徐州特产,打造餐饮品牌50个,2024年餐饮市场营业额增长20%以上。开展电影消费惠享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客户观影满减补贴。落实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活动,2024年新增建设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1家、家庭适老化改造2000户、改造提升新建老年助餐点60个,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建成不少于1家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
3.发展文旅和体育消费。争取省支持扩大文旅消费服务专项资金,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开展缤纷文旅促消费活动,鼓励引导旅游演艺精品、演唱会、音乐节等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建设徐州历史文脉“彭城七里”,培育“国潮汉风”汉文化品牌、“快哉徐州”城市文旅品牌,2024年游客旅游消费增长10%以上。推广“大美淮海”数字旅游年卡。鼓励徐州博物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全年累计延长开放日不少于60天、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90小时。安排1.53亿元支持体育消费。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在开敞空间嵌入室外球类等场地和健身设施,优化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2025年实现体育公园镇域全覆盖。举办淮海经济区运动会、铁人三项赛、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等赛事,开展户外露营、冰雪季等活动,支持全民健身中心等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体育局、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
4.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落实高温津贴等调整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适时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和直接认定工作机制,2024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新增市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4个。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建立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城乡居民低保调整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24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低于500亩,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增加农民“四项收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资规局)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系统谋划实施“两重”项目。聚焦“两重”领域重点投向,结合年度城建重点工程、民生实事工程和“十五五”重大项目谋划编制,滚动建立中长期政策性资金储备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和纳入省级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
6.积极推动设备更新。梳理工业、环境基础设施、能源电力、交通物流、科技、教育、文旅、医疗卫生、老旧电梯、农业机械、城市生命线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争取省财政对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项目支持,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支持。2024年实施老旧装备更新重点项目60个以上、绿色化改造重点项目20个。到2025年底完成1000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其中2024年不少于300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水务局)
7.稳步实施省市重大项目。推荐“两重一实”等重点项目纳入各类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列省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市级统筹、应保尽保”,当年度省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免申即享”,在用地审批时直接核销;拟申请列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地方先行保障用地计划。推动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争取省级指标支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实现三证联发和交地即交证。优化区域环评改革举措,选取基础条件较好区域,试点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等措施。力争2024年省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8.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外环公路西南环、轨道交通、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等项目加快建设,2024年力争完成110亿元以上交通领域投资。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5年汛前完成14座小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光伏、新型储能、国储煤基地等能源领域项目建设,2024年完成30亿元以上能源基础设施领域投资,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800万千瓦,电网侧新型储能规模超过70万千瓦。加强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新增5G基站2000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局)
三、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9.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每年实施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揭榜挂帅”攻关项目和“拨投结合”项目20项以上,2024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在徐高校服务“343”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企业申报产业体系协同攻关项目。建立省级前沿技术项目和重大专项专家预评审等机制。2024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新增研发费用和国家重大专项。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构建一站式概念验证服务体系。针对产业链检验检测能力空白领域,新建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10.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促进工程机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快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徐州分中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徐州检验室建设,促进创新药物、器械临床应用,对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创新药物实行“应配尽配”。组织申报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2024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建设。对新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绩效优良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支持,对技术转移机构、合同登记机构、输出方、吸纳方给予支持,对首次获批省级工程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支持,到2025年新增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各10家。用好省科技创新券。推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孵化资金(基金),支持创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工具,年度安排“徐创通”资金不少于40亿元。2024年推进重点科技领域100亿元专项授信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医保局,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
11.提升创新产业集群竞争力。推进“343”创新产业集群优化提升,支持工程机械产业拓展国际化市场、对冲行业周期性波动,做强做优绿色低碳能源产业,打造安全应急“四位一体”产业体系,促进集成电路与ICT、医药健康、新材料产业壮大规模、提升层次,推动精品钢材、高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升级焕新。培育发展一批以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对新获批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每年遴选重点培养产业人才100名,申报省级以上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完善“一网通办”人才补贴系统,落实“彭城英才计划20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科技局、数据局、人社局)
12.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发展。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八大领域,实施招大引强、数智赋能、总部汇聚等八大行动。2024年新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新增总部企业15家、税收千万楼宇10座。加快实施工程机械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
13.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用好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支持前瞻性、战略性项目落地,到2025年新设立1个未来产业天使基金。制定新一轮“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计划,在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向中小企业延伸,2024年加快推动780项“智改数转网联”重点项目,新增省级以上智能工厂、智能车间20个。大力发展数字生态,完善淮海数据交易中心功能,到2025年底入驻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100家,建设智能算力规模500P。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打造1-2个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示范。争取省级支持低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进培育轻型飞机等制造龙头企业,发展应急救援等领域无人机制造产业,适时划设开放G类空域、成立市级低空飞行服务中心,打造一批低空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工信局、数据局、财政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
14.加大改善型住宅供给。按照“以房定地”原则,新出让地块全部按改善型住宅要求进行指标设定,优化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开发建设,优选地块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按照年处置率不低于30%的目标推进。强化改善型住宅绿色属性,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探索零碳建筑建设。组织开展数字化智能化住宅示范项目建设,引导提高住宅品质。争取国家、省对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的支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资规局)
15.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政策,持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券”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畅通“一二手房”置换通道。积极推进城市更新,争取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完善房票安置政策,实现一卡市区通用。通过转变存量安置房性质、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支持职工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日前一年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与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可贷款额度。常态化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入融资“白名单”,加大“白名单”项目发放贷款力度。全力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工作,2024年完成保交楼扫尾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资规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徐州监管分局)
五、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6.强化民营经济服务保障。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常态化开展政企交融汇、“三心”走访服务企业等活动,推荐民营企业入选省级重点跟踪服务库。搭建“1+3+4”法律服务体系,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法治化水平,指导创建5A级社会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制定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政策措施,确保投诉核实率达100%。推动市属企业应付账款应清尽清。(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民政局、数据局、人社局、国资委)
17.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强化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推动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力度,按照“非禁即入”要求,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帮助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18.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工作,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实质化运行知识产权和金融检察工作站。全面建立并实体化运行经侦案管组机制,打通涉企案件侦办“绿色通道”。推行“实质化审查+差异化担保”涉企财产保全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畅通经营主体破产退出通道,推进“执破一体”工作,强化“立、保、审、执、破”全流程衔接,提升企业清算与重整效果。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常态化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六、拓展外贸外资新空间
19.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实施市级贸易促进计划,2024年组织300家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12场以上,稳定拓展工程机械、“新三样”等产品出口,扩大原材料等进口。推进无水港铁海联运发展,推广应用“CCA一单制”“铁路箱下水”等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徐州海关)
20.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实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产业带+跨境电商”行动,推动工程机械等线上对外销售,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跨境电商企业100家以上、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3个。加快建设“徐州数字贸易服务平台”。推广“市采通”平台,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徐州海关)
21.加大引资稳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母公司研发、物流、销售和财务结算等功能,逐步向具有管理、投资功能的地区总部发展。对获得认定的省级外资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当年利润再投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落地项目,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支持。2024年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实现大幅增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引导企业用好“全程相伴”江苏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举办对外投资促进系列活动。落实取消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限制,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15%的政策。2024年实现对外投资项目超30个、实际对外投资额2亿美元以上。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力争到2025年底参加试点企业达140家左右。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聚焦科技创新、民营小微、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领域,为企业便利化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A+类企业范围,力争到2025年底达80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
七、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23.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落实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3000元、改造提升项目亩均投资2350元标准,2024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2万亩以上,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取消7个产粮大县配套资金要求。争取省级粮食仓储设施项目补助,到2025年底新(扩)建、升级改造仓容10万吨。申报实施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到2025年底完成丰县常店镇、沛县鹿楼镇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资规局)
24.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发展。支持农业“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做大做强,2024年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0家以上。加快发展智慧农业,争取省级对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的智慧园区、数字农场(牧场、渔场)政策支持,2024年建设智慧农业园区2个、智慧畜牧产业园1个、数字农场2个、数字牧场3个、数字渔场2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做好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202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不少于30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不少于1.3万人、困难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00人。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建立“网格+社会救助”联动机制,加快发展“物质+服务”等慈善救助模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残联)
26.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保卡各类民生待遇发放和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服务全面入卡。鼓励事业单位在夜间、节假日提供公共资源开放延时、增值等服务。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强化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和高品质(特色)高中创建,鼓励中职校建设五年制高职办学点。完善区域教育考试考级体系。落实省结对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加大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单位给予支持。提高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全市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卫健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广旅局、财政局)
27.完善生育支持政策。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产前检查医疗费用补助标准,降低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将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椎管无痛分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取省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支持,推动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开展托育服务,2024年新增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普惠性托育机构8家。对同一户家庭多孩为同一学段(小学或初中)入学就读的,可以根据目前户籍、房产所属施教区、施教区学校学位情况,实行“长幼随学”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教育局)
28.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放开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准入条件,放宽引进各类人才的落户条件,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深入实施“数据找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2024年全市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万人。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兜底性基本医疗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权益。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分类管控合理引导地块性质兼容、功能混合或复合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资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资规局、教育局)
29.抓好民生物资保供稳价。持续开展“北热南送”“汽改水”工程建设,着力提升集中供热质量和覆盖面。扎实开展夏粮秋粮收购工作,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水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30.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开展“银企同心助企升级”融资专项行动,制定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对获得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资金1100亿元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对中长期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引导降低制造业企业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
31.增强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开展“苏质贷”助企融资和服务专员试点活动,按规定拨付“设备担”产品相关资金。帮助有需求的文旅企业争取“苏旅贷”资金支持。用好“苏创积分贷”。实行“不见面”办理“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持续提高数据归集质量,提供多层次征信产品和服务,2025年底通过征信平台撮合资金超过400亿元。开展上市后备企业培训服务。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小、支农、支持科技企业力度。争取省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文广旅局、科技局、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
十、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32.持续优化涉企服务。落实物流企业享受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费优惠等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相关政策措施,实行口岸“双公示”制度,发展“公铁水”多式联运,推进中欧班列等枢纽通道增线增量运行,2024年力争中欧班列实现开行400列、进出口货值增长20%以上、海铁联运累计开行1.2万标箱以上。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做好60项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工作。依法放宽企业综合工时工作制实施时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社局,徐州市税务局)
3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利用“线上监测+线下执法”,在相关领域探索推行非现场管理和“非现场、不接触”执法。实施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市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四张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1”减频次行动。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处罚,指导企业妥善消除隐患。推进“以数治税”,推行柔性执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徐州市税务局)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或者另有规定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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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

1. 一图读懂《关于落实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解读:

1. 政策解读《关于落实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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