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依法〔2012〕7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为前提,充分尊重其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行政管理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二)合法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行政指导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和国家政策,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职能特点和执法环境需要,科学设计行政指导项目,合理采取必要的方式方法,综合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四)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公开,将行政指导的目的、依据、内容、方式、程序、实施对象等通过工作网站、办公场所或新闻媒体及时公示,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的透明度,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当注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能,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指导服务。
三、实施方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建议。为规范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为,就行政管理相关问题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引导性、倾向性意见。
(二)提醒。就行政管理相对人容易疏忽的行政管理相关事项进行提示。
(三)规劝。就容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预警或者劝告。
(四)辅导。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与行政管理业务相关的帮助和支持。
(五)公示。对行政管理中制作或者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有引导性的参考。
(六)约谈。召集行政管理相对人,就行政管理事项通过约见沟通、学习讲评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规范从事经济社会活动。
(七)回访。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其他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执法效果。
(八)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指导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4月15日—30日)各地、各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动员部署本地、本部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转变管理理念,提高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各部门还要面向社会主动开展行政指导宣传活动,争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支持配合,为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制定方案阶段。(5月2日—31日)根据行政管理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领域、对象和行政指导具体项目。同时,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程序规定、考核评估办法、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按照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领域、对象和行政指导具体项目,采取相应的指导方法,在本地、本部门全面组织实施行政指导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研究解决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行政指导工作稳步推进。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本地、本部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并收集编写行政指导典型案例,供学习借鉴。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在11月底前完成对本地、本部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检查评估,并对下一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进行部署。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发展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毫不动摇地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推行行政指导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各地、各部门也应建立健全推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机制,落实牵头部门和承办人员,保证力量配备、经费安排、工作条件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并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动行政指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推行行政指导是一种新型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研究、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涵和规律,通过逐项梳理行政权力,寻求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和空间,研究确定合理可行的指导方法、实施对象和程序。要从实际出发,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遵守行政指导原则,规范行政指导程序和执法文书,避免行政指导不当、违法,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纠纷。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行地区和部门的成功做法,善于总结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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