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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13〕17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徐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努力发挥质量工作对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1.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工作。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推进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建设,促进点、线、面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加强质量强市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强市工作有效推进。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工作规划,分解质量强市工作指标体系。召开质量强市联席工作会议,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做好迎接省质量强省绩效考核的准备工作。(徐州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完善质量考核机制。建立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徐州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做好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市监察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徐州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3.强化宏观质量管理。编写全市宏观质量报告,加强产品生产、商品流通、建筑工程、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质量状况分析研究。发布全市企业质量竞争力测评报告,分析查找企业质量管理的优势和存在问题,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发布区域质量发展对比度研究报告,研究分析各区域质量发展情况,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徐州质监局牵头,《徐州市质量报告》编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二)做好品牌创建工作
深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和商标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订品牌培育计划,加强培训指导,分类实施品牌创建帮扶活动,提高我市品牌数量和企业知名度。加强名牌产品宣传和保护,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引导群众消费。建设名牌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名牌产品保护力度,进一步建立有利于名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2013年,申报4件中国驰名商标、新增12件江苏省著名商标、10个江苏名牌产品和35个徐州名牌产品。(徐州质监局、徐州工商局牵头,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和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三)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加强质量方面的立法研究,出台和完善各项质量促进政策、诚信体系建设、激励扶持措施、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和规章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质量强市法治环境。(徐州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徐州工商局等部门负责)
2.严格质量安全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推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国家标准,落实认证认可、生产许可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推动物流、商务和技术服务等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等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国家设备监理制度,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能源生产、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设备的质量监理,保障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督查。加强学校、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农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旅游局、安监局、徐州工商局、徐州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3.严打质量违法行为。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按照国家质量执法“利剑行动”要求,以食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等产品,农资、汽配、建材等行业和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等区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犯罪活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和出口工业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徐州质监局、徐州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市公安局、教育局、建设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安监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
4.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以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水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落实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违法违规记录公开制度。建立风险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继续推进以产品风险评估、企业诚信分类、监管方式分级为核心的监管方式改革,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收集、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潜在风险,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市经信委、农委、商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徐州工商局、徐州质监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
(四)扎实推进质量基础工作
1.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大自主创新、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产业集聚标准化试点的组织申报工作,鼓励企业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基地,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培育。以金融、商务、现代物流、动漫创意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在区域主导产业集聚区,推进成立标准联盟,发挥联盟标准示范作用。(徐州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农委、商务局、环保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
2.推进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完善全市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突出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医疗卫生、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工作。加强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医疗卫生机构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监管,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徐州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徐州工商局负责)
3.加强认证认可监管。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提高认证有效性。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格监管认证机构,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徐州质监局、市农委、徐州工商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4.推进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科技合作,开展科研联合攻关,实现科技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承担科研项目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加强检测资源社会共享,通过开放实验室等形式,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徐州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农委、徐州工商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五)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以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化平台,全面准确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完善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储存,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力争年底前完成100家企业质量信用建档工作。组织所有已获得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级企业、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A级企业申报更高等级,树立一批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广泛宣传引导,通过企业自律、行业协会他律、部门监管的方式督促企业信守质量承诺。建立部门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质量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制定完善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措施,扶持质量诚信企业,惩治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虚假违法医疗、价格欺诈、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徐州工商局、徐州质监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徐州支行等部门负责)
(六)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在中国驰名商标、市长质量奖、省级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卓越绩效孵化基地辐射作用,推动全市重点骨干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不断提升质量竞争力。在大型企业试点建立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推进质量职业资格制度在企业的有效落实。建立实施大中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鼓励省属重点企业、上市公司、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市长质量奖和省级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市经信委、人保局、徐州工商局、徐州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以“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努力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效果。鼓励各地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公园、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质量志愿者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质量基本知识,弘扬质量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质量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市、县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开展企业和市民的质量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徐州质监局、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参照上述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13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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