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徐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积极助推徐州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3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八项工程”、全力推进“三重一大”的重大举措,按照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增进民生幸福,着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方向,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6.5%以上。
——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围绕工作主题,关注民生科普,大力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知识和观念,倡导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使科学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成为人们主动的价值追求。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区域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进一步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加快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支撑、经费投入、分类指导、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普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加快提高,科学素质工作社会合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在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中融入科学启蒙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着力提高科学课程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与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在高中阶段,上好通用技术课,鼓励支持学校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不断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推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2.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组织科技和教育工作者与青少年开展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依托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社区)、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重点办好“青少年科普系列活动”和“金钥匙”中小学生科技竞赛、职业学校创新大赛等科技活动。发挥家庭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把科学素质教育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家庭”的指标和条件。
3.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每两年命名一批市级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定期评选表彰“徐州市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徐州市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和“徐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 研究制定有利于科技特长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和办法。
工作分工: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人保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市妇联参与。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培养持有涉农专业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或农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农民1万人。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科学思想方法、科学生活方式、科学处事能力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适应城镇现代文明的生活常识培训,累计培训人数50万人次以上。
2.实施科普惠民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强农富民工程、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等,总结推广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大集、专家工作站等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长效机制。完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机制,建立50个省级和150个市、县级科普惠农服务站,培育1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万农户。
3.完善农村科普惠农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龙头企业等,大力发展农村科普组织。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科技特派员和大学生村官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进一步壮大农村科普人才队伍。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强化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及时推广科普惠农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增强农村科普服务能力。
工作分工: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保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将有关科学素质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指标及条件。建立1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骨干的现代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培养6.75万名高技能人才、50万名技能劳动者,其中,技师、高级技师0.6万名。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率达100%。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15万人和在岗农民工培训20万人。深入开展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加大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激励妇女在岗建功成才。
2.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创造能力。加大紧缺专门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的力度。2011—2015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万人以上。
3.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强化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一、会二、学三”、“百万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将科学素质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职工之家”的指标和条件。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工作分工:市人保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与。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提高科学素质纳入干部学习考核指标。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在领导干部培训和新一轮“5+X”公务员能力教育培训中,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城市建设等内容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在干部培训工程教材中增加科学素质方面的内容。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态度,使广大干部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
2.开展现代科技知识教育活动。推进我市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打造“六大千亿元工业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软件和服务外包六大新兴产业,通过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现代科技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考察学习,编辑出版相关科普读物,不断拓展其科技视野,加快提升运用科学方法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强化科学素质内容,引导激励其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高科学素养。大力宣传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工作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参与。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主题,举办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社科普及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百项技术进社区”、“百项技能进社区”、“百部科普电影进社区”、“百场科普演出进社区”、“百场动漫进社区”等社区科普活动,开发“和谐社区论坛”、“科技直通车”、“教授谈科学”等特色活动品牌,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2.提高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推进社区科普场所和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9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和科普画廊。强化社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工具、移动电视、大型电子设备等新型传媒科普宣传功能。围绕智慧生活、平安生活、低碳生活,着力构建以“新知识普及、新技术示范、新产品应用”为主要内容的“三新”科技社区,积极开展科普示范社区、楼宇、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居民加快形成科学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对社区科普工作支持的力度,对30个社区、50个社区科普大学、50个社区科普活动室给予必要扶持。推动科普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街道科协、科普协会以及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建设。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合力。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市社科联参与。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科学教师之间业务交流。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教材质量。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与需求,加强重点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建设。
3.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确立先进教育理念,完善教学手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探索改革成人教育教学方式,努力提高培训成效。
4.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加强中小学尤其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建设,鼓励支持现有科学教育网站进一步扩大科学教育信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科学教育资源开发。引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培训,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教育培训基地。
工作分工:市教育局、人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农委、气象局、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与。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繁荣科普创作。加大对科普创作扶持和奖励的力度,鼓励支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创作和科普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强化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加强合作,打造一批质量上乘、影响广泛的精品力作。围绕工作主题,创作一批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科普动漫作品,直接配送社区基层和公众。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带动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把科普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
2.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不涉及保密的前提下,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使公民及时了解最新科学发现和科技创新成果。在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时,应增加相应的科普任务和内容,并在项目验收时做好科普效果评价,推动项目承担单位积极主动做好科普教育工作。鼓励支持科研人员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将科研成果向公众传播。
3.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各类科普信息,建立市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继续开展主题科普巡回展,并实现展品在科普场馆之间共享使用。开展“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乡镇行”等活动,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推动高校院所和企业科技平台对外开放,使之成为服务科普教育的重要载体。促进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良好局面。加快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农委、文广新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参与。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激励大众传媒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民众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版面和出版频率;科普网站和政府网站开设科技专栏、增加科普内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开发和制作。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类媒体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提高科技宣传报道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科技社团、专家学者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以及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扩大市、县电视台《科普大篷车》栏目覆盖面,引导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栏目。探索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和游戏软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出版一批有影响力的图文声像科普读物。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农委、文广新局,市科协参与。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强化科普场馆建设。各级政府要把科技馆等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各级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到2015年底,市区力争建有综合性、现代化和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具有特色的科技馆。
2.强化科技博物馆建设。科学规划科技博物馆的布局。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专业科技博物馆。有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
3.强化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到2015年底,建成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5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0个左右,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00个左右,并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一批集防震、防火、交通等安全教育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推进县(市、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建成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
4.强化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鼓励支持所有县(市)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到2015年底,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比例达70%以上。科普画廊(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和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农委、文广新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科普专业,强化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培养一批科普设计与创作、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依托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科技记者(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建立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
2.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科普大学、企业研发平台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发展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鼓励支持更多的科技、教育、传媒等各界人士以及大学生、离退休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和创作,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工作分工:市科技局、科协、人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农委、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当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定期研究部署,提供保障条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
1.构建政策法规体系。在市和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新闻宣传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落实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加以完善,使之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进一步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要求,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到2015年科普经费不低于人均1元/年。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此外,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科普事业,不断拓宽科普经费来源渠道。
3.健全分类指导机制。主城区以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为目标,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科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科学素质以及创新创造能力,在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县(市)要从实际出发,强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普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市、区)的比例达100%。
?4.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实时监测评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和效果,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考核力度,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有序组织
1.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组织制定本方案中10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并做好方案实施动员工作。
2.扎实推进。2012—2014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3.总结表彰。2015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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