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9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 〔2005〕 6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5〕 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发〔2004〕69号)有关精神,组建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一、划入的职能
(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能;
(二)原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三)市财政局承担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评价职能;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和工资总额管理职能;
(五)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改革职能。
二、主要职责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授权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和国有产权代表进行任免、委派、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六)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府国资委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文印、安全、信访等工作;负责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研;负责重要文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草案起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三)产权管理处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草拟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对国有资产产权收益进行监管;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四)改革发展处
具体承办所监管企业的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改制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具体承办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等工作。
(五)考评分配处
拟定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综合分析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承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草拟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
(六)组织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草拟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机关干部、老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党群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具体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含纪检、监察编制),另核行政附属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财务总监(副处级)1名;正副处长(主任)15名,其中处长(主任)8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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