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9〕69号
沛县、各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市生态修复成果,推动徐州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提高我市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水平,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修复新机制,尽快形成工程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新局面,推动徐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在《徐州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的引领下,全面客观分析我市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以“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载体为治理对象,结合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排定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矿山地质环境、造林绿化、水环境、采煤塌陷地、生态系统退化、洪涝及地质灾害频发等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重点考虑沿路、沿河、近城市等因素,划定修复区域,确定整治目标,系统组织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生态空间,合理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妥善处理生态修复和地方发展之间的关系,打造具有特色的生态景观走廊。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城市规划区内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建成区(鼓楼、云龙、泉山)废弃采石宕口全部得到治理,启动规划新城(潘安新城、高铁东城、北部新城、高新区)废弃采石宕口和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全面改善主城区因裸露山体造成的视觉污染,进一步提升水环境、黑臭河道园林景观和污水处理能力。
四、主要内容
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着眼长远、打造精品、凸显亮点、逐年推进,安排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六大类、119项,总投资约131亿元。
(一)山体修复工程。大力实施关闭露采矿山治理,积极推进山体公园建设,安排山体生态修复、山体斑秃绿化、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共64项,计划总投资约20.5亿元。
(二)水体修复工程。全面实施“生态河湖综合整治”,安排黑臭河道治理、河道园林景观提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系贯通工程等项目共17项,计划总投资约65.7亿元。
(三)林地修复工程。继续深化荒山绿化,改善林分结构,进行林相改造,安排城市公园绿地建设、高铁交通道路两侧绿化、河道景观恢复提升、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改造、山林林相改造、山林补植等项目16项,计划总投资约17.9亿元。
(四)农田修复工程。加大对各区农用地修复力度,安排采煤塌陷地土地修复治理、生态修复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共14项,计划总投资约17.8亿元。
(五)湿地修复工程。继续加大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安排湿地保护、湿地公园建设等项目共2项, 计划总投资约4.5亿元。
(六)沛县采煤塌陷地修复工程。实施沛县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进微山湖湖滨湿地公园、安国湖湿地公园建设,加大龙固镇、安国镇、鹿楼镇等沛北采煤塌陷地整治力度,部署治理项目6项,计划总投资约4.5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承担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任务,有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生态修复项目负责,编制生态修复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细化时间节点、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落实方案等工作。各部门要对列入行动计划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各地加快用地、占林、拆迁等各类审批手续办理进度,切实保障项目如期开竣工。
(二)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各地各部门要鼓励开展政策研究,在借鉴国内外先进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对招投标和工程施工、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管理创新,切实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和实施成效;发挥在徐科研院所和地勘单位技术支撑优势,结合我市人文、气候、地质等客观实际,开展生态修复关键技术创新,努力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景观修复名片;主动与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建立沟通渠道,构建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导的生态修复投入机制,破解资金缺口瓶颈。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县(区)两级财政要设立生态修复基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渠道争取、统筹使用、分类管理、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类生态修复资金,为科学有序、合理规范推进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作,在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后,以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作为收益补偿给社会资金投入方。对在生态修复项目中产生的各类自然资源由属地县、区政府依法依规处置,所得收益纳入各地生态修复基金,全部用于辖区内生态修复项目。
(四)强化监督考核。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全市机关绩效考核,市、县两级都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行动计划中的项目内容和时间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推进项目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确保完成年度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对在行动计划实施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系统总结和推广,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2.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docx
附件2.doc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1. 《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29515168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