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纠办《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省纠办《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现提出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纠风为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充分依托行风热线“四位一体”平台,以民主评议活动为载体,以专项治理任务为重点,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责任追究为手段,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统一部署,对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农业、商务、文化等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进行重点评议。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上作公开承诺,通过声、屏、网、报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现场公开评议,邀请专家即时点评,安排政风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深入基层明查暗访,组织公共服务行业认真开展“回头看”,促进问题整改,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转变。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落实《徐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授牌摘牌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站所服务水平。加强民主评议科学评价体系课题研究,推进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完善“四位一体”行风热线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群众咨询投诉制度,切实提高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组织开展行风热线走进县(市、区)联动直播活动,大力推行县(市、区)长上线制度。认真落实“一把手”带队上线制度,规范上线行为,明确承办责任,切实发挥行风热线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创新完善市级行风热线电视专题访谈节目“对话一把手”栏目,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机制,推动“四位一体”平台与“12345”热线融合,打造徐州“四位一体”行风热线新品牌。
3.加强涉及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督查。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低保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4.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对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农村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业用水收费以及向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恶性事件发生。
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中未批先征、以租代征、补偿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政策引导、勤廉指导、温情疏导、法制督导”的征迁安置工作新模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着力解决教育方面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徐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从严追究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相关责任人。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禁止在计划生、择校生之外以其他名义招收学生。切实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妥善处理改制学校遗留问题。
7.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力度,出台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监督的暂行办法,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跟踪督查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快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管。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索要及收受“红包”、各种名目的回扣、滥检查、乱收费等问题。
8.统筹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规范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博览会(展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稳步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查办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公职人员勾结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权钱交易、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经营等问题。探索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建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继续纠正并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公路河道“三乱”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结合地区、部门实际,针对其他突出问题,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需要,适时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情况、协调政策、统一步调、督促落实。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纠风治乱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部门行业作风。各级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案促纠。各地各部门纠风机构要认真履行纠风职能,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狠抓案件查处,严打群众身边的“小苍蝇”,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因发生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扎实开展“透明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用制度监督、约束、制衡权力,保障权力的规范运作、正确行使。要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努力打造严密、结实、合体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铲除违纪违法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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