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产业园区

江苏徐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徐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综治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综治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7〕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综治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的意见
(市综治办)
为完善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平安徐州建设的渠道,激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和社会治安问题隐患,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就我市加强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徐州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和规范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努力为我市改革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受理原则。群众举报社会治安问题由各县(市)区综治办负责受理,也可以由各县(市)区综治办指导镇(街道)综治办受理。
(二)一案一奖原则。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或举报社会治安问题隐患,在侦破刑事治安案件、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等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三)物质奖励为主原则。各县(市)区设立社会治安问题群众举报奖励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实施物质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举报人,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可以通过颁发证书、通报表扬等形式给予精神奖励。
三、受理范围
有奖举报的社会治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社会治安问题隐患
1.有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
2.有肇事肇祸、实施暴恐犯罪或制造个人极端事件迹象苗头的重点人员;
3.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隐患;
4.重点要害部位和居民小区的治安防范漏洞;
5.寄递物流、危爆物品、地下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风险隐患。
(二)违法犯罪活动或案件线索
1.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但政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
2.政法机关虽已掌握违法犯罪事实,但尚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3.为破获治安、刑事案件提供线索或其他重要人证、物证等信息的;
4.其他应当奖励的举报。
以下情形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所举报的社会治安问题隐患政法机关已经事先掌握的;
(二)公务人员(包括特勤、协警、治安联防队员)在职权范围内掌握社会治安问题隐患、违法犯罪线索或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法犯罪受害人及受害人近亲属提供和指认的;
(四)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四、受理流程
各县(市)区综治办要结合实际开辟有奖举报信息渠道,制定具体的举报奖励措施和奖励标准,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受理、登记、处理、协调、督办、答复、统计、存档和报告等制度。
(一)受理登记
各县(市)区综治办、各镇(街道)综治办受理群众举报,应当进行逐案登记。对群众举报刑事犯罪问题的,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对群众举报的其他社会治安问题,可以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有关地区和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结果。各地综治办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对接,实现举报信息共享,对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有关社会治安问题隐患,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登记办理。
(二)奖励兑现
举报事项办理完毕后,经查证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要及时通知举报人,根据各自的具体奖励标准,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发放现金、微信红包、手机话费充值、电子账户等形式兑现奖金。经查证审核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说明理由。
(三)统计归档
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社会治安问题。按照“一案一档、一事一档”的原则建立档案,每月对本辖区内的群众举报及奖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工作台账。举报人领取奖金后,要及时将相关材料立卷归档,留存备查,切实做到材料完整、账目清楚。
(四)严格保密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市综治办将治安问题有奖举报作为平安徐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健全组织体系,纳入综治考核。各县(市)区综治办要把加强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作为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徐州建设的有力抓手,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举报奖励办法(之前已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可不再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对社会治安问题有奖举报工作的经费投入,研究解决有奖举报工作中的问题和障碍,推动有奖举报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设立专项经费。群众举报奖励经费从县(市)区财政支出,划拨专项经费,完善专项经费的审批使用手续,按照规定的用途支付群众举报奖励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要加强宣传发动。要在本辖区内公布举报方式、受理地点,并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使有奖举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根据举报问题性质和举报人意愿,可以通过集中发放奖金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有奖举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要培育工作品牌。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在有奖举报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抓亮点、抓创新,精心培育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力争打造出一批类似北京“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等群众举报品牌。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分享到:


打印


本市级网站


县(市)区


江苏省(辖区)政府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数据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云管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用徐州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徐州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丰县人民政府

沛县人民政府

睢宁县人民政府

邳州市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铜山区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

云龙区人民政府

泉山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网站地图
|
网站联系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徐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访问量:
苏ICP备060431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350号
网站标识码:320300000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