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6日 政策文号:徐政办发〔2008〕15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8〕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制定的《关于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意见
市经贸委
(2008年12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帮扶企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具体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工业强市”建设步伐,保持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力保重点骨干企业。建立各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骨干企业制度,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深入企业现场调研,帮助分析面临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各级职能部门要全面迅速落实目前国家停止征收的各项涉企收费,对税收优惠有幅度规定标准的要从优执行,对资金周转困难较大的企业,金融部门要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流动资金。要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简化涉企审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限时办结;对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要指派专人服务,跟踪落实,开辟为企业高效服务的绿色通道。要积极做好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及交通运输等保障工作,确保重点企业生产和运营需要。〔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外经贸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各商业银行等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积极帮扶中小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突破财政、税费、要素价格等方面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在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允许进入并降低门槛,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和工程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对中小企业一视同仁。要引导目前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有效发挥“船小好调头”的特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发新产品,实施转产和开辟新的市场,一旦市场行情好转,组织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商业银行等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努力破解资金瓶颈
3、加强银企合作。要引导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上级行争取力度,全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特别是加大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要积极组织工商业银企对接及中小企业专项银企对接活动,采取一企一对接、一行一对接等灵活方式,不断探索银企对接新模式,要认真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地,切实提高对接效果。〔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健全担保体系。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并按照公司化、市场化的要求扩大筹资渠道和货币资金比例,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之间通过分保、联保、再担保等合作方式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增强担保能力,放大担保倍率,扩大担保量和担保面。要借助省政府成立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有利时机,抓紧注册符合条件的新担保机构,争取省注册资本金补贴支持,加快选排推荐一批中小企业贷款项目,争取列入省百亿元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项目计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商业银行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融资培训。要针对当前货币政策取向变化,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培训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新的金融政策、信贷知识及新型金融产品等相关内容的推广,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有效突破土地制约
6、保障建设用地供给。要高度重视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积极争取省集中掌握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市调剂指标和建设用地置换指标。重点针对当前全省加大技术改造项目土地供给的有利时机,认真选排一批有市场、科技含量高、支撑带动性强的重大技改项目,争取列入江苏省百项重大技改项目土地点供计划。〔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稳员增效
7、合理调配企业用工。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减少工作日、缩短工作时间、适当降低劳动报酬等灵活方式,科学合理组织生产,最大限度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尽量避免裁减员工。鼓励企业利用空闲时间组织员工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为企业后续发展储备力量。如确需裁员的,要通过企业工会或职代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企业裁员超过20人或者超过职工总数10%的,需征求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建立“红黄灯”欠薪预警。各地要健全完善欠薪预警制度,按时对企业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拖欠员工薪金的给予“黄灯”警告,警告后仍拖欠的亮“红灯”,由当地劳动监察等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纠正。〔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参加各类会展活动,扩宽市场开拓空间
9、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在保持原有产品销售阵地的同时,加大新兴市场开拓力度。要一手抓国际市场多元化,一手抓国内市场占有率,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适销对路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各县(市)、区要按行业类别组织企业打包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专业性展销会和产品订货会,特别要依托本地优势主导产业,自主举办专题展销会和产品推介会,有效提升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项目达产达效,大力培育新增长点
10、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要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能源、商贸物流旅游等主导产业,积极策划储备一批新的重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计划及产业规划。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抓住当前宏观调控政策松动、审批门槛放低时机,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专人负责,紧盯不放,及时办结各项前期手续,力促项目尽早开工。要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借助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资”以及各种设备、基础原材料价格走低的有利时机,积极搞好项目协调推进和跟踪服务,确保完成序时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各地要选排一批市场好、增量大、效益高、消耗低的新增长点项目,落实企业项目达产达效工作责任制,抓好领导挂钩帮扶、部门协调服务等工作机制的实施,特别是对已投产项目,重点帮助企业协调资金融通、生产要素供应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努力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需要。各级统计、经贸部门要认真组织排查摸底,鼓励企业据实申报,加大新增列统企业培育,壮大全市列统企业队伍。〔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外贸企业出口
12、保持出口稳定增长。各地要坚定信心,始终将抓好外贸出口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指导企业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品牌和市场多元化等战略,着力优化外贸结构,在保持原有客户群的基础上,加大对俄罗斯、印度、中东等新兴经济体的市场开发力度,寻找新市场的突破口,不断提升企业和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努力实现出口平稳较快增长。〔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落实外贸促进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用足用好,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要针对当前本地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出口订单少、融资困难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金融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认真落实外贸金融扶持政策。同时,积极制定相应的地方配套政策,在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保单项下融资、大型企业快捷退税等方面采取帮扶措施,为实现对外贸易稳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各商业银行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所辖外贸企业的联系,切实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了解订单执行情况,密切跟踪动态发展,同时加强与海关、商检、国税、外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简化报关、报检等手续,加快出口退税和收结汇速度,为企业提供贷款或融资担保,共同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海关、商检、国税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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