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园林局《徐州市主城区绿地养护管理以奖代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园林局《徐州市主城区绿地养护管理以奖代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7〕27号
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园林局制定的《徐州市主城区绿地养护管理以奖代补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徐州市主城区绿地养护管理以奖代补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徐州市主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徐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徐州市园林风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主城区绿地养护管理的检查考核。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云龙湖风景区管理处(以下简称“各区”)应成立绿化检查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辖范围内绿地养护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市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奖励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二、考核对象
市考核对象: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云龙湖风景区管理处,市级招标确定的绿化养护公司。
各区考核对象:区管绿地(含辖区内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养护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园艺管理
?1.修剪
(1)草坪修剪:生长旺季(5-10月),冷季型、暖季型草坪分别每半月、一个半月修剪一次,草坪高度保持在5
-8
厘米
;11月上旬修剪一次。
(2)花灌木、藤类修剪:生长旺季(5-10月),每两个月抹芽一次,修剪徒长枝、枯死枝;冬季(12-2月),全面进行整型修剪一次,剪去枯死枝、病虫枝、徒长枝、交叉枝,保持每个品种冠型基本一致。
(3)球类、绿篱修剪:生长旺季(5-10月),每月修剪一次,保持每个品种整齐一致。
(4)乔木修剪:生长旺季(5-10月),每两个月抹芽一次,修剪徒长枝、枯死枝;冬季(12-2月),全面进行整型修剪一次,剪去枯死枝、下垂枝、病虫枝、徒长枝、交叉枝,保持每个品种树型基本一致。
2.病虫害防治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适时防治各类园林植物的病虫害。食叶害虫幼虫要在3龄前喷药防治;蛀干害虫以疏通蛀道注药堵孔、捕杀成虫为主要防治措施;刺吸式害虫在孵化期喷药结合人工冬季刮除、修剪进行防治;地下害虫结合松土捕杀、浇灌药剂进行防治。
3.施肥
肥料以烘干鸡粪为主。草坪、地被类全年施肥不少于4次,每次每亩10-15斤;花灌木、球类全年施肥不少于2次,视品种、规格每次每株0.2-0.5斤。
4.抗旱浇水及喷水除尘
春、秋季节,遇连续20天无明显降雨或出现明显旱情时,需要及时浇水灌溉、喷水冲刷除尘。
5.除草
生长旺季(5-10月),每半月对各类绿地的杂草清除一遍;冬季(12-2月),对各类绿地的杂草彻底清除一遍。
6.松土
每年4、9、12月下旬分别对花灌木、球类根部周围翻土一次,深度10
-15
厘米
,视品种、规格松土圈直径60
-100
厘米
。
7.苗木补植
行道树及绿地内其他乔木出现缺株、死株的,在第一绿化季节内完成补植任务;灌木或绿篱等出现缺株、死株的,在10日内完成补植任务;生长季节内草坪等出现死亡或斑秃的,在5日内恢复完善。
(二)环境卫生?
绿地内的道路、广场等每天上午8时前普扫一遍;对绿地内的便溺,每天8时前掩埋或清理完;加强日常保洁工作,及时清理绿地内的塑料纸、果皮等杂物,及时冲刷硬质铺装上的污物、便迹等;对清理出的垃圾定点堆放,当日清运完毕,禁止焚烧垃圾。
(三)园林设施
保持园林设施安全、齐备、美观,每天擦拭一遍积尘,及时清理野广告,损毁设施3日内修复或更换到位。
(四)秩序管理?
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践踏绿地、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等损毁绿化、影响景观的行为。
(五)经费保障
实行招标的地段按合同兑现每月养护经费,相应配套的资金足额到位,养护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六)台账管理?
任务书、每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检查情况、整改通知书、整改落实情况、扣款标准、扣款金额、拨款金额等均要建立档案
各类原始台账、记录、报表等齐全、准确,能按要求及时上报;按月向市园林局报送绿化养护计划和小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四、考核办法
(一)市对各区绿化管理考核
市对各区绿地养护管理实行“日巡查、月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检查考核制度。
1.日巡查。市园林局根据阶段性工作检查考核内容及要求对各区绿化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详细记录存在问题,通过下达《绿地养护管理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2. 月考核。月底前,市园林局会同各区进行现场考核,同时根据当月考核内容完成情况、整改情况、整体效果及台账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定月考核成绩并通过《绿化管理简报》进行反馈。
3. 半年小结。6月底前,市园林局组织一次阶段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区上半年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小结。
4. 全年总评。年底前,市园林局组织一次全年性考核,对各区全年各项考核内容完成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及管理总体效果等进行全面打分、确定等次,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兑现奖惩。
(二)各区对养护公司绿化管理考核
1. 各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要按照本办法,细化每一个标段管理内容和标准,量化每一项作业的经费标准。
2. 养护公司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作业内容、时间要求和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并将完成情况按时书面上报管理单位。不能按时上报的,视为未完成任务处理,该项作业不拨款。如因下雨等不可抗拒原因,需推迟完成作业的须书面报请管理单位同意。
3. 管理单位收到养护公司书面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作业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按招标约定核拨经费。如需进一步整改应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招标规定扣除相应数额的费用。养护公司按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完毕后,再次书面通知管理单位,直到验收合格,在扣除相应数额费用后按约定核拨经费。
4. 环境卫生保洁考核实行明查与暗访结合的办法,以暗访为主。暗访结果以录像资料为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扣除相应数额的费用。
5. 养护公司对每项作业都要建立台账,记录作业地点、面积、责任人、作业内容、完成情况、考核人员及时间等内容。
6. 管理单位对养护公司上报的每一项作业完成情况、管理人员的考核意见、整改通知书、整改后完成情况等均要建立台账,并作为拨款依据。
7. 各区对原有绿地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单位、居住小区绿地管理考核
区对单位、居住区绿地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市对单位、居住区绿地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所在区年终总评成绩。
五、分值设定及评分办法
(一)分值设定
1.园艺管理25分?
(1)草坪修剪? 3分
(2)花灌木、藤类修剪 ? 2分
(3)球类、绿篱修剪 3分
(4)乔木修剪 3分
(5)施肥? 2分
(6)抗旱浇水 2分
(7)喷水除尘 2分
(8)除草3分
(9)松土1分
(10)苗木补植? 4分
2.病虫害防治10分
3.环境卫生保洁 15分
4.园林设施 5分
5.整改到位率 10分
6. 各区养护费投入、使用情况15分
7. 各区绿化养护检查考核情况 ? 15分
(1)台账 5分
(2)居住区、单位绿地养护管理情况 10分
8. 绿化执法 ? 5分
(二) 评分办法
每月考核按项评分,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不考核的月份该项目可以不打分,月考核得分按百分制折算。
每项年得分为该项各次得分的平均值,年总分为每项平均值相加后得分。
六、市对各区考核兑现
考核成绩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成绩作为市政府对各区核拨养护经费和考核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
考核成绩合格以上,全额拨付当月应拨部分;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每降1分扣5%养护经费的比例核拨经费。
全年12月均为合格以上者,年终奖励2-4万元;其中6次以上优秀者,可获特殊贡献奖,年终奖励5-8万元。同时,结合技术竞赛、养护示范段以及十佳养护公司(或能手)评选等活动,有效地推进全市绿化养护水平提高和养护效果的提升。
全年出现3次(含3次)以上月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重大毁绿事件的管理部门,当年绿化工作为不达标;市政府对区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实施招投标管理的绿地,其考核兑现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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