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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0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2〕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全面提升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普遍提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生态质量指数(EQI)持续稳定,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面积保持稳定,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外来入侵物种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到2023年,完成全市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工作,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筛选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启动生物多样性常态化观测。加强自然保护地、湿地、重要栖息地的保护与修复。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开展外来物种普查。
到2025年,健全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自然保护地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达到2.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8%,林木覆盖率达到31.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超过90%,全市生态质量稳定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应该科学论证,严格审批。(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属地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优化完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对已划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控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共同严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确保生态空间“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质量不下降”。到2025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减少。(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3.合理构建物种保护空间格局。针对猕猴、刺猬、豹猫、狗獾、红隼、水杉、银杏、翠柏、金钱松等珍稀濒危动植物,划定一批物种数量多、生物多样性状况佳、生态保护价值高的重点保护区域。构建以淮河流域的沂沭泗水系为重点的生态廊道,加强生态系统连通性,打通动物迁徙和鱼类洄游通道,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4.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加快物种栖息地的恢复与保护,加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的保护修复。(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5.落实就地保护措施。选择重要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和遗传资源破碎分布点建设特殊物种保护小区或保护点。加强病危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普及应用乡土适生、适地植物,形成稳定的地带性自然植被群落。(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6.完善迁地保护措施。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能力建设,开展保护与救护,推进特殊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
7.保护提高河湖生态稳定性。制定计划实施重点河湖清淤工程,研究实施增殖放流计划,逐步实现以鱼养水,保护水体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云管委)
8.进一步提高山林生态稳定性。制定我市山林抚育计划,重点对自然保护地内的山林进行复绿和林相改造,营造动植物的生存环境。(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云管委)
9.探索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对受干扰、受污染、受损害和受破坏的生态系统,实施科学的、积极的和适度的人工干预措施,实现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建设丰县大沙河、贾汪大洞山、铜山圣人窝、新沂马陵山等丘岗残脉物种保护带生态岛试验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0.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在河湖交汇区开展生态净化型、涵养型、保护型及修复型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发挥其对污染物的净化降解功能。到2025年,累计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提升生态系统活力。充分挖掘城镇、村庄的绿化潜力,持续开展造林增绿行动。结合城市更新,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加强住宅小区的绿化管护,提高规划、新建住宅小区的绿化验收标准。加强农村生态空间建设,以镇(街道)、村的“四旁”绿化为重点,营造有地方特色的景观经济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
12.编制生物多样性相关名录。公布和更新徐州市生物多样性资源状况。编制徐州市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徐州市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徐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精准监管。鼓励各地制定兼具本地特色和区域特征的生物多样性名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按照“一河五湖六片区”格局(“一河”为沿大运河区域,“五湖”为微山湖区域、骆马湖区域、云龙湖区域、潘安湖区域、九里湖区域,“六片区”为云龙山片区、泉山片区、大洞山片区、环城森林公园片区、艾山片区、马陵山片区),建设市级观测网络,完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广泛应用环境DNA、AI识别、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开展“天空地一体化”周期性观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
14.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根据观测网络布点,鼓励各县(市、区)在生物多样性热点观测区域、候鸟迁徙通道建设一批地面生态观测站、观测样区和样线样方,提升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筹建徐州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云管委)
(四)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15.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落实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评估与监管技术要求,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生物安全培训、跟踪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风险防控计划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16.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管制度。实施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调查登记,促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开发利用、进出境、知识产权保护、惠益分享等监管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生物遗传资源对外提供和合作研究利用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徐州海关配合)
17.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预警、清除等,摸清互花米草、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美国白蛾等入侵物种的分布范围、面积、生物量等情况,评估生态风险,落实防控措施,遏制其扩散蔓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徐州海关配合)
18.完成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保护。(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编办)
(五)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机制
19.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开展新作物、新品种、新品系、新遗传材料和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调查研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推进酿造、燃料、环境、药品等方面替代资源研发,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疗保障局配合)
20.鼓励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支持野生生物资源人工繁育培育利用、生物质转化利用、农作物和林业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产业。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相协同的示范技术、创新机制等应用范围。在政策允许前提下,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在适当区域开展自然教育、生态旅游和康养等活动。(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
21.优化全域开发模式。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探索地区生产总值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双评价、双考核机制。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增加生态空间,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鼓励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
(六)严格执法检查和考核评估
22.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负面清单。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徐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制定徐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负面清单,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禁止、限制、控制行为,禁止向天然开放水域投放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原生生境和迁徙通道,强化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23.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建立生态破坏定期遥感监测机制,加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行为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强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运用,加强对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挂牌督办等机制,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七)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
25.加强宣传教育。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典型案例、重大项目成果等宣传普及。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众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6.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鼓励举报导致生物多样性受损的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2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能,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28.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各级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继续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生物多样性技术研究、重大工程建设、生态修复保护等领域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29.提高保护水平。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质量评价与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体系,加大对特种遗传资源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力度。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教育优势和社会团体,加强交流与合作,培育壮大高素质、专业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1. 中国徐州网:“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1. 一图看懂《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


解读:

1. 《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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